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列朝詩集》編纂體例及其敘事性長期為學者所忽視。经过綜合詩人籍貫、職官、交遊、選詩數量等證據,能够逐卷歸納順治刻本各卷的編旨,並將全書八十一卷概括為五十四個作者類型。編類原則能够用政治身分、詩派身分、地域身分三個概念加以解釋:政治身分或以士人的政治認同而論,或以職位、品位而論,或以严重政治事情而論;詩派身分或以文人並稱而論,或以交遊而論,或以師承而論;地域身分,處士以其籍貫而論,仕宦者更以其交遊關係或文學聲譽而論。這一類型體系就是《列朝詩集》的「分卷體例」。由此重審過去對作者意圖的研讨,其證據方式多有偏頗之失:錢謙益的政治意圖不局限於甲集前編,而主要體現在各集選錄功臣將相的卷目,通過「以詩證史」的措施切入政事;其文學史意圖不局限於批評文字,也蘊含於分卷體例之中,還應留意文學史庞大敘事的存在,它將看似分散的流派整合為一個多元互動的文學生態;其文化天文學意圖不局限於鄉邦吳中,其文學版圖更有閩詩派、金陵詩派等地域傳統,且與文學史意圖、政治意圖深度糾葛。總之,體例研讨是從證據底層發動的史料批判,對於深思其上層的理論建構,如錢謙益研讨、元明文學經典化研讨等具有重要意義。 作者簡介 徐隆垚,復旦大學古籍所2021屆博士,現爲復旦大學歷史系博士後。研讨方向爲元明清文學與文獻、明代書籍史。 引言 據錢謙益《列朝詩集序》「丁成而戊茂」的暗示,此書七集八十一卷之體例與宏觀編纂意圖之間存在關聯[1],但或許由於當時政治環境的制約,編者並沒有明晰而完好地提示意圖與體例之間的結合方式。 近十年來,學界日益關注《列朝詩集》的歷史編纂實踐(the practice of historiography)。陳廣宏、嚴志雄、廖肇亨等學者先後就此書甲集前編以及《閏集》「香奩」、「朝鮮」、「高僧」、「名僧」、「神鬼」諸門的選材、體例與意圖進行綜合调查[2]。日本野村鮎子等學者圍繞部分小傳展開詳細的史源學箋註[3],並提示乾集、甲前至丁集、閏集三部分與《中州集》之源流關係[4]。葉曄首度嘗試在史源學调查的基礎上歸納全書傳記書寫之常规,然剖析案例集中在前後七子[5]。 總體而論,分散而部分性的剖析已經成為主流的作業方式,其優勢在於積累了大量文本細節的證據,而遺憾之處則是對全書之宏旨始終缺乏整體性觀照,此書主體部分(甲前至丁集,共五集七十二卷)內容最為豐富,編纂體例及背後的意圖也最為複雜,學界尚未對此构成系統而詳悉的解釋。 原書主體部分沒有明確目錄和解題,但也決非率爾而作,其中有一定的內在規律可循。无妨先看錢謙益的自述: 錄六公[石珤、羅玘、邵寶、顧清、魯鐸、何孟春]之詩,用以彰一代之盛事,俯仰嘆息,蓋不勝高曾規矩之慨焉[6]。 右錄石熊峰、羅圭峰等六公[同上]之詩,皆長沙之門人也[7]。 余錄嘉靖「七子」之詠,仍以茂秦[謝榛]為首,使後之尚論者得以區別其薰蕕,條分其涇渭[8]。 余錄先後「五子」之詩,以元瑞[胡應麟]終焉,非以元瑞為足錄也,亦庸以論世云耳[9]。 錄子价[朱曰藩]詩冠於金陵諸賢之首,不能不為之一嘆云[10]。 余錄其[嚴嵩]詩,冠於嘉靖中年以來將相之首,使讀者論其世,知其人,庶幾有考焉,亦有戒焉云爾[11]。 以上各條皆摘自小傳,以「余錄……」的句式對這一卷的編意作出解釋。作者自己明確規定,丙集卷五對應李東陽門人六人,丁集卷五對應李攀龍主盟的「七子」詩社,丁集卷六對應王世貞編擬的後、廣、續、末「五子」等项目,丁集卷七對應明末南京中央詩壇,丁集卷十一對應嘉靖中期至明末的高級官僚和將帥。像這樣能够借由作者自述而辨析分明的卷目固然未几,但是多數卷目內部存在一種文本內容的同一性與均質性也是客觀的文獻事實。假如說甲、乙、丙、丁等「分集」構成此書的一級目錄,且其分集依據在於一種與唐詩學「初」、「盛」、「中」、「晚」相匹配的文學史時間觀念,那麼現在我們有充沛的理由推測:各集之下的分卷又能够構成二級目錄,其背後還存在著一套以作者為中心的編排次序。 筆者經過長時間的精讀和證據排比,將各卷對應的主要內容和所示詩派之間的源流關係概括出來,以文末「附錄一 各卷旨要」和「附錄二 體派源流表示圖」為簡明示範。