一直以来,对“封建主义”(Feudalism)研究与讨论是我国学界关注的问题,对于此问题的重视源自西方的“封建”“封建主义”与中国“封建”“封建主义”的含义和区别以及中国古代社会性质的定性问题。对于中国“封建”和“封建主义”的看法与争议颇多,但是对于欧洲的“封建社会”的真实存在并没有什么异议。 法国年鉴学派的创始人、历史学家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有别于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扩大了封建主义理论。而当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则在布洛赫的基础之上,对欧洲封建主义社会形态学说进行了自己的尝试。
《封建社会》的基本内容在说明布洛赫的观点之前,我们应该先看一下《封建社会》的大致内容,《封建社会》一书共八编,33个章节。
一般来说,《封建社会》分为五个部分。书中的前两编是第一部分,主要是西欧大环境的介绍,涉及了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并最后深入介绍人的生活环境与生活状态。
布洛赫认为,陆地和海洋的环境都经历了入侵与劫掠,人们的生活环境、社会心态、思维方式和法律基础等方面从自由的、无政府的状态过渡到了封建社会。
第二部分是第三到第五编,主要是关于人际纽带关系的研究,其中涉及家族、血缘,最后过渡到了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产生也影响到了附庸与臣服关系的产生。而关于下层社会的依附关系问题,布洛赫关注到了以领主地产为基础的租佃人与农奴之间的联系,这个关系最终影响了庄园制义务的稳定化。
第三部分为第六编,主要论述了社会等级,涉及贵族等级与骑士制度,同时还论述了各阶层的生活与等级地位。
第四部分是第七编,是关于政治体制的研究,其中涉及了司法制度的讨论、政治上王权的过渡以及国家处理混乱时局的过程等问题。布洛赫认为,整个的混乱过程和矛盾转移最终都趋于和平,而权力的再集中,则有助于形成爱国主义的民族性。
第五部分为第八编,布洛赫总结了影响,并强调自己并没有给封建主义下一个定义。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封建主义》一书涉及了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不同的方面,阐述了西欧过渡到封建主义的过程。布洛赫扩大了封建主义理论,他的研究不仅仅局限于法律与政治。
布洛赫明确地认为“封建主义”是一种社会类型,而他十分重视社会之中人与人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关系,他在书中的论述已经成了广义封建主义论述的经典:“依附农民;附有役务的佃领地(即采邑)而不是薪俸制的广泛使用——薪俸制是不可能实行的专制;专职武士等级的优越地位;将人与人联系起来的服—从—保护关系(这种关系在武士等级内部采用被称作附庸关系的特定形式);必然导致混乱状态的权威分割;在所有这些关系中其他组织形式,即家族和国家的存留(在封建社会第二阶段,国家将获得复兴的力量)——这些似乎就是欧洲封建主义的基本特征。” 《从古代到封建社会的过渡》的基本内容 安德森的《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一书分为两篇四个部分。他延续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思想,认为“封建主义”是一种生产关系。
在第一篇的第一部分“古典时代”中,安德森首注意到了奴隶封建生产方式。他认为封建生产方式是罗马奴隶制生产方式的瓦解和蛮族原始生产方式的结合。要了解封建生产方式,首先要追溯古典文明发源地希腊和罗马。
在古典时代,农村的经济占绝对的优势,但城市凌驾于农村之上。奴隶制是最严厉的商业化劳动形式,反映了农村劳动堕落。奴隶制连接了城市与农村,成为转向城市过分的利益的经济转折点,这造成了古典时代的技术停滞。古典时代的扩张之路是地理上的征服,不是经济上的扩展,它本质上有殖民特点。扩张的三个高潮构成希腊、罗马世界的总体模式: 一是雅典的模式;二是马其顿的模式;三是罗马的模式。
接着安德森就希腊、马其顿(以及希腊化世界)和罗马的具体情况与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进行了论述。在第二部分“过渡时期”中,安德森关注了日耳曼人的情况。日耳曼的原始公社生产方式导致没有产生私人土地所有制。
罗马的压力,即经济、政治上贸易交换和外交干涉加速了日耳曼社会分化、公社生产方式瓦解。罗马维系得越长,日耳曼就向更大的社会分化、更高水平的政治、军事组织发展。
日耳曼入侵保存了西罗马所接受的拉丁遗产,而其落后的社会并不能取代罗马制度,这就造成了系统制度上的二重性——一方面罗马社会保持自己的行政结构和罗马法;另一方面日耳曼习俗和法律也渗透进入。
蛮族扩张的第二阶段后,罗马法律传统衰亡,二重性行政、法律体系在 6 世纪逐渐消失,国家履行职能的水平下降和 7 世纪伊斯兰教徒入侵的恶化阻碍了贸易,西欧封锁在乡村孤立状态。基督教削弱了罗马抵抗力量,修道院的发展加剧了教会经济的寄生性。
