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993年新志概述中的讹误 文/雷家炳 翻阅新志之一二卷,仅就其历史部分和自己所熟习的内容,亦发现有关历史年代、历史人物、历史事情和数字方面,呈现的一些明显错误,现简录如后。 1、新《商南县志》第一卷《概述》“历史人文”中,“北魏景明元年(500)置县,名南商县,隋开皇四年(584)撤销建置,并入商县为商洛县。”(P7) 的记载不够确切。据史料记载:历史上商南不时为商州(商县)地。南北朝(公元317-589年)时期,中国呈团结局面,行政建制紊乱。郡县朝设夕废,统属复杂。北魏时地属洛州。太延五年(公元439年)于上洛城设荆州;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 荆州迁往襄阳,撤上洛郡,于上洛城设立洛州,领5郡七县:“上洛郡,晋武帝泰始二年(公元266) 置,领县二:上洛(今商州)、拒阳(今洛南一带);上庸郡,皇兴四年(470)置,领县二:商(今商州、丹凤一带)、丰阳(县,今山阳城关一带);魏兴郡,太延五年(439)置,领县一:阳亭(今山阳西北一带);…苌和郡,景明元年置,领县一:南商”。即,苌和郡为景明元年(500)设,其下管辖南商一县(即今丹凤东部和商南一带)。西魏时(535-555),商县属洛州之上庸郡,南商县即被废为上庸郡商县之层峰驿。从此看,西魏时苌和郡与南商县就曾经不存在了,正如旧县志所载“被废为上庸郡属商县之层峰驿”。故新志所载“北魏景明元年(500)置县,名南商县,隋开皇四年(584)撤销建置,并入商县为商洛县。”是不精确的(见《魏书·地形志》“洛州”篇、乾隆九年知州王如玖编《直隶商州总志》)。 2、新《商南县志》第一卷《概述》“历史人文”中,有“明成化十三年(1477)二次置县,名商南县,从属商州。”(P7)的记载;其第二卷《疆域》引言中,也有“明成化十三年(1477)至今” 的记载;第二节中,有“明成化十三年(1477)第二次建县。”(P11)的记载;其《沿革》,第一节《县置沿革》中,仍有“商南县作为县名,始于明成化十三年(1477),因位于商山之南而得名。”(P13第七行的记载);又有“明成化十三年(1477)复升商县为州,设商南县,从属西安府”(P13倒数第六行)的年代记载,以及后面各卷及“大事记”中有关二次置县或建县的年分,均载为“明成化十三年”。而商南置县,实为明·宪宗成化丙申十二年(1476)。这“成化十三年 ”的置县年份显为讹误。 首先、1984年8月14日出土的《创建商南县记》碑文化载:“成化丙申岁(1476即成化十二年),钦差巡抚都御史原公杰、余公子俊暨陕之按察使王公朝远、副使王公瀛、布政司参议王公瓘,询谟僉同,相地于州之南,创建兹县以处置之。” 其次,乾隆十三年《志》、民国八年《志》以及1993年新《志》中,皆载有黄俨《创建县城记》艺文,其建县年份皆为“明成化‘丙申’岁”,这“成化十三年”显然为笔误,可新志却存伪去真了(详见附文:《商南置县确凿年份考》)。 3、第一节《县置沿革》中“商南县作为县名,始于明成化十三年(1477),因位于商山之南而得名。”(P13第七行)的记载。其建县年份错了,方位亦不够精确;商南位于商山之东南,而并非“在商山之南”。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郡人任庆云重编的《商略·商南县集》中,“皇明成化丙申(1476),巨盗王彪之乱既平,撫治尚书原公杰,奏分商县地南置山阳县,东置商南县,升商县为州,并洛南、镇安四县属之,隶西安府。” 