本文第一章採取嚴格的統計、歸納措施,逐卷證實其內容宗旨,將全書八十一卷整合為五十四個內容單元。第二章通論全書,剖析卷次編排的邏輯與體例,試圖找到一種能夠有效解釋其結構規則的模型。第三章以前述編纂學的證據為基礎,與學術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意圖詮釋路徑展開對話。 一 分卷:七集八十一卷之旨要 (一)甲前:龍鳳至吳元年 劉佳曾概括甲集前編各卷內容如下: 卷一、二、三為劉基,卷四到卷七之上為「元之遺民、明之逸民」詩人,卷七之上到卷八之下為江南詩人及其唱和集,卷九選元末追隨朱元璋起義的詩人和元烈士詩人,卷十選來自元末小政權(張士誠、方谷真、陳友定政治集團)的詩人,卷十一編次雜亂,其性質類似於對前十卷的增補[12]。 這樣的概括基本契合事實,但由於疏忽了順治刻本目錄、小序中的一些副文本信息,仍有未備之處,筆者作如下補證: 其一,卷七、八皆屬於元末的遺民、逸民群體,政治身分與地域身分並非並列關係,而是後者附從於前者,前者統攝後者。劉佳認為卷一至七收錄元遺民,皆據政治標準編排;卷七下、卷八、卷八下有《西湖竹枝集》、《草堂雅集》、《玉山紀遊》、《玉山名勝集》等中央總集,選錄皆江南詩人,因而皆屬以地域要素選人;卷九又回歸政治標準,「地域要素的編選標準只為江南地區服務,在選完吳中詩人之後,從卷九開始又回歸政治性要素的編選標準」[13]。實際上,卷七下、卷八下皆標「附見」,具有很強的附從性質,卷七下取自《西湖竹枝集》,此集錄楊維楨自作十首,海內唱和者百餘家,而未及見錄者尚有數百家,此卷主角實為楊維楨(1296-1370);卷八下取自《玉山名勝集》、《玉山草堂餞別寄贈詩》、《玉山紀遊》三集[14],玉山草堂為顧德輝所構園林別墅,一時名士宴集留別,於此地多賦詠唱和,此卷主角實為顧德輝(1310-1369)。楊維楨是卷七第一人,元末進士,曾為江西等處儒學提舉,入明不仕;同卷張昱,元末入楊完幕,亂後亦不出,故顧嗣立判斷甲前集第七卷「皆以元官終其身者也」[15],可稱「元遺民」。顧德輝是卷八第一人,元末辭會稽教諭不就,同卷王蒙(1308-1385)、倪瓚(1301-1374)、虞堪、張簡、陳汝秩、周砥、馬治(1322-?)、張田(1324-1374)於元末隱居避亂,所以卷八實為對元廷、新政權皆無深化政治認同的士人,可稱「逸民」,以與卷七的遺民以及卷九以後所選附從新政權的士人皆有區別。這樣來看,雖然卷七至卷八下江浙地區文人占大多數,但政治身分依旧是最主要的參考標準,這與前(六卷)、後(二卷)的編撰邏輯基天职歧,不存在轉折或斷裂。 其二,錢謙益撰甲前集仍用至正年號,可見書寫元末歷史仍奉元廷為正朔,南方各地割據稱王、稱帝者皆並列書於元廷之後。卷九郭奎(?-1365)、劉炳二人為主角,皆於朱元璋稱帝之前進入幕府,又皆未及進入洪武政權。卷十共十六人,周伯琦(1298-1369)至蘇大年(?-1365)等十人曾入蘇南張士誠(1321-1367)幕府,次劉仁本、方行二人曾入浙北方國珍幕,次陳友定(?-1368)、王翰(1333-1378)、鄭定三人代表福建割據政權,卷末趙善瑛一人為蜀中明玉珍治下之逸民。 其三,卷十一的功用確係增補前文,但並非「編次雜亂」,而是據其史源文獻依次輯錄。順治刻本卷十一卷首目錄以小字註的方式交代了本卷一切選人的材源[16]。其中五十九人出自《皇明雅頌》、《大雅集》、《草堂雅集》、《皇明雅音》、《聲文會選》、《光嶽英華》、《東甌詩集》等總集,十五人出自各家別集,一人出自畫論《鐵網珊瑚》。 綜上,甲集前編主體部分卷一至卷十依照人物的政治身分編次,卷一至卷八下對應元朝治下的遺民與隱逸之士,卷九、十分列依附於元末皖、吳、浙、閩、蜀等地割據政權的文士。卷七至十一隱約顯显露地域本位的意識,但整體上仍服從於政治身分的分類法。 (二)甲:洪武至建文 甲集共二十二卷,前二十一卷論洪武朝,內部結構頗為複雜;末一卷記載建文朝文士,明晰易識。 卷二至十為一個單元,選袁凱(1310-1404)、高啟(1336-1374)、楊基(1326-1378)、張羽(1333-1385)、徐賁(1335-1380)等人,錄詩近二千首[17],可謂規模龐大。