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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贵族制度中,lady的称呼有什么讲究?

2023-1-19 15:09| 发布者: 夏梦飞雨| 查看: 161| 评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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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奢侈品回收 2023-1-19 15:11 引用
    镜像问题:勋爵是什么级别的爵位? - Sinowinston 的回答

    终于有人问了,哈哈哈在英国身份制度里,lady称呼的用法比lord更广泛,更复杂。主要分以下六种情况:1、贵族妻子的通称。世袭贵族有五等爵位: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男爵(baron)。除公爵外,其他贵族的妻子(依法结婚得到政府和教会上承认的),即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和男爵夫人(baroness),都可以按其丈夫的头衔被通称为“某夫人(Lady X)”。例如,德比伯爵夫人(The Countess of Derby)被通称为德比夫人(Lady Derby),卡林顿男爵夫人(The Baroness Carrington)被通称为卡林顿夫人(Lady Carrington)。通称也就是一般场合会用的称呼。带上具体头衔的全称只会在非常正式的场合才会使用。比如,帕麦斯顿子爵和子爵夫人一同参加一场舞会,门口的侍从在他们入场时就会向在场的人宣布:“帕麦斯顿勋爵和夫人到(Lord & Lady Palmerston)。”与公爵一样,地位最高的公爵夫人(duchess)在任何场合都被称为公爵夫人,不用lady的头衔,比如萨瑟兰公爵夫人(The Duchess of Sutherland)。法律贵族(Law Lords)、终身贵族(Life Peers)的妻子与世袭贵族的妻子一样,根据丈夫的头衔被通称为某夫人。注意这两类贵族在名义上都封为男爵,他们的妻子都是男爵夫人。例如,前首相里沃兹的威尔逊男爵(The Baron Wilson of Rievaulx)的妻子就被称为威尔逊夫人(Lady Wilson)。这两类贵族的具体情况见我上一个问题的答案,不再赘述。2、女性贵族的通称。世袭贵族中偶尔会出现女贵族(有继承的也有被册封的),称号和上面各级贵族夫人的完全一样,她们按照自己的头衔被通称为“某勋爵(Lady X。或译成“某女勋爵”?我认为“勋爵”这个词在中文里不必区分阴阳性)”。例如,鲁斯女男爵(The Baroness de Ros)被通称为鲁斯勋爵(Lady Ros)。同理,女公爵不在此列,不使用lady的称呼,比如法夫女公爵(The Duchess of Fife)。另外还有一个例外,就是假如一位女贵族的丈夫也是贵族,那么她通常按照自己丈夫的头衔被称为某夫人,而不使用自己的头衔,不管丈夫头衔比自己高还是低,比如,第20代鲁辛的格雷女男爵(The Baroness Grey de Ruthyn)的丈夫是第2代黑斯廷斯侯爵(The Marquess of Hastings),因此她就按丈夫的头衔被称为黑斯廷斯侯爵夫人、黑斯廷斯夫人(The Marchioness of Hastings, Lady Hastings),自己的女男爵头衔一般不用,除非特别正式的场合要把一个人的头衔全列出来。女公爵嫁给贵族的,继续按自己女公爵的头衔称呼,比如第2代马尔巴罗女公爵(The Duchess of Marlborough)的丈夫是第2代戈多尔芬伯爵(The Earl of Godolphin),但她不称伯爵夫人而称女公爵。法律贵族和终身贵族中的女性(法律贵族历史上只有一位女性,终身贵族有很多)同理按她们自己的头衔被通称为某勋爵。例子就是历史上最著名的一位女性终身贵族:玛格丽特·撒切尔(Margaret Thatcher)。她于1992年被册封为撒切尔女男爵(The Baroness Thatcher),通称撒切尔勋爵(Lady Thatcher)。另外,勋爵那个答案里已经写了,苏格兰司法院参议官(相当于最高法院法官)不是贵族,但也享受“勋爵”的头衔;相应地,其中的女性法官享有lady的头衔,比如多里安勋爵(Lady Dorrian)。这里要谈谈lady一词当贵族妻子使用时的翻译问题。中文世界里没有标准译法,我个人认为应译成“夫人”。曾经想过,既然是“勋爵”的阴性形式,是不是要向“公爵夫人”等次一样译成“勋爵夫人”;后来觉得,既然是通称,应该追求简洁,“某勋爵夫人”似乎显得累赘,“某夫人”就很好。