记载的就很分明。 4、新《商南县志》第一卷《概述》“历史人文”中,“秦二世二年(前208年)汉刘邦纳张良计在富水筑城屯兵,养精蓄锐,翌年过武关,入关中,成帝业”。(P7)的记载有误。刘邦西进的年代是在秦二世三年(前207年),而并非是“秦二世二年(前208年)”。“在富水筑城屯兵,养精蓄锐,”的记载也不确切。“翌年过武关”更是有悖史实。 据史载:秦二世三年(前207年)四月,刘邦率军南下进占颍川。两个月后(六、七月间)攻宛城,大破南阳郡守齿奇。继而大军直达丹水(今河南内乡),秦将襄阳郡守王陵等降归。九月,攻取武关,又挥师古峣关(今牧护关),在蓝田大败秦军,构成兵临咸阳的局面。秦三世一年(前206)十月,刘邦率军抵达霸上,秦王子婴投诚。同年十二月鸿门宴后,项羽违背楚怀王“先入关中者王之”商定,封刘邦为汉王,都南郑,占有巴蜀、汉中之地;翌年(前205),刘邦再度占领关中,与项羽展开了长达四年之久的楚汉之争。在公元前202年打败项羽,并迫使项羽自刎于乌江。二月,刘邦在汜水(今河南省荥阳县境内)即皇帝位,树立汉朝,初建都洛阳,不久迁至长安,史称西汉。 由此可见,秦二世三年(前207年)刘邦西进,当年六、七月间破南阳,继而进军丹水,九月就攻取了武关。之间不外一个多月的时间,经过并屯兵富水属必定。但“在富水筑城屯兵,养精蓄锐,翌年过武关,入关中,成帝业”。的记载就不够确切而有悖史实。 5、新志概述《人文历史》中,“明、清时期,境内是农民起义军…与官兵重复激战的中央,其中:李自成三进三出,并留下筑寨屯兵,娶妻生子的轶事。”的记载(P7),与志《军事》中 “先后2次在境内屯兵休整”(P579)以及《大事记》中有关述说前后矛盾,均不相分歧,且与史实不符。据考,闯王李自成曽“五进五出商南”(见附文《闯王李自成在商南》。 6、新志概述“经济延展”中,“清朝初叶,清王朝下令湖广填陕西。”(P5)的记载属附会之说。清初历史上只需“拓荒令”和“湖广填四川”之记载,而从无“清王朝下令湖广填陕西”之说。明末、清初,由于战争不时,兵燹匪患频繁,再加上灾荒连年与瘟疫盛行等缘由,不少中央境内人口骤减,十室九空,满目荒荑,所种者十之一二。致使构成“官虽设无民可治,地虽广无人可耕”的局面。清王朝为避免土地撂荒,保障财政收入,强化统治,稳定政权,顺治专此制定了《拓荒令》,“招来各处流民,不论原籍别籍,编入保甲开辟荒田,给以印信执照永准为业”。康熙为保障拓荒政策的落实,又修订了《拓荒令》,“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等优惠政策,并把拓荒的多少和人口的增减作为对州县中央官员年终考绩的一项依据。当时,四川人口锐减最为严重。康熙皇帝正为全国的税收和重建问题焦头烂额,他又接二连三地接到四川中央官的奏折,召集相关部门听取有关汇报,正式发布了一份名为《康熙三十三年招民填川诏》的诏书,下令从湖南、湖北、江西、广东等地大举向四川移民。其中湖北、湖南省的人数达一半之多。而在湖北省的移民中,麻城移民又占居重要位置。当时的陕南健康与汉中属四川省管辖,在“湖广填四川”中,移民抵达汉口、荆州、襄阳一代,逆汉江而上抵达汉中府和兴安府,故此与四川移民结构基原形似(见附文《历史上的“拓荒令”与“湖广填四川”》)。 7、新志概述《人文历史》中,有“抗日战争中、晚期,…国民军…云集于此,其中第十三集团军司令汤恩伯中原战败,在境内休整长达8个月之久。”的记载(P7)其误有二:首先,汤恩伯,当时任国民党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兼鲁苏豫皖边区总司令。