國初高、楊、張、徐四人同出於北郭詩社,詩名显赫,明中期以還所建構的本朝詩史皆以四家為國初詩壇巨子,楊慎《皇明詩抄》首列高啟、楊基、張羽、張簡、徐賁五人[18],王世貞《明詩評》評四家曰:「國初稱高、楊、張、徐,云吳中四傑。要之等第,可舉而言。夫其既富才情,未閑骨體。來(僕)[儀]之視孟載,不能以寸;而季迪之視幼文,大有所長。」[19]而後胡應麟《詩藪》、許學夷《詩源辯體》皆有品第論列。袁凱詩名起初流傳不廣,弘治、正德間陸深、李夢陽、何景明相與校選,別為一集,以為國初詩人之冠[20]。錢謙益所撰五人小傳屢借宋濂(1310-1381)、李東陽、程嘉燧諸家詩評確立品第,顯然要與明中葉以來辨體詩學傳統進行對話;同時,小傳不斷重提「吳中四傑」、「北郭十友(十才子)」等地域性的並稱名號,又透显露追溯吳中地域淵源的意圖。 卷一、卷十一為一個單元,所選劉基(1311-1375)、陶安(1312-1368)、汪廣洋(?-1379)、孫炎(1330-1362)、夏煜五人。諸人共同身分特徵有二,其一,皆為龍鳳時期「內附」的文人,陶安、汪廣洋、孫炎、夏煜在至正十五年(1355)夏渡江之後,劉基在至正二十年(1360)[21];其二,皆於洪武初年亡歿或隱退,孫炎卒於至正二十二年(1362),陶安卒於洪武元年(1368),夏煜卒於洪武初,劉基病卒於洪武八年(1375),汪廣洋洪武十二年(1379)貶廣南而卒於道[22]。此單元劉基、陶安、汪廣洋選詩占總數的百分之八十八 (287/325),洪武三年(1370)明廷封六公、二十八侯、二伯,文臣列於開國功勛階層者僅有誠意伯劉基、忠勤伯汪廣洋。故劉、汪二人在洪武初年文臣序列中位階最高,錢謙益分別選錄一百二十七、一百首詩,遠多於宋濂六十五首、王褘七十二首,顯然有政治要素影響。 卷十二、十三、十五所選作者身分相似,能够合併討論。卷十二實際主角為宋濂、王褘(1322-1374)、蘇伯衡三人,選詩占全卷的百分之八十九 (155/174),皆為洪武朝翰林而未仕於元廷者。卷十三危素(1303-1372)、張以寧(1301-1370)、劉三吾(1313-1399?)三人為故元翰林學士,宋訥(1311-1390)為元進士、鹽山知縣,四人皆為洪武朝翰林而曾仕於元者。卷十五關注洪武年間歷次修書事情,所選十六人皆以布衣徴召入史館,此卷的意圖在於選錄以修書出身的翰林和「準翰林」,以完善洪武朝中央上層文學的圖景。 卷十四選十九人,其中十四人曾任六部尚書、員外郎,與上文的翰林、下文的布衣文人對照,此卷意圖在於收錄洪武朝的郎署文人。 卷十六以下,所選文人多無科第和仕宦經歷,屬於布衣階層,而府縣儒學的訓導、教諭以及書院山長皆與布衣處士同列。 卷十六、十九為一單元,其中蘇州、常州、松江三府(含流寓者)的人數占全卷選人的百分之七十二 (52/72),為錢謙益所謂的「國初吳中高士」群體[23],以王賓、韓奕、王履三人居首,與林鴻領導的閩中詩派以及孫蕡的南園詩社相鼎峙。 卷二十所選皆閩地文人,以林鴻領袖的閩縣詩社為中心,據陳廣宏调查,洪武閩中詩派原分為閩縣(林鴻)、長樂(高棅)二系,自洪武十五年林、高二人聚會以後始构成全地域的規模[24]。錢謙益此卷所選的周玄、黃玄、林敏、浦源等主要是林鴻的弟子門生,洪武中後期皆屬處士身分,其社集活動也主要在中央上展開。 卷二十一所選即「南園五子」孫蕡(1334-1390)、李德、黃哲、王佐、趙介(1344-1389)。據學者考證,南園在至正十一年(1351)前後,當時趙介缺乏十歲,絕無入社可能,而孫、王、黃、李四人自洪武三年(1370)以還先後應徴入仕,星散各地,更無結社的機會[25],故而此卷趙介只是附從位置,實際主體還是元末明初孫蕡、王佐所領導的結社活動。當時諸子出處皆在旋仕旋隱之間,於廣州南園、聽雨軒等園林內汇集賦詩。 卷十七選布衣文人,籍貫以浙江、江西、閩北一帶為主,其中浙江處士十二人,選詩占總數的百分之六十三 (183/287),較為突出。又,管訥以下四人與他人稍有不同,他們本為元末處士,洪武間徴為藩府儒官。 