教会特有的法律“特免权”扩大到世俗战士中,封臣反对伯爵干涉其财产,这样“采邑”出现了。在第二篇中,安德森论述了西欧和东欧的封建生产方式。在第一部分“西欧”中,安德森给出了经典的定义:“封建生产方式是一种由土地和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生产方式,其中劳动力与劳动产品都不是商品,直接生产者(即农民)与生产资料(即土地)以特有的社会关系结合在一起。”
封建主义有三个结构性特点:其一,公社土地、自主地和分地、领主自营地共存;其二,主权的封建分裂化产生了中世纪的西欧城市;其三,封建依附等级制的顶点有着固有的模糊或动摇(对封臣的要求基本是军事性质的)。
因为封君封臣制的存在,政治主权从未集中在一个单一的中心。这造成封建主义中一个内部矛盾:首先是完整的政治主权趋于分化;其次是在紧急的情况下,一个权力的、权威的中心可以实现社会重组。这导致任何扩大的官僚制不能产生,而且地方性的强制与行政机构长大了起来。安德森将这个矛盾称为“绝对主义”(absolutism),并认为这是资本主义起源中极为重要且不可忽略的一部分。
- 方法论的比较
- 讨论两位历史学家方法论的不同点。第一部分是时间和空间的运用,在这一点上,两位学者存在着不同。布洛赫对“封建主义”的理解建立在一个特定的历史空间和一个特定的历史时间上。布洛赫的封建主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从 9 世纪末到 13 世纪。
布洛赫认为西欧是一个罗马——日耳曼社会,在其周围伊斯兰、东罗马帝国和斯拉夫人将西欧包围在内,而他正是对这个特定范围内的历史现象做出了一系列的比较研究。安德森的作品尽管篇幅较小,但时间跨度较大,公元前 8 世纪到公元 15 世纪的内容均有涉及。从古希腊奴隶制国家的形成开始,一直到欧洲封建主义危机的产生,这是欧洲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和国家形态演变的再现。
在空间上,安德森扩大了研究范围,将学术界以前普遍忽略的“东欧”纳入了研究,安德森认为欧洲东部的封建主义发展情况与西部的发展情况存在很大的不同。关于易北河以东到顿河这一区域,安德森认为,首先,这一地区的斯拉夫人以及其他的部落并没有受到罗马帝国古典奴隶制度的影响,这一生产方式的缺失导致了国家形成与封建化进程的缓慢。 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冲突也存在着影响,亚洲游牧部落向这一地区不断地迁徙与冲击经常打断封建主义的进程,而这种冲击持续到了蒙古人对东欧的入侵以及其对俄罗斯的统治。而在东欧多瑙河以南的地区,安德森认为这一地区更为特殊。
其一,拜占庭帝国长期统治了这一地区,南部斯拉夫人的各个国家一直处于和拜占庭帝国的争斗之中,因而非常少受到西欧封建主义的影响。其二,拜占庭帝国拥有强大的官僚机构,因此其控制的大地产制占有重要的地位,并且各个城市也处于帝国政府严密的管控中。 参考文献: [1][法]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下卷)[M].李增洪,侯树栋,张绪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英]佩里·安德森.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M].郭方,刘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 [3]公丕祥.国家发展:区域法治发展的分析工具[J].社会科学战线,2018(2):207-214. [4]冯雷.评艾伦·伍德的《资本主义起源》[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5(4):54-58. [5]J.M.Wallace-Hadrill,The 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Vol.78,No.306,Jan.1963,116-121. [6][英]彼得·伯克.历史学与社会理论[M].李康,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 [7]E.Durkheim,The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od(8th, ed.),translated by Sarah A. Solovay and John H. Mueller,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38,138. [8]侯建新.“封建主义”概念辨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5(6):173-188+209. [9][法]马克·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M].张和声,程郁,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9.(责任编辑:张咏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