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邓女士花103500元买了一块名表,戴回去之后,朋友们都很羡慕,可好日子不长,她戴了还不到3个月,就发现手表的指针居然不动了,她立马联络了售后,售后了解状况后,说不是质量问题,而是手表受震构成,和个人的运用有关,不属于三包范围。 10多万买的手表,不到3个月就不走了,难道这品牌这么水?还是另有缘由? 邓女士在某专柜,花103500元置办了这块手表,由于这个品牌她不时都比较喜欢,也很认可它的质量,她买的是一块机械手表,可没想到,这次阅历让她很失望,才用了3个月不到,手表就不走了。 售后检查之后,说手表里面有螺丝断了,卡在了里面,招致手表不走了,然后通知了邓女士一个专业术语“受震,”经过字面意义判别,应该是震动或者撞击构成的,可是据邓女士回想,在这3个月期间,没有碰撞也没有摔,难道正常的运动都不行吗? 面对质疑,售后提议将表拿到上海总部中止维修,关于这个计划,邓女士不能接受,手表这种精密仪器,一旦翻开维修了,不论是价值还是运用,都肯定会有所影响,她狐疑是手表有质量问题,她提出要么退款,要么换货! 售后没有同意,双方闹得不欢而散,花10万多本想买个放心,不料,却买来了一肚子气,邓女士找到了媒体,希望能帮她讨个说法。 记者陪同邓女士来到门店,一位店员解释说,构成受震的状况有很多,晃动的过程、摆放的过程、脱的过程都有可能。 说实话,听了这句解释,换谁都会更生气,晃动?摆放?脱掉?这些难道不是戴手表的常规动作吗,假如这些动作都能构成毛病,那请问一句,我买表是干嘛?难道是当祖宗一样供着吗? 果真,邓女士听了后也是怒喜洋洋,说假如用了3年,你说呈现这个状况,我还能了解,关键是我才用了不到3个月,我肯定接受不了。 店员接着又说,检测结果不属于三包范围,但是他们能够尽最大努力,给邓女士申请免费维修,保障抵达原厂出厂规范。 可是,邓女士还是不接受,她说能够拿去检测,若证明是人为的,她没话说,若不是人为的,她坚决不接受维修,店员表示会向上面申请,会尽快给邓女士提供毛病检测讲演,邓女士也决议再等一等。 那么,邓女士这种状况,能够请求退换货吗? 依据《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第二十四条,运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效劳不契合质量请求的,消费者能够依照国度规则、当事人商定退货,或者请求运营者实行改换、修理等义务。 从消保法中关于退换货的规则看,首先就是要满足质量不契合请求,可在此事中,店员坚称是邓女士自己运用构成的,而非质量问题,自然也就不能退换货,可是,就目前来说,大家都是空口无凭,10多万的手表,不是10块钱的表,才用3个月不到就坏,消费者狐疑质量问题,也是合情合理的。 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该怎样办? 依据《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第23条规则,运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手表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置办商品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作争议的,由运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义务。 细致到这件事中,邓女士置办的手表属于耐用商品,因而专柜应就产生上述毛病的缘由,承担举证义务,需求出具毛病检测讲演,若专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是由于人为缘由构成,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结果。 关于此事,有网友说,我花了三百多买了一块欧米茄,唉!一年多了走的特准,我估量是赝品!没必要维修啊,表的价值又不是体往常看时间,历来没听说过谁买个手表去看时间的。 也有网友说,我爸在拼上买了块十几块的,都两年了还没坏,而且走的十分准,这种表原本就是买了当陈设的,个人以为只需外观看着正常就行了,其它都无所谓。 我想说的是,花了10万买的名表,才戴了3个月就呈现了这种问题,这换了谁能接受?就是在路边摊花10块钱买的电子表,也不至于这样吧! 消费者遇到问题,店家应该积极处置,不要用一些专业名词,来忽悠顾客。若不是媒体介入,可能到往常,受震的这个词邓女士都还没搞明白,店家就是这样看待客户的吗? 也提示各位,手表为贵重耐用消费品,也比较复杂和精密,有些质量问题,也不会在置办后就能马上发现,需求及时察看,有状况及时反响,避免不用要的省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