卷十八按史料來源的次序編排,據卷首目錄小字註,首列自《皇明雅頌集》輯出者十九人,次《光嶽英華》十二人,末「互見各選」十人[26],用以補前卷之未備。 綜上,甲集洪武朝各卷詩人能够按政治身分分為參與明政權的士大夫(「仕」)和中央處士(「隱」)兩種,前者繼續根據官職分為功臣、翰林院官、郎署,翰林中又繼續分為未仕於元者、曾仕於元者、由史禮局出身者三種;處士則根據地域歸屬之不同,分為吳中(蘇州府)、閩中(福州府)、南園(廣州府)三派;而本集起首推舉袁凱、吳中四傑,主要依據辨體詩學的品第觀念,亦含有一定的吳中本位意識。 卷二十二為獨立單元,触及「靖難之役」之严重題材,所錄文士皆為政治上認同建文朝廷者。明人之書寫建文史,向來有一種根據士人政治操守來區分流別的傳統,正德間黃佐《肃清遺事》已強調「死難」、「死事」與依附新朝之別[27],嘉靖間許相卿《革朝志》進一步區分「死難」、「死事」、「死志」、「死遁」、「死終」之「五忠」[28]。概括而言,在朝為官者與隱遁山林者相區別,在朝者之中依附永樂新朝與殉節建文者相區別,殉節者之中名列「奸黨」及連坐者(即所謂「死難」)與其他守志自盡者相區別。《列朝詩集》這一單元正舉十八人,首方孝孺(1357-1402)至張紞(?-1403)十一人皆見於《肃清遺事》、《革朝志》之「死難」者名單,其次唐之淳、俞貞木是與靖難事無關的建文朝文人,龔詡(1382-1469)至馮翁五人皆為建文舊臣而靖難後隱遁民間者。 (三)乙:永樂至天順 首卷一至三為一個單元,所選四十八人中三十六人曾在永樂至宣德間任翰林院官,顯然有意突出其詞臣的身分。具體而言,每一卷的主體又皆不同。 卷一共十四人,起首解縉(1369-1415)、楊士奇(1366-1444)、楊溥(1372-1446)、楊榮(1371-1440)、胡廣(1370-1418)、金幼孜(1368-1432)、黃淮(1367-1449)、胡儼(1361-1443)八人為主體,選詩占全卷的百分之七十六 (138/182)。靖難之役後,原翰林院官人數驟減,朱棣詔吏部、翰林薦舉文學之士以培植新的高層文官隊伍,於是於東角門內建內閣,簡解縉、楊士奇、楊榮、胡廣、金幼孜、黃淮、胡儼七人入閣參預機務[29],「居宥密之地,在東角門內,故謂之內閣,常人所不能到」[30]。楊溥當時繫獄,宣德間亦入內閣。直至正統十一年楊溥逝世,以上八人始終是內閣宰輔的主幹成員。 卷二共二十九人,起首曾棨(1372-1432)、王英(1376-1450)、王直(1379-1462)、王洪(1379-1420)、周忱(1381-1453)、李懋(1374-1450)、陳敬宗(1377-1459)、周述八人為主體,選詩占全卷的百分之六十九 %(120/173)。永樂三年,由新科進士中選拔二十九人庶吉士讀書文淵閣,不任政務,專令進學修業,卷二首八人中除王洪之外皆預此選[31]。王洪之所以同列,一方面由於文學才干,所謂「當時詞林稱四王,皆有才名」[32],另一方面也由於曾以翰林檢討擔任《永樂大典》副總裁。 卷三王偁(1370-1415)、王恭、高棅(1351-1423)、王褒皆為福建籍的翰林院官。據陳廣宏考證,「閩中十子」的王褒、王偁於永樂二年(1404)間已供職翰林,王恭、高棅皆以褒薦舉以入翰林,諸子藉修《永樂大典》之機聚會館閣,延續中央上的唱和活動[33]。錢謙益有意突出這個群體的地域集團屬性,他將永天之際詞林「四王」中錢塘籍的王洪與「閩人王偁、王恭、王褒」區分開[34],稱「中美[王褒]與孟揚[王偁]、安中[王恭]齊名」[35],又採納林誌所撰高棅墓誌的說法,認為翰林中的高棅與中央上的林鴻呼應,构成一個「禰三唐而祧宋元,若西江之宗杜陵」的閩中詩派[36],稱之為「閩中十才子」、「閩之詩派」、「閩詩一派」等。 卷四共選十九人,其中閣臣七人,以武功封伯贈保者二人,以上附見者又七人,可見閣臣、功臣為本卷主體。先來看閣臣,永樂至正統初年不时維持「三楊」聯合主政內閣的局面,正統五年至十一年間三楊先後謝世,而本卷閣臣的入閣時間剛好與之接續,陳循(1385-1462)正統十年入閣,蕭鎡(?