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甘肃省广河县蔡王家村的村民马海堂,往宅基地拉砖准备建房时,隔壁的几家邻居却忽然跑出来阻止,说他不能在这建房子。 马海堂以为,这条路属于自己的宅基地,而且自己有土地证,建房子理所当然。而邻居们却说,这条路是村里的,周围几家邻居共用这条路曾经几十年,让他拿出土地证证明这条路是他的。 令邻居们诧异的是,马海堂真的拿出了土地证,而且土地证上“四至”的范围居然真的包含了这条农路,也就是马海堂有土地证,就有权在这条农路上建房。 若马海堂依照注销的“四至”建房,将不便于邻居马俊华和马海堂两家住宅房檐走水、马俊华家的消费生活及马登虎、马奴来两家通行。由于这张土地证,马海堂和邻居们的争议,从一条路扩展到菜地、承包地等多处,彼此之间的矛盾也越积越深,以至大打出手。 为了这个事,双方找过乡镇上的土管所,司法所,寺管会等来,但都没有化解矛盾。马海堂坚持以为这个证是政府颁发的,自己的权益是合法的。 这时几个邻居想到,假如马海堂没有土地证,那他就不能建房子了。于是,几个邻居马俊华、马木沙、马沙哈、马登虎、马奴来五人把颁证的县政府和办理土地证的县疆土资源局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撤销马海堂的土地证。由于本案触及的土地证一切者是马海堂,因而,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将马海堂依法追加为“第三人”。 法庭上,马俊华和马登虎两人作为五名被告的代表,他们坚持以为马海堂的土地证获取是分歧法的,是骗取的。他们说,被告在土地证的发放过程中,有两点不契合法定程序。首先,请求邻居签字的中央并不是邻居自己签字。其次被告在现场指界勘查环节,也存在不契合法定程序的做法。 最终,经过法院调查,广河县人民政府在给马海堂颁发土地证时,程序的确有分歧法的中央。最终,依法判决撤销被告广河县人民政府给第三人马海堂颁发的土地证。 法庭宣判后,被告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德智,代表县政府做了当庭表态。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会依照判决执行,依照法定程序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并且吸取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时改进。广河县疆土资源局经过这次案件,也中止了深思,表示要认真总结经验,避免以后的工作中,再呈现这种问题。 2017年7月17日19:30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 《法治天下》之《村民状告县政府》敬请收看。 7月18日12:00重播 - END - 有好新闻好文章好照片好视频能够联络我们QQ邮箱(515324528@qq.com),还有你对平台内容的见地和意见发表在临夏印象微社区,本平台原创文章版权一切,转载请注明出处,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或网友爆料,不代表本站观念。点击关注临夏印象 共赏最美临夏(微信公众号lxyx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