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专用条件(示范文本)》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树立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备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总承包健康展开,依据《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措施(暂行)》(杭建市发(2021) 55号)等文件肉体,我委组织编制了《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提出细致的修正意见和倡议,于2021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响至杭州市树立工程招标造价效劳中心,并请留下联络方式,以便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县(市、区)树立局,各有关单位: 附件:1.《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 ******** 2021年**月**日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第1条 普通商定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 1.1.3 工程和设备 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含:。 1.1.3.10 永世占地包含:。 1.1.3.11 暂时占地包含:。 1.2 言语文字 本合同除运用汉语外,还运用言语。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3.1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措施(暂行)》的通知(杭建市发〔2021〕55号 ); 1.3.2《关于进一步增强杭州市树立工程市场要素价钱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 1.3.4 省市树立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含但不只限于以下文件): (1)《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 (2)《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树立范畴变革保障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0〕4号); (3)《杭州市树立范畴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号); (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树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2号 ); (5)《关于展开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装置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号); (6)《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建筑业展开的通知》杭建研发〔2020〕41号文; (7)其他: 。 1.4 规范和规范 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规范、规范(称号)包含:;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规范、规范的称号:;发包人提供的国外规范、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规范、规范的时间:。 1.4.3 没有成文规范、规范规则的商定:。 1.4.4 发包人关于工程的技术规范、功用请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第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第为: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状况表; (3) 招标函及招标函附录(假如有); (4)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请求》等附件; (5) 通用合同条件; (6) 承包人倡议书; (7) 价钱清单; (8) 双方商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1.6 文件的提供和看守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称号、数量和方式:。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称号、数量和方式:。 1.6.4 文件的看守 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商定:。 1.7 联络 1.7.2 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含电子传输方式):。 发包人的送达地址:。 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含电子传输方式):。 承包人的送达地址:。 1.10 学问产权 1.10.1 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请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 1.10.2 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学问产权归属:。 1.10.4 承包人在招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运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商业软件、技术秘密的运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1 失密 双方订立的商业失密协议(称号):,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订立的技术失密协议(称号):,作为本合同附件。 1.13 义务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义务的最高限额为。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运用、存储、传输、托付及费用商定如下:。 第2条 发包人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 2.2.2 提供工作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担任提供的工作条件包含:。 2.3 提供基础资料 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 2.5 支付合同价款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布置的期限请求:。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2.7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实行的其他义务:。 第3条 发包人的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发包人代表的联络电话:; 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 发包人代表的通讯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受权范围如下:;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3.2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人员姓名:; 发包人人员职务:; 发包人人员职责:。 3.3 工程师 3.3.1 工程师称号:;工程师监视管理范围、内容:;工程师权限:。 3.6 商定或肯定 3.6.2 关于 商定时间限制的细致商定:。 3.6.3 关于 商定或肯定效能的细致商定:;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细致商定:。 3.7 会议 3.7.1 关于召开会议 的细致商定:。 3.7.2 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细致商定:。 第4条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普通义务 承包人应实行的其他义务:。 4.1.1承包人对设计义务的请求: 4.1.1.1承包人应依照国度规范、规范及《发包人请求》的 规则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承包人应按双方商定的合同价钱中止限额设计。 4.1.1.2承包人应在中止施工图设计前,就初步设计文件中 的树立范围、树立规范、功用和技术请求等内容中止认真复核。如发现初步设计文件不契合设计规范,或者与《发包人请求》有矛盾的,应及时与发包人中止沟通,需调整并构成变更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3条变更与调整处置。 4.1.1.3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应表明契合招标文件和合同商定的主要资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参数,其质量请求必须契合国度规则的规范。 4.1.1.4承包人应依照合同商定的设计检查阶段及其检查会议的时间布置提交契合相关阶段设计深度请求的设计文件。 