-1464)景泰三年入閣,岳正(1418-1472)、許彬、薛瑄(1389-1464)天順元年入閣,劉定之(1410-1469)成化二年入閣。再來看武功之臣,正統四年沐昂平定簏川寇思任發,正統十四年土木堡之變郭登(?-1472)以都督僉事鎮守大同,于謙(1398-1457)在京力輔郕王調度政局,積極應戰,景泰政局之穩定有賴郭、于二人的內外合力。可見卷四意圖在於收錄正統至天順間軍、政界的首腦人物。 卷五至卷七成為一個單元,主要依照作者所屬的地域劃分卷帙,各卷中作者的政治身分缺乏共性,大多數是無科舉功名和仕宦經歷的布衣文人,但也有劉溥(1392-1453)等京師郎署下僚階層的「景泰十才子」,以至包含陳繼(1370-1434)、徐有貞(1407-1472)這樣以詞臣入直內閣者。卷五所選二十九人中浙江者有二十三人,以任官流寓浙省者又二人,其中又以浙省北部杭州、湖州、嘉興三府最多。卷六、七所選八十九人中,蘇州、松江、常州三府出身者有七十一人,人數上占絕對優勢。 卷八補遺,按史料來源編次,據卷首目錄小字註,首列求漁《越山鍾秀集》、高播《明詩粹選》二十三人,其次沐昂《滄海遺珠》十人,其次楊循吉《大明文寶》、《詩鈔》等集二十二人[37]。 綜上,乙集卷一至三的敘述視點聚焦於京師上層文壇,特别留意區分翰林院官、庶吉士、閣臣、功臣等政治身分;卷五至七則完整轉向中央,著重記錄吳中、浙北兩地文人的詩學業績;卷四則顯示了政治、地域兩個編選標準的交錯,提示出永樂朝翰林群體中存在一個以王恭、高棅等為中心的閩中詩派,與洪武後期林鴻等閩中處士詩社相呼應。 (四)丙:成化至正德 卷一、二、五、六編旨相似,同屬翰林文學。 卷一專錄李東陽(1447-1516)詩,卷二、卷五的選人完整以李東陽為中心而展開。謝鐸(1435-1510)、張泰(1436-1480)、陸釴(1440-1489)、李東陽皆為甲申科同年進士,又先後選入翰苑,諸人入院後便頻繁組織同年詩社,每會賦詩成卷[38],故後世並稱其才名,此即錢謙益組織各家的依據。卷五前後序明言編意,即選錄長沙之門人「用以彰一代之盛事」[39],李東陽共擔任十一次考試官、一次庶吉士館師[40],成化十六年應天府鄉試舉邵寶(1460-1527),成化二十二年順天府鄉試舉石珤(?-1528)、羅玘(1447-1519),弘治六年會試舉顧清(1460-1528)、何孟春(1474-1536)並任館師,弘治十五年殿試選謝鐸(1435-1510)為第一,館閣體製以韓、歐為宗,錢謙益則以長沙門生比配「蘇門六君子」,以為明人詞章之正宗統緒。在此之前,楊慎、李攀龍、王世貞已經通過詩話、選本反復建構成化至弘治這一段詩歌歷史,皆主張前七子超勝臺閣體的敘事[41]。錢謙益同樣不認可永樂至宣德間的臺閣體製,但他認為李東陽已經完成了館閣文體的自我變革,無愧為明代詩文第一序的正宗,後來李、何的出現反而破壞了理想的文壇次序。 卷六選十六人,首列吳寬(1436-1504)、王鏊(1450-1524)、程敏政(1445-1499)、儲巏(1457-1513)、吳儼(1457-1519)、陸深(1477-1544)六位翰林院官,選詩占全卷的百分之七十二 (313/437)。其中吳寬一人選詩多至一五九首,小傳曰:「吳人屈指先哲名賢,搢紳首稱匏翁[吳寬],布衣首推白石翁[沈周],其他或少次矣。」[42]王鏊排序緊隨吳寬,小傳曰:「弘治間,文體舂容,士習醇厚,端人正士歷文學侍從之列,如金鐘大鏞之在東序,而中吳二公[吳寬、王鏊]為之头绪,何其盛也。」[43]又此卷所選陳章、王弼、趙寬皆出吳寬之門,陸深、李應禎、文林、陸容、楊循吉皆為吳人,可見錢謙益有意凸顯吳中派在京師文壇的影響力。 卷三自為一個單元,以趙輔(?-1486)為界,可依照政治身分劃分前、後兩個段落。前一段三十人,一百三十九首詩,封伯、加保傅銜者十九人,閣臣十二人,六部尚書十九人,閣臣入閣時間集中於弘治、正德朝,可見編者意圖在於收錄這一時期在朝的高級官僚。後一段選九人,二十六首詩,多為中下層郎署及外官,編意不甚明確。 卷四自為一單元,錢謙益明確以吳與弼(1392-1469)、 陳獻章(1428-1500)、莊(1437-1499)、王陽明(1472-1529)書寫「道學詩人」譜系。