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笔下有几个个性鲜明的老独身汉。 最引人深思的是《散步》里的老头,散步时遇到一个站街的女人,开端思索恋情和人生,最后想到自己孤身一人失去了生活的意义,最终在树林里终了自己的生命; 最让人心疼的是《亚历山大》里的老仆人,由于当年替男主人送信给女主人时,由于女主人礼貌地对他轻轻一笑便爱上了她。他35年来不婚不育,忍耐着男主人的辱骂,只为留在女主人身边,当个忠心的仆人。 不外我觉得最有意义的老独身汉,是出往常这篇名为《完了》的短篇小说里的老独身汉。 01 巴黎不值一提的“爱”伯爵站在镜子面前,对镜子里的自己轻轻一笑,咕噜着对自己说: “洛默兰还活着呢。” 但他的心里想的是:我还如此帅气地活着呢! 小说开头便向读者阐明,这是一个具有自恋型人格的伯爵。 在外形上,伯爵仍是个美男子。他照镜子时虽看到自己头发花白,却对自身条件十分沉浸:他以为自己身体强壮,腰身不粗,神态高尚,十分气度。 在生活中,伯爵不喜欢意外。他具有一张办公桌,上面的东西都有固定位置,每日信件提早分类。 忽然,他发现有一封信吸收了他的眼光,他扯开信封后,心却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信件来自于他25年前的女朋友。 她跟伯爵说:我的丈夫曾经死了5年了。今晚她约请伯爵到家里吃晚饭,希望两人见上一面。 伯爵读完信后坐在扶手椅里发呆,激动得流下了眼泪,他站起来高声说道: “今天晚上我当然去吃饭!” 25年前,伯爵曾含情脉脉地称谓她为“小莉丝”。 那天晚上,小莉丝从舞会出来,直奔伯爵家里,两人肩并肩去树林兜圈。那时分正值春天,伯爵觉得小莉丝身上连衣裙的滋味都带着肌肤的芬芳。 他们热恋不久,就被小莉丝的丈夫打断。小莉丝的丈夫把她送到外省去,不让她见任何人,就这样过了25年。 固然不到两三个星期,伯爵就把一切抛之脑后。 在巴黎那种纸醉金迷的中央,贵族独身汉身边的女人总是如衣服,一周都能够不重样。 但伯爵一直以为,小莉丝是他终身中独一爱过的一个女人啊。 02 早已物是人非的“爱”伯爵像女人一样细致地装扮着自己,穿上漂亮的白色坎肩,配上黑礼服,还请理发师烫了下头发,早早便出门了。 可当他来到小莉丝家里,开门的却是一位青丝苍苍的老太太,小莉丝早就变成了“老莉丝”。 伯爵不敢置信:知道她会变老,但怎样会这么老? 伯爵面对这个老祖母一样的面孔,脑袋一片空白。 他拘谨地与“老莉丝”肩并肩坐着,讲着一些可讲可不讲的话,心里乱糟糟的。 当年他爱的那个小姑娘去哪里了?那个连说话都十分动听的金发灰眼的妙龄女郎怎样不见了? 假如读者站在老伯爵的角度思索,就能够了解伯爵心理的抗拒。 首先,这么多年来“小莉丝”简直只活在伯爵的印象里。她金发灰眼娇滴滴的形象在伯爵心里从未改动,后来多年未见,突如其来的“形象差距”让他难以接受。 其次,伯爵是个自恋型人格。他自认年轻俊秀,他爱过的人不能比他状态好、比他年轻,但又不能差劲。面对如“老祖母”般面容的老莉丝,他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伯爵从不缺“爱”。他是个独身贵族,有身份有位置,在巴黎这种中央是从不缺女人的,从他上了年岁依旧称心自己的状态就能够推测出来。 他怀着追想当年热恋之情的目的应邀而来,可早已物是人非。 就在此时此刻,伯爵印象中“深爱的女人”却再一次呈现:老莉丝的18岁的女儿呈现了! 03 熬不住岁月摧残的“爱”从老莉丝打铃叫18岁女儿出来的那一刻起,伯爵的眼睛便黏在了她女儿的身上,这才是25年前被人从他身边抢走的“小莉丝”啊! 老莉丝的女儿以至更年轻,更稚气,更鲜润。 小姑娘简直共用了她母亲的灵魂:相似的外形、相似的语调、相似的思想方式。 伯爵恨不得张开双臂拥抱她,拥抱他曾经“爱过”的那个“她”。 可他控制住了自己。 在餐桌上,他眼睛不停地在两个女人身上徘徊,脑袋里只需一个念头: “哪个才是真正的她?” 伯爵有不下二十次想跟眼前年轻姑娘追想当年往事的激动,却总发现有一个青丝老太太在含情脉脉地盯着他。 伯爵早早分开了老莉丝的家。 他的脑袋里只留下一个形象:25年后重新呈现的小姑娘的形象。他的内心越来越狂热,与当年相比有过之而无不迭。 回到家后,他仍在思索自己该怎样办。 这时,他举着蜡烛路过家里的镜子,忽然回想起当年风流倜傥的自己。 于是他靠近镜子,认真察看自己脸上的皱纹,镜子里呈现的竟是一个头发花白的成年人。 伯爵顿时心生悲意,他咕噜着对自己说: “洛默兰,你完了。” 此处已到小说结尾。 岁月对人类的摧残到头来竟是公平的,伯爵觉得十分可悲。 “悲”的是小莉丝已变成老莉丝,不再是当年美丽动人的她; “悲”的是自己也不再风流倜傥,跟18岁的小姑娘已不属于同一世界; “悲”的是25年以后的物是人非。 04 经不起细节揣摩的“爱”伯爵口口声声的爱,经不起细节的揣摩。