新志谬其为“第十三集团军司令”讹之甚远。其次,汤恩伯部于1944年农历五月中原战败后即被免职,而退至西峡口待命;农历六月下旬带其心腹及幕僚机关来到商南县,先住城关小学,七月一日移驻清油河墹场,八月十日,长官部和警卫营迁驻八龙庙老虎沟邱家祠堂,十月初奉调离商去贵州,在商南前后不到五个月时间。志载“长达8个月之久”显见不精确(见附文:《汤恩伯在商南》。 8、新志第2卷第一章“疆域”概述里,“1992年县城南北长72公里,东西宽58公里”(P11第3行)的记载,也是不精确的。实践南北长应为140公里。 9、其第二节“疆域”中,载有“南150里至湖广郧县界” (P11),属错误。实为“南250里至湖广郧县界”。从其“南250里至湖广郧县界,北30里至河南卢氏界,南北相距280里”即可辨之。 10、新志第2卷第二章《沿革》中载:“西魏,属苌和郡。”(P13)是没有依据的。西魏时,商洛地属洛州和雍州管辖。洛州治所设上洛,领上洛郡(今商州市)、拒阳郡(今洛南县)、上庸郡(今山阳县西北部、镇安县及柞水县东南部)、商县(今丹凤及山阳漫川与商南县境)。柞水西北部属雍州管辖。此时,南商县已被扯归商县地,苌和郡亦不存在了。 11、新志第二章《沿革》第一节县置沿革中:“隋,扯南商县归上洛县。”(P13)的记载与史实不符。旧州志与县志皆载“商南古梁州之域,北魏景明元年(500)初置,名南商县,隶苌和郡,寻废为商县之层峰驿。”再从《商洛沿革》中 “北周宣政元年(公元578年)改洛州为商州;治所设上格(即今商州城)领上洛郡(含今商州、山阳、丹凤;商南4县及镇柞部分地域);拒阳郡(今洛南地)”的记载看,西魏与北周时,南商县就不存在了,而“废为商县之层峰驿”了,这与旧《舆图志》 中“魏废南商为层峰驿” 的记载是分歧的。况,隋代“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撤上洛、上庸两郡,保存商州”。故新志中“隋,扯南商县归上洛县。”之说,与史有悖。 12、新志《沿革》第二节所载“明代政区从属表”(区划沿革表一),从其列出时县共辖“九甲”以及各个甲之称号和方位(P15)看,显系清代政区编制,而并非明代政区编制。据考,明代县下设置为‘里’,而并非为‘甲’。明嘉靖三十一年任庆云重修的《商略·商南县集》载:共辖十二里,分别是“北佛一里,北佛二里,北佛三里,北佛四里,北佛五里(俱县西南一百二十里),索峪河里(城西七里),扶川一里,扶川二里,扶川三里,扶川四里,扶川五里(县南二百里),沐河里(县南十里)”。而清乾隆十七年,知事罗文思创辑的《商南县志》之“村寨”中载:“邑自兵燹然后炊烟寥寥矣。邑一里九甲十七地:永安寨一甲西十里;失马寨二里……赵川九甲南二百四十里(即十里坪);第十甲间杂本州之武关、寺底铺、铁峪铺等处,粮入县民属州”。新志显系将此谬为“明代政区编制”,其差错大焉! 13、志载“1950年辖6个区56个乡(374个自然村)(区划沿革表6)”和“1958年-1960年全县设9个公社44个管区(区划沿革表7)”(P19),似乎不全。解放土改时,八龙庙属“八龙乡”,八龙乡政府就设在八龙庙下院北房内,同八龙初小在一同。人民公社时,亦设有“八龙管区”,后来才与清泉兼并为“清泉人民公社”的。可县志和列表中都没有‘八龙乡’和‘八龙管区’的记载,显有疏漏。 14、新志第2卷第三章《县城》中,将“左跨沐河,右环峻坂”错谬成为“右跨沐河,左环峻坡”(P20),不只颠倒了天文方位,而且将内中的‘坂’字误书成了‘坡’字,实属疏忽。 15、新志《县城》第一节“明、清时期”中载:“县城始筑于成化十三年(1477),至成化十七年(1481)工竣,县衙由层峰驿迁至。