陳獻章小傳曰:「人亦有言,白沙為道學詩人之宗,余錄其詩,則直以為詩人耳矣。」[44]錢謙益敘述道學詩派的共同特徵,一方面在於以詩歌闡釋性理之學,幾乎放棄體製格調的規範,如評陳獻章「借詩講學,間作科諢桶脚,有類語錄」[45],王陽明「講道有得,遂不復措意工拙」[46];另一方面以邵雍《擊壤集》為詩家正宗,如引陳獻章詩「子美詩之聖,堯夫又別傳」[47]。錢謙益建構明代道學詩人流派時,一方面根據唐順之、萬士和所編《二妙集》確定派中人選[48],另一方面參照明代宗唐復古派的辨體立場進行文學價值的判斷[49],選詩過程中「痛加繩削,存其不倍於雅道者」[50]。 卷七至十五編旨相似,皆以作家的地域身分作為分類的基本依據。 卷七主體為桑悅(1447-1503)及其任泰和縣學訓導時所授門生,選詩占全卷的百分之七十四 (109/148)。 卷八、九、十為吳中處士的單元。卷八選十六人,首列沈周(1427-1509)、史鑑(1434-1496),史鑑小傳曰:「弘、正之間,吳中高士首推啟南,次則明古」[51],二人選詩占全卷的百分之八十一(236/291),卷中所選布衣多與沈周交善。卷九選十人,首列唐寅(1470-1524)、祝允明(1461-1526),而普通被視為「前七子」流派的徐禎卿(1479-1511)在此被置於地域集團的中心,三人選詩占全卷百分之九十三 (337/364)。卷十選八人,首列文徵明(1470-1559)、蔡羽(?-1541),二人選詩占全卷的百分之七十二 (205/286)。文徵明小傳曰:「授文法於吳[寬],授書法於李[應禎],授畫法於沈[周],而又與祝希哲、唐伯虎、徐昌國切磨為詩文,其才少遜於諸公,而能兼撮諸公之長。」[52],以為吳中詩、文、書、畫之統序所歸;蔡羽文章、詩、書聲譽遜於文徵明,而錢謙益尤惩处他談論詩文不屑於先秦、兩漢、少陵的孤傲自負,認為這是間接攻詆李夢陽的表現,故選詩尤多。 卷十一、十二論述弘治郎署七子。卷十一首列李夢陽(1472-1529)、康海(1475-1541)、王九思(1468-1551)、邊貢(1476-1532)、王廷相(1474-1544)五人,除去徐禎卿併入吳中詩派,何景明單獨成卷,通常意義上的「前七子」已經齊備,其共同身分特徵,多數出身於關隴一帶(只需邊貢是濟南人),弘治六年至十五年間中進士。接下來田登、張鳳翔、張治道(1487-1556)都是關隴出身的進士,在京任官時參與前七子集會唱和,退官後在鄉里仍坚持密切往來[53]。再次選左國璣、曹嘉、田汝,科名不顯,長居祥符,李夢陽暮年與從遊者。最後是周祚、黃省曾(1490-1540)、程誥、方作等江南籍文人,科名不顯,拜入李夢陽門下,依托書信溝通音讯。這樣來看,錢謙益的編排次序其實相當講究,他次第展現了一個以李夢陽為中心的人際關係網絡,首先是復古陣營的主幹力气——關隴籍郎署文人,其次擴展至其暮年居開封期間的中央門人,再輻射至投書拜為弟子的江南門人。 卷十二首列何景明(1483-1521)、薛蕙(1489-1541)、李濂(1488-1566)三人。籠統而言,薛蕙、李濂與康、王、邊諸子皆為廣義上的北方文人,也同屬前七子唱和的周邊人物,但若仔細辨析來看還存在重要差別:其一,據鄭利華调查,京師前七子盟社實有前後兩波,第一波從弘治十一年開始,參與者主要是弘治中後期考取進士者,正德二年進入低谷期,正德六年諸子重開盟社,這一時期李夢陽已經離京居鄉,盟社實際組織者是復官歸京的何景明,而骨幹力气正是薛蕙、李濂等正德後期入京的新晉進士[54];其二,儘管何、薛、李三人依旧堅持一些前期盟社的原則(如學習古文辭,反對臺閣流靡文風),但對李夢陽「尺寸古法」的軌範已經不是完整信從的心態,各人別集中的依違之辭被錢謙益敏銳地捕获到,並在小傳中加以放大。丙集卷十二接下來又選孟洋(1483-1534)、戴冠、樊鵬等,皆為信陽籍的何景明門生,錢謙益評云「要皆依附仲默以起名者也。三人之詩,格調亦略相似,大抵皆信陽之朋徒,如北地曹、左之流耳」[55],以概括其總體容颜。 