原文是这样描画25年前伯爵失去小莉丝后的反响: “只过了两三个星期,洛默兰就把一切都忘光了!在巴黎只需是独身汉,女人总是一个接一个的。” 两人的相遇只是短暂的情感交流,小莉丝只占领了伯爵记忆中的一个小角落。
伯爵收到信后一整天都想着小莉丝,可当他本能地转过身来看看镜子中的自己,心里想的却是: “她一定很老了,要比我老得多。” 伯爵内心深处十分快乐,不是由于要见到多年前的女朋友,而是由于自己还如此年轻俊秀。 他想的是他往常的成熟俊秀的状态肯定让小莉丝吃惊,让她感动,让她难过。 第二天伯爵像女人般精心装扮自己,为的是让小莉丝看到自己最好的状态。 换一个角度来看:就是要把小莉丝比下去。
两人相见时,老莉丝已成为陌生的老太太。她激动地握着伯爵的手说: “我禁受了那么多灾难......这些灾难烤干了我的生命......可是您还是那么俊秀,那么年轻......” 老莉丝诉说着过往的情思,伯爵却拘谨地坐在凳子上,面对这个老祖母般的面孔什么也记不起来。 他不去想为何岁月对小莉丝如此苛刻,不在意小莉丝阅历过怎样的灾难,他眼里只看到她沧桑的面孔和她女儿靓丽的身影。
小莉丝25年前的形象与小莉丝女儿18岁的形象重合,都只是伯爵对当年小莉丝被抢的执念,是他挥之不去的波折与失败。 他顽固的是在他被爱的那个时期,那个靓丽的身影被抢走了;当那个靓丽的身影再次呈现时,他却不再是那个年轻风流的他。 故事展开到最后,伯爵泄气了。 他从镜子里看到了真实的自我:他看到自己自己被岁月摧残的痕迹,自己也不外也是上了年岁长满皱纹的老男人而已。 05 思索:结构之美音乐有节拍,小说亦是如此。 E.M.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里提到: “故事吸收我们的是猎奇,情节诉诸的是我们的智识,而方式则挑动我们的美感,它使我们把这部小说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 抛开故事与情节不谈,莫泊桑的《完了》读起来十分有韵律和节拍,它充溢了一种对称美,一种结构之美。 我们先从整体上看,故事从伯爵站在镜子前开端,到了小莉丝家里转了一圈回来,坐在镜子前终了。 一切回到原点,伯爵这趟出门毫无收获。 假如我们再从细节入手,会发现整篇小说都是充溢了对比与重复。
小说开头,伯爵站在镜子前,对自己的身体十分称心,他轻轻一笑,咕噜着说:“洛默兰还活着呢!” 小说结尾,伯爵坐在镜子前,看到岁月对自己摧残的痕迹,心生悲意,咕噜着说:“洛默兰,你完了!” 出门前是俊秀自信的自己,回家后已是疲惫老态的自己。 伯爵肉体状态的对比表示了与小莉丝的重逢对他的打击。
25年前,伯爵曾经与小莉丝肩并肩走在树林里,他觉得在小莉丝身边连暖洋洋的空气都是香喷喷的。所以收到信后,伯爵很早就出门了。 25年后,伯爵再度与小莉丝肩并肩坐在客厅里,两个人都很拘谨,伯爵心里乱糟糟的:我来这里干什么?所以在见过小莉丝之后,伯爵很早便告辞走了。
小说开头,伯爵照镜子时是在白天,他能够看到完好的镜子——掩盖他盥洗室一整面墙的大镜子。这里是远景。 从这里我们就能够看出来伯爵的自恋水平,从发梢到脚底,从肉体到身体,他都十分称心。 小说结尾,伯爵回到家后已是晚上,他端着蜡烛来到镜子前,靠近镜子前认真察看自己的脸。这里已变成近景。 烛光就像聚光灯普通,让伯爵把留意力聚焦到自己的皱纹上,这才是对伯爵最大的打击。 假如读者在阅读《完了》这篇小说时对行将发作的故事感到猎奇,那是由于莫泊桑设计出好的情节; 假如你在阅读过程中感到一种享用,那便是莫泊桑往情节里添加了一种“律动”。 情节的起起伏伏,是在结构上中止的。 但小说的结构之美,依赖于情节的滋养。 莫泊桑早已为情节赋予了美的质量,没有好的情节,再好的结构也无法发挥其动人的力气。 ——END—— 我是@波伏娃的口红,关注我,带你读书,一同看不一样的世界~ (图片源于网络,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