另外,中文世界里经常把misses(平民的妻子)译成“夫人”,比如撒切尔当首相时都称她为“撒切尔夫人(Mrs Thatcher)”。我个人认为,至少在英国的称谓体系中,应把mrs译为“太太”,lady译为“夫人”。我认为,这两个词在翻译时必须区别开,而且中国近现代社会形成的称谓习惯是夫人高于太太,比如,在40年代的中国,任何人的妻子都可以按夫姓称为“某太太”,但能称为“夫人”的都是社会地位崇高的人物,比如“孙夫人”、“蒋夫人”,因此觉得这样区别翻译似乎比较好。当然,这会产生很多问题,比如“撒切尔夫人”约定俗成,不会有人按我的标准叫她“撒切尔太太”。也可以把mrs继续译成“夫人”,lady当贵族妻子讲的时候译成“勋爵夫人”,这样问题就小了。怎么办才好,欢迎大家讨论。3、公侯伯爵长子、长孙、长曾孙的妻子。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某些公、侯爵的长孙甚至长曾孙,因为将来会继承爵位,因此会使用这些贵族诸多头衔中的一个较低的头衔作为自己的称呼,即“礼节性头衔(courtesy title)”。具体情况见我之前的答案。这些人的妻子,一律参照上述规则1,按照丈夫的礼节性头衔称为某夫人。比如博福特公爵(The Duke of Beaufort)的长子伍斯特侯爵(Marquess of Worceter)的妻子被称为伍斯特侯爵夫人、伍斯特夫人(Marchioness of Worcester, Lady Worcester)。4、公侯爵幼子的妻子。公爵、侯爵除长子外的其他儿子,因为地位崇高,也在姓名上冠以勋爵的头衔。具体情况见我之前的答案。他们的妻子也相应地被称为某夫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使用的“某夫人”完全跟着丈夫姓名走,不考虑妻子本人的姓名,比如弗雷德里克·卡文迪什勋爵(Lord Frederick Cavendish)是第7代德文郡公爵(The Duke of Devonshire)的次子,简称弗雷德里克勋爵(Lord Frederick),他的妻子则按他的姓名被称为弗雷德里克·卡文迪什夫人(Lady Frederick Cavendish),简称弗雷德里克夫人(Lady Frederick)。注意,规则1中的贵族妻子和3、4中的贵族妻子地位不同,1中的夫人们是名副其实的贵族的妻子,她们和自己的丈夫一样都属于身份上的贵族(Peerage),享受贵族的政治和社会权利(privilege of peerage,比如,在1948年以前,犯罪要由上议院而不是一般法庭审判);但3和4中的夫人们,由于其丈夫只是“礼节性贵族”,所以她们和丈夫一样,只是使用贵族式的称呼,在身份上是平民。5、公侯伯爵的女儿。公爵、侯爵、伯爵婚生的女儿一律被称为“某女士(Lady X Y)”,将lady一次用在自己的姓名上,用法和公侯爵次子称勋爵时一样。比如,戴安娜王妃是第8代斯潘塞伯爵(The Earl Spencer)的女儿,姓Spencer名Diana,在结婚前被称为戴安娜·斯潘塞女士(Lady Diana Spencer),简称戴安娜女士(Lady Diana)。英剧《唐顿庄园》里三位小姐就是作为伯爵的女儿被称为某女士(这里我将Miss X译成“某小姐”,因此Lady X不能再译成小姐,只能译成女士)。这里出现了整个身份制度里唯一一处女性比男性优越的情况:伯爵的儿子中只有长子被称为某勋爵,其他儿子没有勋爵的头衔,而伯爵的女儿则一律被称为某女士。6、从男爵和骑士的妻子。骑士(knight)是一种古老的身份,又是英国的身份制度中册封最多、最常见的一种,我们知道的许多英国名人都是骑士,这些骑士的称谓是“某爵士(Sir X)”(knight是头衔,译为“骑士”,sir是称谓,和姓名连用,译为“爵士”,国内经常搞混),例如,大科学家牛顿在1705年被封为骑士,称为艾萨克·牛顿爵士(Sir Issac Newton,简称艾萨克爵士Sir Isaac)。从男爵(Baronet)是英国特有的一种头衔,地位在贵族(包括世袭和终身贵族)之下、骑士之上(这个词的字面意思就是“小男爵”),可以理解为是世袭的骑士(比贵族差在只有骑士的头衔,比骑士强在头衔可以世袭),称谓上和骑士一样,也是“某爵士”,或者有时在后面加上一个Bt以与一般的骑士区别开,比如罗伯特·皮尔爵士(Sir Robert Peel, Bt,简称罗伯特爵士Sir Robert)。骑士和从男爵的妻子也被称为“某夫人(Lady X)”,称呼时使用直接将lady与丈夫的姓氏连用,比如温斯顿·丘吉尔爵士(Sir Winston Churchill)的妻子称为丘吉尔夫人(Lady Churchill)。从男爵和骑士在身份上都是平民,他们的妻子当然也都是平民。基本情况就是这样。这里还牵扯出一个非常麻烦的女性婚后改称呼的问题。