錢謙益將李夢陽、何景明分為二卷,各以交遊、門生充之,顯然有將北地、信陽分立對峙的意圖,這種团结有兩層含義:一方面是以時代為界线,將盛極一時的、籠統而言的前七子集團分為前後兩期,前期以李夢陽為中心,後期以何景明為中心,並著重展示後期群體對前期的攻軋;另一方面是以地域為界线,將前七子團體劃分為「北地」和「信陽」兩個地域營壘(這也是錢謙益筆下李、何二人最常見的代稱)。 卷十三的選人以孫一元(1484-1520)、鄭善夫(1485- 1523)為中心。孫一元為邀遊南北之山人名士,游至吳越始定居歸隱,並與杭州在地的致仕者以及處士組織盟社,錢謙益所載有劉麟(1474-1561)等,時共號「苕溪五隱」 [56]。鄭善夫為正嘉間閩地詩人領袖,宦跡在旋仕旋隱之間,曾赴越憑吊孫一元,錢謙益所選多為其同鄉、門生,如高濲、傅汝舟等。 卷十四所選金陵及周邊地區文人占全卷百分之七十 (16/23),首列顧璘(1476-1545)、陳沂(1469-1538)、王韋、朱應登(1477-1526)、蔣山卿(1486-1548)諸人,選詩占全卷的百分之七十七(228/297)。錢謙益認為顧璘、朱應登是與李、何呼應的南方盟友,而陳沂、王韋則能夠正確地指出當世盛行杜詩學的弊病,後者是維繫江左風流的中流砥柱。 卷十五以楊慎(1488-1559)為首,所選張含(1479-1565)、安磐、木公(1494-1553)等滇蜀士人與之交契者。值得留意的是,錢謙益將楊慎置於臺閣與郎署的張力之中加以詮釋:「用修垂髫賦<黃葉>詩,為茶陵文正公所知,登第又出門下,詩文衣鉢實出指授。及北地哆言復古,力排茶陵,海內為之風靡。用修乃沈酣六朝,攬采晚唐,創為淵博靡麗之詞,其意欲壓倒李、何,為茶陵別張壁壘,不與角勝口舌間也。」[57]實際上,李東陽柄文十數場,科第門生遍布朝野,很難說其詩文出於李東陽之「指授」,然若以詩學交往而論,楊慎與七子派的關係倒是更為密切。顯而易見,錢謙益刻意放大李、楊之師承淵源,將楊慎一派納入反李、何的陣營。 卷六所選皆為正德間進士,以郎署、外任官員為主,同時包含地域文學視角。齊之鸞之前十五人皆與陝西、山西、河南、山東等地有關,或籍貫在此,或遊宦至此,或與北地文人交遊,選詩占總數的百分之八十六 (207/242)。張邦奇以下十一人則為江南籍,選詩未几。 綜上,丙集能够分為前六卷、後十卷兩部分。前部除了照例著眼於中央文壇的宰輔功臣、翰林院官,還旁及陳獻章至王陽明的道學詩人譜系;後部則完整遵照地域性的分類邏輯編排,依次為贛、吳、隴、豫、越、閩、寧、滇,每卷的編輯方式也大體相似,首列一、二位代表作家,以之為中心擴展至鄉黨、交友、門生、親族等社會網絡。 (五)丁:嘉靖至崇禎 卷一首列高叔嗣,其次嘉靖八才子,再次是與八才子交遊者,這一組選人和編次也經過審慎考量。 先看高叔嗣(1502-1537),小傳曰:「子業少受知於李獻吉,弱冠登朝,薛君采一見嘆服。詩以清新婉約為宗,未嘗登壇樹幟,與獻吉分別淄澠,固已深懲洗拆之病,而力砭其膏肓矣。」[58]據孫學堂调查,李夢陽自正德九年(1514)被劾歸祥符,高叔嗣當時十五歲,遂師事之,此後頻繁唱和[59]。高叔嗣自嘉靖九年(1540)融入京師文學圈,開始對李夢陽復古取徑產陌生離,如其自序曰:「余既上京師,斯事乃罷,夫本非所長,而強力慕之,度必取(言冊)於眾。」[60]可見這種疏離既有自身才性的內因,也有「八才子」所主導的輿論氛圍的外因(「取(言冊)於眾」)。錢謙益以高叔嗣置於丁集卷首,就是要將原屬李夢陽門下而後改宗的案例置於丁集最醒目的位置,同時放大其改宗行為的內因,達到徹底解構北地詩學權威的目的。 再看「八才子」,錢謙益在此並未撰寫原創性的敘述,而是通過援用陳束<蘇門集序>以及《升庵外集》所引唐元薦詩論來勾勒八才子及嘉靖初年整體詩學趨向[61],中心論點在於證明李、何的盛唐詩此時已經被主流文人完整拋棄。徐丹丹將錢謙益的小傳文本和這兩種史源文本對勘,有力地證實了唐、陳二人詩論文本的關鍵字句(特别是一些表示邏輯關係的連詞)在援用過程中被錢謙益巧妙地節略和刪削,假如依照他們的原義,都對前七子的文學復古頗懷好感,而且將矛頭指向當時依舊委靡的臺閣體[62]。 卷二、三雜錄嘉靖朝翰林、郎署,難以找到中心人物,姑置不論。 