新县城由明王朝大中丞余子俊、按察使王朝远、副使王瀛,布政史参议王瑾(瓘)勘察设计,知县郑瑛征发人夫,召集工匠,筑城凿池,拓建而成。在县衙南建学宫,东门外建关帝庙。”(P20)记叙有误,城况亦不清。“县衙由层峰驿迁至”更属“莫须有”之事。 据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任庆云重编《商略商南县集》载:“流民蜂屯,间尝作孽,成化丙申岁(1476),钦差巡抚都御史原公杰,余公子俊暨陕之按察使王公朝远,副使王公瀛,布政司参议王公瓘,询谟僉同,相地于州之南创建兹县以处置之,疏其事上闻制可其奏”。此与《创建商南县记》碑文无一字之差。就是说,在成化丙申十二年,钦差巡抚都御史原杰和余子俊以及陕西按察使王朝远、副使王瀛、布政司参议王瓘,就地勘察后在一同共同商议,拿出了完整分歧的意见,拟定在州之东而南,创建一个新的商南县,便于统辖和管理。且“寻治沐河西”肯定了在今县城址建城。而并非如新志所言:“新县城由明王朝大中丞余子俊、按察使王朝远、副使王瀛,布政史参议王瑾勘察设计”之意。再从都御史王朝远《登原都祠诗序》中,更能看清此情之原本。显见新志不只扭曲了原意,且又将布政史参议“王瓘’误讹为了‘王瑾’。 再从碑文“越明年,大理少卿吴公宏道继至专督各方。若鸠工、督役、抡材、陶甓诸需政务,则知县郑侯瑛主之,夙夜殚力,未遑寝食,以故庶民子来欤於趋事。至辛丑,事各就绪,”。即阐明:翌年,成化丁酉十三年,大理寺少卿吴宏道来后,“专督各方”,包含筑城、建制等政务、事务各项工作的起步与运作。知县郑瑛掌管担任征集民夫工匠、组织监视施工、选购木材石料、烧制砖瓦石灰等诸需政务。并得到当地绅民的积极支持和参与,至成化辛丑十七年(1481)竣工。“凡筑城周二里有奇(二里多),凿池(城壕)深六尺,广(宽)一丈,门东曰‘通知’,西曰‘安仁’,南曰‘育流’,北曰‘镇远’,层楼崇堞,兵戟森卫。去通知门内十余武(注:一米三尺为‘武’),坐坎向离为正厅三楹,厅西幕僚三楹,厅东有库四楹,左右则建书辩之所为楹各十,中为戒石亭,前为仪门,西则建牢狱,正南则建钟鼓楼。厅后建公廨三所,又为退食寝室,庖厩与儓之处。至於杂署坛壝、神祠、仓场、津梁、铺路,民居街衢以及封洫之属,无一不备。”——从上即可见新志所载有扭曲与缺乏之处了。 16、新志《县城》载“嘉靖二年(1523)知县郝宗儒拓西城墙2华里,高二丈,护城河深6尺,宽一丈。”(P20)内中的“拓西城墙二华里。”的记载有误。《商略商南县集》中明载:“城池,成化丁酉(1477),开设知县郑瑛创筑,周围三里三分;嘉靖癸未(1523)知县郝宗儒迤西展出一里七分,连前共五里,高一丈五尺,垛高五尺,隍深6尺,宽一丈。”旧志皆载为“拓其西几(近乎)二里”。尚为分歧。而新志将“几二里”谬为“二华里”了,长度就随之被改动。其“高二丈”亦为误。 17、新志第2卷第三章《县城》第一节“明清时期”中,有“嘉靖三十九年(1560),县令王舜民改建县城四门。东门“通知”,南门“育流”,西门“安仁”,北门“镇远”的记载(P20)。新志第16卷《.政权》第一章的‘明·清县衙’里,也有“知县王舜民于嘉靖三十九年(1560)改建4城门。东名‘通知’,南名‘育流’,西名‘安仁’,北名‘镇远’”的重复记载(P447)。其“大事记”里,亦有“嘉靖三十九年(1560),县令王舜民改建县城4门。东门为‘通知’,南门为‘育流’,西门为‘安仁’,北门为‘镇远’”同样的赘述(P856)。此记载皆与史相悖,均属“莫须有”之讹传。