因为整个身份制度秉持一种旧式的男尊女卑的原则,所以如果是一个贵族家的女儿(本身就是lady)嫁个一个贵族、礼节性贵族、贵族幼子、从男爵或男爵,会出现非常麻烦的改称呼的情况,而且她的称呼可能不是就改这一次,要随着他丈夫身份的变化再改……下面举个例子说明:某伯爵的女儿(公爵、侯爵的女儿情况相同)Lady A B(A是教名,B是娘家姓),简称Lady A,1)嫁给平民Mr P Q,称呼改为Lady A Q(随夫姓,然后用继续按照侯爵女儿的规格将姓名与lady连用,而不是按照丈夫身份称为Mrs Q,因为丈夫是平民,身份比自己低),继续简称Lady A;2)嫁给骑士或从男爵Sir X Y,称呼改为Lady A Y(随夫姓,然后用继续按照侯爵女儿的规格将姓名与lady连用,而不是按照丈夫身份称为Lady Y,原因同上),继续简称Lady A;3)嫁给某侯爵的幼子Lord X Y,称呼改为Lady X Y,简称Lady X(称呼整个按照丈夫姓名改,因为丈夫和自己身份相同时,称呼一律随丈夫);(这条我不完全确定)4)嫁给某伯爵的长子Lord E,称呼改为Lady E(丈夫身份高,随丈夫);5)嫁给某子爵Lord F,称呼改为Lord F(丈夫是贵族,随丈夫)。某子爵、男爵或平民的女儿Miss C D,在情况2)中按丈夫称呼改为Lady Y,其他与Lady A B情况相同。某女贵族Lady G,在情况3)中继续使用自己的称呼,不改为Lady X Y,因为她自己是贵族,丈夫只是幼子。其他与Lady A B情况相同(在情况4)中嫁给公侯伯爵长子时,即使丈夫只是礼节性贵族,也按丈夫称呼改为Lady E)。最后,假如她们丈夫的身份发生变化,比如骑士被册封为贵族,长子继承爵位,次子在哥哥死后成为长子等等,她们的称呼也要根据上面做相应变化。基本算写完了吧……好麻烦呀……刚开始答时的轻松心情都没有了……可以看出,lady的使用比lord复杂得多,第一是使用范围广,所有使用lord的情况都对应着一种阴性lady,然后骑士和从男爵这两种不使用lord的平民头衔也对应着lady;第二是每种情况在中文里的译法都不同,分别要译成夫人、勋爵、女士,不像lord可以统一译成“勋爵”;第三是还有复杂的婚后改称呼问题。谢邀……
  • 奢侈品回收 2023-1-19 15:10 引用
    只要是个女的,就可以叫Lady  我在巫师3里,一个妓女也是Lady
  • 名表鉴定大师 2023-1-19 15:10 引用
    准确而言lady是女性贵族的泛称,基本可以替换成日本高位贵族女性的称号-姫(ひめ,Hime),最准确的翻译应该是贵女。《傲慢与偏见》中达西先生的母亲是伯爵的女儿,她的称呼就是Lady XX。而达西先生的姨母德包尔夫人是他母亲的姐妹也是伯爵合法女儿,她的称呼同样是Lady。但要注意的是德包尔夫人这个说法是中文错误翻译。正确翻译应该是Lady 凯瑟琳。英国女性贵族通用法则有一条就是女性下嫁不会降低自身身份,这和泰国通用的法则完全不同。达西家族和她表妹安妮德包尔的德包尔家族都是大地主阶级,但没有爵位,属于乡绅。因此身为中位贵族女儿的伯爵千金,即使下嫁也保有Lady的称号。因此不可以称呼她为德包尔太太/夫人即Mrs.德包尔。她的称呼是Lady凯瑟琳。并且由于血缘获得Lady称号的女性可以只用Lady+名字的方式称呼。而如果自身是平民却通过婚姻嫁给有爵位的男性,除了按照爵位+伯爵男爵夫人外,还可以用Lady+名+夫姓的方式,但不能称呼为Lady+名。这些都是合法获得的称呼,也有私生子获得lady称呼的形式。比如有名的伊丽莎白女王一世,在他父亲宣布与她母亲安妮博林王后(安妮博林是伯爵的合法女儿,其母系家族是王室远亲)的婚姻不合法之后,即使她是合法女儿但她的称号由伊丽莎白公主变为Lady伊丽莎白。(待遇还是公主)同样杀妻狂魔亨利八世,为了合法的儿子也将他的长女玛丽女王一世贬为私生女。长女玛丽是第一任王后西班牙的凯瑟琳的女儿。(西班牙国王的女儿,亨利八世的嫂子,经过教皇特许改嫁亨利八世。)因为凯瑟琳王后没有儿子,所以亨利没有合法的男性继承人。他想要离婚获得合法男性继承人……某种意义促进了英国国教的独立。我忘了玛丽是否是他真正的长女了,因为亨利八世有其他私生子。但如果是合法长女的话那是玛丽没错,因此他有儿子但没有合法的儿子。亨利八世将两位虽然被宣布不合法但实际合法的女儿排在她们的弟弟爱德华六世(第三任王后的儿子)的王位继承顺序之后。爱德华六世早死,且没有子嗣,长女玛丽公主继承王位成为玛丽女王,伊丽莎白女王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即使伊丽莎白的称呼依然是Lady但她也是王位继承人。玛丽女王没有活下去的子嗣,因此伊丽莎白女王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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