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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7【每日刷题】不积跬步,无致使千里!

2023-3-19 11:56| 发布者: fuwanbiao| 查看: 14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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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题目法律常识4-民法2 1. 【单选】 公民小朱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视为( )。A.限制民事行为才干人 B.视为完整民事行为才干人 C.无民事行为才干人 D.有部分行为才干人 2. 【单选】 隐 ...

题目


法律常识4-民法2


1. 【单选】 公民小朱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视为( )。


A.限制民事行为才干人


B.视为完整民事行为才干人


C.无民事行为才干人


D.有部分行为才干人


2. 【单选】 隐私权是在不违背法律的状况下,为了维护个人的名誉和形象,个人对某个人行为和个人资料失密,不让他人非法获知的权益。下面属于隐私权的是( )。


A.某明星拒绝向司法机关透露和某涉嫌贪污犯之间交往细节的权益


B.立功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激进自己在案发时间的行为秘密的权益


C.某涉嫌贪污犯向媒体激进自己收入来源秘密的权益


D.某已婚官员对新闻媒体不招认和某女之间存在婚外恋的权益


3. 【单选】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从一开端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的民事行为,下列民事行为是无效的:(1)无民事行为才干的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才干的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狡诈、胁迫的伎俩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真实意义的状况下所为的;(4)歹意串通,损伤国度、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5)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6)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依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小王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要树立家乡,在新一届村委会选举的时分,他郑重地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并当选为村长


B.李老汉今年85岁了,前几天忽然由于心脏病住进了医院,他有三个儿子,怕他们在自己死后闹矛盾,于是立下了遗言:他一切的财富由三个儿子平分


C.某中学三个女生有较好的音乐天赋,她们组成的乐队经常在各种校际竞赛中获奖,一个唱片公司口头上许以高酬,并在没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下使她们与之签约,并中止了学业


D.某公民在与其妻子生活了五年之后察觉两人曾经真实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了,于是向法院提出离婚


4. 【单选】 合同的撤销是指因意义表示不真实,经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曾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存在撤销缘由的合同叫可撤销合同,这类合同多是因严重误解而成立的合同,因狡诈而成立的合同,因胁迫而成立的合同等。以下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有( )。


A.甲、乙签署质押合同,商定甲不能如期实行合同义务,则乙取得质物的一切权


B.甲、乙两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合同


C.甲为逃避法院的强迫执行,将其财富赠与乙


D.甲因治病急需钱,乙提出以低于市场近5倍的价钱置办甲的可贵油画,甲无法之下与乙签署了合同


5. 【单选】 质权: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实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益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实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富优先受偿的权益。依据以上定义,下列哪项属于质权?( )


A.赵某向梁某借款30万元,将自己的房屋作价15万元抵押给梁某,并依法中止了抵押注销


B.孙某为丁向银行借款50万,就找了当地一个名誉很好的陈某作担保,并送给他一条价值500元的好烟


C.李某在乙处修理电视机,由于钱不够,就将自己的手表放在乙处,说第二天拿钱来,就把电视机取走


D.钱某向赵某借了辆自行车,并且白纸黑字地写了借据


答案解析


法律常识4-民法2


1. 【单选】 公民小朱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视为( )。


A.限制民事行为才干人


B.视为完整民事行为才干人


C.无民事行为才干人


D.有部分行为才干人


1.【答案】B


【解析】本题调查法律常识。中国《民法总则》规则: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整民事行为才干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整民事行为才干人。故选B。


2. 【单选】 隐私权是在不违背法律的状况下,为了维护个人的名誉和形象,个人对某个人行为和个人资料失密,不让他人非法获知的权益。下面属于隐私权的是( )。


A.某明星拒绝向司法机关透露和某涉嫌贪污犯之间交往细节的权益


B.立功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激进自己在案发时间的行为秘密的权益


C.某涉嫌贪污犯向媒体激进自己收入来源秘密的权益


D.某已婚官员对新闻媒体不招认和某女之间存在婚外恋的权益


2.【答案】D


【解析】本题调查法律常识。A选项中明星的行为属于知情不报,违背了法律;B选项中立功嫌疑人激进自己在案发时间的行为秘密,也违背了法律;C选项中贪污犯的收入来源均曾经违背了法律,故而不属于隐私权。D选项中婚外恋属于违背道德观念,但是不违背法律,所以官员有权不让他人知道,属于隐私权。故选D。


3. 【单选】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从一开端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的民事行为,下列民事行为是无效的:(1)无民事行为才干的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才干的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狡诈、胁迫的伎俩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真实意义的状况下所为的;(4)歹意串通,损伤国度、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5)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6)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依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小王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要树立家乡,在新一届村委会选举的时分,他郑重地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并当选为村长


B.李老汉今年85岁了,前几天忽然由于心脏病住进了医院,他有三个儿子,怕他们在自己死后闹矛盾,于是立下了遗言:他一切的财富由三个儿子平分


C.某中学三个女生有较好的音乐天赋,她们组成的乐队经常在各种校际竞赛中获奖,一个唱片公司口头上许以高酬,并在没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下使她们与之签约,并中止了学业


D.某公民在与其妻子生活了五年之后察觉两人曾经真实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了,于是向法院提出离婚


3.【答案】C


【解析】本题调查法律常识。A选项中小王被选举为村长、B中李老汉立遗言平分财富、D选项中某公民申请离婚,都是有效的民事行为。C选项项中三个女中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才干的人,他们与唱片公司签约的行为属于不能独立实施的,所以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故选C。


4. 【单选】 合同的撤销是指因意义表示不真实,经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曾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存在撤销缘由的合同叫可撤销合同,这类合同多是因严重误解而成立的合同,因狡诈而成立的合同,因胁迫而成立的合同等。以下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有( )。


A.甲、乙签署质押合同,商定甲不能如期实行合同义务,则乙取得质物的一切权


B.甲、乙两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合同


C.甲为逃避法院的强迫执行,将其财富赠与乙


D.甲因治病急需钱,乙提出以低于市场近5倍的价钱置办甲的可贵油画,甲无法之下与乙签署了合同


4.【答案】D


【解析】本题调查法律常识。合同的撤销缘由,严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央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狡诈伎俩,使对方在违犯真实意义的状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狡诈方有权央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狡诈行为,使一方在违犯真实意义的状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狡诈行为的,受狡诈方有权央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伎俩,使对方在违犯真实意义的状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央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应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别才干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伤方有权央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故选D。


5. 【单选】 质权: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实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益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实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富优先受偿的权益。依据以上定义,下列哪项属于质权?( )


A.赵某向梁某借款30万元,将自己的房屋作价15万元抵押给梁某,并依法中止了抵押注销


B.孙某为丁向银行借款50万,就找了当地一个名誉很好的陈某作担保,并送给他一条价值500元的好烟


C.李某在乙处修理电视机,由于钱不够,就将自己的手表放在乙处,说第二天拿钱来,就把电视机取走


D.钱某向赵某借了辆自行车,并且白纸黑字地写了借据


5.【答案】C


【解析】本题调查法律常识。质权: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实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益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实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富优先受偿的权益。A项中的房屋是不动产;B项和D项没有移交抵押。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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