4.1.1.5承包人应担任工程设计的组织、谐和、进度控制等 一切相关设计工作,对一切相关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承担义务。 4.1.1.6 其他: 4.1.2承包人对施工义务的请求: 4.1.2.1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树立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树立项目农民工工资。 4.1.2.2承包人应树立实名制电子考勤系统,做好与杭州市聪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 4.1.2.3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障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做好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的查验工作。 4.1.2.4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视管理。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项目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人应当依照与农民工依法商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细致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 4.1.2.5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1)树立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2)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规范、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3)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告发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效劳热线等信息。 4.1.2.6其他: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能否提供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 )保障保险,金额及期限为:; (2 )银行保函,金额及期限为:; (3 )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金额及期限为:; (4)其他方式: 。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执业资历或职称类型:; 执业资历证或职称证号码:; 联络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交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义务:。 4.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请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分开施工现场的违约义务:。 4.3.3 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受权范围:。 4.3.4 承包人擅自改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义务:。 4.3.5 承包人无合理理由拒绝改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义务 :。 4.4 承包人人员 4.4.1 人员布置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布置的讲演的期限:。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历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才干的相关文件的期限:。 4.4.2 关键人员改换 承包人擅自改换关键人员的违约义务:。 承包人无合理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义务:。 4.4.3 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请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分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请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分开施工现场的违约义务。 4.5 分包 4.5.1 普通商定 遏止分包的工程包含:。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含:。 其他关于分包的商定:。 4.5.5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商定:。 4.6 分离体 4.6.2 分离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4.7 承包人现场查勘 4.7.1 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义务承担的商定:。 4.8 不可预见的艰难 不可预见的艰难包含:。 5.2 承包人文件检查 5.2.1 承包人文件检查的期限:。 5.2.2 检查会议的检查方式和时间布置为:,检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5.2.3 关于第三方检查单位的商定:。 5.3 培训 培训的时长为,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备和其它必要条件为。 5.4 竣工文件 5.4.1 竣工文件的方式、提供的份数、技术规范以及其它相关请求:。 5.4.3 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商定:。 5.5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3 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商定:。 第6条 资料、工程设备 6.1 实施措施 双方当事人商定的实施措施、设备、设备和资料:。 6.2 资料和工程设备 6.2.1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担任接纳、运输和保存。 6.2.2 承包人提供的资料和工程设备 资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预算数量:。 竣工后实验的消费性资料的类别或(和)清单:。 6.2.3 资料和工程设备的保存 发包人供给的资料和工程设备的保存费用由承担。 承包人提交保存、维护计划的时间:。 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备和设备:。 6.3 样品 6.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求承包人报送样品的资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称号、规格、数量:。 6.4 质量检查 6.4.1 工程质量请求 工程质量的特殊规范或请求:。 6.4.2 质量检查 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中止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 6.4.3 荫蔽工程检查 关于荫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商定:。 6.5 由承包人实验和检验 6.5.1 实验设备与实验人员 实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实验所需求的实验设备、取样装置、实验场所和实验条件:。 实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准绳:。 第7条施工 7.1 交通运输 7.1.1 出入现场的权益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益的商定:。 7.1.2 场外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商定:。 7.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商定:。 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疆的商定:。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暂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7.2 施工设备和暂时设备 7.2.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暂时设备 暂时设备的费用和暂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商定:。 7.2.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暂时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暂时设备范围:。 7.3 现场所作 关于现场所作费用的特别商定:。 7.4 丈量放线 7.4.1 关于丈量放线的特别商定的技术规范:。