理由是: 首先,据考,知县王舜民,系河南陈州人氏,于嘉靖八年接替艾芳继任商南县第十二任知县,后至嘉靖十二年由阎唐接替而卸任。前后在任不外四、五年时间,而又何以能在嘉靖三十九年改建四门呢?显见这一记载是极不契合史实的。 其次,明代史志、艺文、碑记等文献中,都有当初筑城的记实:“知县郑侯瑛主之,夙夜殚力,未遑寝食,至辛丑事咸就理,凡筑城周二里有奇,凿池深六尺,广一丈,门东曰‘通知’,西曰‘安仁’,南曰‘育流’,北曰‘镇远’,层楼崇堞,兵戟森卫”。这分明地阐明了:当初不只建筑了周二里有奇的城郭、城池,而且在城墙上建筑了城墙垛子和城楼;不只建有四门,而且各有既定之命名,何需改之?再重新志所载“嘉靖三十九年王舜民改建四门称号,与成化十七年筑城所建四门原本之名,丝毫无差,又改在何处? 再之,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郡人任庆云重编之《商略·商南县集》中,其《城池》篇明载:“成化丁酉开设知县郑瑛创筑”。“东、西、南三门倶木植者”。“嘉靖庚寅(嘉靖九年·1530),知县王舜民易三门为砖劵,东曰‘朝阳’、南曰‘孝义’西曰‘遛息’。复以科第乏人,于东南城开门与文庙相值,以通文风,题名曰‘成贤’”。这才是王舜民改四门的实情所在,而嘉靖庚寅九年(1530),正在王舜民任治期内。据此可见,新志将这‘邑令王舜民改建四门’谬之千里之外了。 18、新志《县城》第一节“明、清时期”中,关于“康熙三十四年(1696),知县宋广业拓宽城池,筑城墙,建城楼”的记载有误(P20),一是,年份有误。康熙三十四年系公元1695年,而公元1696年则为康熙三十五年。二是,与乾隆志 “邑令宋广业复拓之共周五里建城楼”的记载义、数皆悖。 19、新志《县城》中又有“康熙五十六年(1717),知县陈潜改建城门:东曰富水、南曰商洛、西曰清油、废北门。南关建先农坛,在学宫建奎星楼。”的记载(P20)其错有二:首先,是知县“陈潜”(chenqian)的名字有错。据查:旧志中记为“陈瓒”(chenzan)或“陈讃”(chenzan),固然不同字,但还同音。显然新志所记“陈潜”是错误的。其次,“奎星楼”并非熙康五十六年(1717)知县陈讃建。据乾隆志中:“乾隆十三年,捐葺女墙、魁星楼、城楼,东层起较高以镇虎山。” 的记载,即可知。 20、《县城》即旧志中所列《城池》,系记载县城始建时间、范围、建筑物称号、座落、方位以及后来修缮、拓展及变更经由状况的栏目。而新志将城池、官署、宦绩、政权等相互参杂混杂,显得紊乱不清。故此,一方面多有重赘,另一方面又多有遗漏。如明·《商略》之《城池》中,有“岁久于县后山水崩坏。嘉靖辛亥(嘉靖三十年·1551)知县李鸿渐见而忧之曰:城隍之坍塌,县治大患也。于是缺者补之,卑者崇之,浚其隍餙其墉增其桥巍然焕然,足以捍外而卫内也。”新志无见记载。 21、《商略·商南县集》里《官师》之《宦绩》中,就“颇有政绩建树者”,分列有九名知县、四名县丞、六名典史、五名教谕、六名训导,共达三十一人的显功卓绩,新志不见录载而被遗漏。 阳城风云公众号 编辑 插图:悠闲 图片来源于网络 作者简介 雷家炳:网名,金秋斜阳;1943年11月生, 商南县试马镇八龙村人。在任文史委主任期间,主编了五、六、七辑《商南文史资料》;在各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图片300余篇。现为商洛市历史研讨员,市文史特邀通讯员,县文联会员、诗词楹联学会常务理事;县民俗协会顾问、非遗专家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