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 7.5 现场劳动用工 7.5.2 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义务的商定:。 7.6 保险文化施工 保险文化施工基本费金额:元(大写:) 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商定: (1)对国有资金投资的树立项目,发包人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保险文化施工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60%;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第( )种方式商定: 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状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②其他: 。 7.6.1 保险消费请求 合同当事人对保险施工的请求:。 7.6.3 文化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化施工的请求:。 (1)恪守中央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保险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则,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求中止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3)其他: 。 (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商定如下: 。 7.9 暂时性公用设备 关于暂时性公用设备的特别商定:。 7.10 现场安保 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商定:。 第8条 工期和进度 8.1 开端工作 8.1.1 开端准备工作:。 8.1.2 发包人可在计划开端工作之日起84 日后发出开端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 8.2 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的商定:。 8.3 项目实施计划 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正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正期限:。 8.4 项目进度计划 8.4.1 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正意见的期限:。 8.4.2 进度计划的细致请求:。 关键途径及关键途径变更的确定准绳:。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8.4.3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讲演的期限:。 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讲演的期限:。 承包人回答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 8.5 进度讲演 进度讲演的细致请求:。 8.7 工期延误 8.7.2 因承包人缘由招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缘由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钱的%或人民币金额为:、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钱的:%或人民币金额为:。 8.7.3 行政审批迟延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 8.7.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双方商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 8.8 工期提早 8.8.2 承包人提早竣工的奖励:。 第9条 竣工实验 9.1 竣工实验的义务 9.1.3 竣工实验的阶段、内容和次第:。 竣工实验的操作请求:。 第10条 验收和工程接纳 10.1 竣工验收 10.1.2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商定:。 发包人不依照合同商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0.3 工程的接纳 10.3.1 工程接纳的先后次第、时间布置和其他请求:。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10.3.3 发包人逾期接纳工程的违约义务:。 10.3.4 承包人无合理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义务:。 10.4 接纳证书 10.4.1 工程接纳证书颁发时间:。 10.5 竣工退场 10.5.1 竣工退场的相关商定:。 10.5.3 人员撤离 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义务期内继续工作和运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暂时工程的内容:。 第11条 缺陷义务与保修 11.2 缺陷义务期 缺陷义务期的期限:。 11.3 缺陷调查 11.3.4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抵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1.6 缺陷义务期终止证书 承包人应于缺陷义务期届满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义务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义务期满通知后天内核实承包人能否实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实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义务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义务期终止证书。 11.7 保修义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义务为:。 第12条 竣工后实验 本合同工程能否包含竣工后实验:。 12.1 竣工后实验的程序 12.1.2 竣工后实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置、燃料、耗费品和资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辅佐、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开工程设备,并组织布置有恰当资质、阅历和才干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 第13条 变更与调整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倡议 13.2.2 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倡议后日内检查终了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正。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倡议后日内审批终了。合理化倡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惹起的合同价作风整依照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13.2.3 承包人提出的 合理化变更倡议的利益分享商定:。 13.3 变更程序 13.3.3 变更估价 13.3.3.1 变更估价准绳 关于变更估价准绳的商定: 合同价钱的确定按以下()方式肯定: 1、依照所执行的变更工程的成本加利润调整: 。 2、按《杭州市树立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备总承包项目计价措施》(杭建市(2021)55号)肯定 : (1)设计费、总承包管理费:工程调整部分的树立范围或工程造价,超越招标时总树立范围或总造价的5%以上时,其超出5%以上部分的费率或价钱按以下商定: ; (2)设备置办费:; (3)建筑装置工程费:依照以下( )方式商定: ①方式一:参照现行计价依据,按浙江省计价依据( )组价,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等弹性费率按定额相应费率的( )计取,人工、资料结算价钱的计取次第:合同工期内《杭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的( )信息价,其中无价资料由承包人依据市场调查,提出合理的单价,经发包人审核签证确认。依照上述措施计算后乘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1-招标价中建筑装置工程费/最高招标限价中建筑装置工程费)。②方式二: 3、其他:。 13.4 暂估价 13.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能够参与招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承包人不得参与招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招招标程序及其他商定:。 13.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商定:。 13.5 暂列金额 其他关于暂列金额运用的商定: 1、标化工地增加费: (标化工地实践创建等级与合同商定不符或合同无商定而实践创建的,按实践创建等级相应费率规范的75%~100%计算 标化工地增加费(实践创建等级高于合同商定等级的,应不低于合同商定等级原有费率规范)); 2、优质工程增加费: (优质工程增加费合同商定有工程获奖目的等级请求而实践未获奖的,不计算优质工程增加费;实践获奖等级与合同商定不符或合同无商定而实践获奖的,按实践获奖等级相应费率规范的75%~100%计算优质工程增加费 (实践获奖等级高于合同商定等级的,应不低于合同商定等级原有费率规范)); 3、其他: 。 13.8 市场价钱动摇惹起的调整 13.8.1 主要工程资料、设备、人工价钱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动摇幅度超越合同商定幅度的,双方依照合同商定的价作风整方式调整。 13.8.1 .1采用抽料补差法价作风整:按以下()方式; (1)按固定可调价钱要素数量及种类中止调整(详附表7); 2、其他:。 13.8.1 .2采用抽料补差法价作风整的计算措施 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钱动摇惹起的调整按以下第()种方式商定执行: 一、按《关于进一步增强杭州市树立工程市场要素价钱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执行; (一)其中风险范围及幅度的商定: 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 5%); 2、资料价钱的风险幅度( 5%); (二)其中结算方式的商定: 1、人工费按以下( )商定: (1)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2)其他: 2:资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按以下()商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计算: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的)分段计算: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与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 二、其他:。 13.8.2 关于能否采用《价钱指数权重表》的商定:。 13.8.2.1商定采用《价钱指数权重法》的,双方将主要工程资料、工程设备、人工价钱及其他双方以为应当依据市场价作风整的费用列入附表6。 13.8. 3关于能否采用其他价作风整的商定:。 双方商定价作风整按以下()方式 1、依据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房建、市政工程综合造价指数,按合同商定的过程结算节点周期或施工工期算术平均计算,风险幅度可在合同中商定,普通承包人可承担建筑装置工程费±1%以内风险,超越部分予以调整; 2、采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资料、机械要素价钱指数(或依据信息价计算价钱指数)中止调整,超越风险幅度以外部分予以调整;双方商定的人工、主要资料、机械等可调因子占建筑装置工程费的权重(详附表8),其中,人工费的风险幅度为()、资料费的风险幅度为()、机械费的风险幅度为(); 3、其他: 第14条 合同价钱与支付 14.1 合同价钱方式 14.1.1 关于合同价钱方式的商定: 14.1.2 关于合同价作风整的商定:。 14.1.3 按实践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措施、估价措施:。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不低于合同商定建筑装置工程费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4.2.2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预付款担保方式:。 14.3 工程进度款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按以下商定:。 14.3.1.1设计费: 1、经过施工图图审的,支付比例: ; 2、完成一切专项设计且经过主体结构验收的,支付比例: ; 3、经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各项资料存案手续的,支付比例: ; 14.3.1.1设备置办费: ; 14.3.1.2建筑装置工程费: 。 1、付款申请方式:按以下()方式 (1)按时间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 (2)按部位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 (其中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 2、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比例的商定:。 14.3.1.3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1、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支付申请方式:按以下( )方式 (1)按时间节点支付:; (2)按部位节点支付:。 (3)其他:。 2、工程树立其他费和其他费用依照相应事项发作后,在最近一次工程款中中止支付。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含的内容:。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商定:。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暂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依照支付违约金。 14.4 付款计划表 14.4.1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请求 :。 14.4.2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 14.5 竣工结算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含:。 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6 质量保障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障金的方式 质量保障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工程质量保障担保,保障金额为:采用()方式; (1)保障保险,保障金额为:; (2)银行保函,保障金额为:; (3)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保障金额为:; 2、预留%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4.6.2 质量保障金的预留 质量保障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 的质量保障金的比例:,在此情形下,质量保障金的计算基数不包含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作风整的金额;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 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 项第(2) 目商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障金; (3) 其他预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障金的弥补商定:。 14.7 最终结清 14.7.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商定:。 14.7.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商定:。 第15条 违约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5.1.3 发包人违约的义务 发包人违约义务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措施:。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5.2.2 通知矫正 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矫正的合理期限是:。 15.2.3 承包人违约的义务 承包人违约义务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措施:。 第16条 合同解除 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6.1.1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商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6.2.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商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第17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商定的不可抗力事情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肯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第18 条保险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商定:。 18.1.2 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义务险的特别商定:。 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