卷四以吳中「四甫」即皇甫沖(1490-1558)、皇甫涍(1497-1546)、皇甫汸(1504-1583)、皇甫濂(1508-1564)兄弟為中心,以甫氏故交親舊附選。這一組詩人的出現既與地域傳統有關,也與「前七子」有關。皇甫涍詩學三變,起先受黃魯曾、黃省曾影響由李、何門徑而學杜,接著與蔡汝楠、王廷幹交遊而宗法六朝,最後從遊於唐順之、陳束而改易舊學[63]。皇甫汸居鄉時亦從黃省曾遊,嘉靖八年成進士,因而與八才子中多人有同年之誼,後南北遊歷,交遊甚廣,嘉靖三十五年居鄉之後以六朝體倡鳴吳中。皇甫沖、皇甫涍皆明確表示自立於七子之外,且皇甫涍編《徐迪功外集》顯與李夢陽評徐禎卿「守而未化」之論調相左[64],這一點為錢謙益所格外留意,詮釋為吳中本位對關隴外來影響的撥亂反正。 卷五、六對應普通文學史所稱的「後七子」集團,也是全書的重點單元之一。與處理前七子的战略類似,錢謙益將這一集團分為兩個獨立單元來敘述,前者以李攀龍(1514-1570)為中心,建構嘉靖二十七年前後京師郎署盟社時期的交遊網絡;後者以王世貞(1526-1590)為中心,建構李攀龍歿後王世貞獨立掌管復古盟社的交遊網絡。卷五選錄十五人,謝榛(1495-1575)、李先芳(1511-1594),二人皆是李攀龍結識王世貞之前以同鄉關係結識的詩友[65],排序最前;李攀龍至許邦才一組六人是普通認知中的「後七子」中堅,排序居中;吳維嶽(1514-1569)、王宗沐(1523-1591)則是李、王之前郎署詩社的掌管者[66],排序最末。调查前、後兩組與七子的關係,謝榛後來遭到除名,李先芳與諸人漸行漸遠,而吳維嶽作為舊盟社的掌管者也對李、王獨樹一幟的分離趨勢頗為不滿[67],此卷這樣排序的意圖在於:放大李、王之反對派的聲音,以達到解構其宗派權威的效果。 王世貞在嘉靖三十一至嘉靖三十五年間先後作〈五子篇〉、〈後五子篇〉、〈廣五子篇〉、〈續五子篇〉組詩,萬曆九年至十四年間作〈二友篇〉、〈末五子篇〉、〈四十詠〉、〈重紀五子篇〉組詩[68],以建構其文學交遊網絡。卷六所選張佳胤(1527-1588)、張九一(1533-1598)、汪道昆(1525-1593)為「後五子」中人,俞允文(1513-1579)、歐大任(1516-1595)為「廣五子」中人,黎民表(1515-1581)、趙用賢(1535-1596)為「續五子」中人[69],李維禎(1547-1626)、魏允中(1544-1585)、屠隆(1543-1605)、胡應麟(1551-1602)為「末五子」[70]。錢謙益排列諸子大體依照王世貞所发布並稱組詩的繫年次序[71],並在小傳反復提示讀者,其意圖在於公開王世貞控制文學批評之權柄,經營其文學權威的實際過程。 卷七紀錄南京文壇。在朱曰藩小傳、金大車小傳、郭第小傳、「金陵社集諸詩人」序文、「白門新社諸詩人」序文等敘述性文字中,錢謙益為讀者勾勒出一幅嘉靖末至萬曆初年金陵城內大大小小的文學群落,社集、酒會、伎樂不斷,詞章之道迭代昌盛的歷史景觀。 卷八聚焦吳中,輔之以皖南。陸師道小傳曰:「吳門前輩,自子傳[陸師道,1511-1574]、道復[陳淳 1484-1544]以迄於王伯穀[王穉登,1535-1612]、居士貞[居節,1524?-1585]之流,皆及文待詔之門,上下其議論,師承其風範,風流儒雅,彬彬可觀。」[72]以上陸、陳、王、居四家選詩占全卷的百分之五十五 (293/532),輔之以岳岱《今雨瑤華集》所選吳中處士詩八十三首,以展現文徵明(丙集卷十)身後吳中詩壇的風貌。又,卷末吳世忠至汪淮自為一節,本於王寅《新都運秀集》,所選多為皖南(歙縣、休寧)地區詩人。 卷九圍繞吳興王叔承[1537-1601]、鄞縣沈明臣[518-1599]二山人展開,二家選詩占全卷的百分之五十六 (275/489),沈明臣小傳曰:「萬曆間,山人布衣豪於詩者,吳門王伯穀(穉登)、松陵王承父[叔承]及嘉則[沈明臣]三人為最。」[73]又提示王世貞文學批評對其聲譽的影響:「三人者其聲勢皆足以自豪,元美與之雅故,在異同離合之間,夷三君於四十子,而登胡元瑞於末五子,雖未能一切抹頳,其企图軒輊猶前志也。」[74]在錢謙益看來,王世貞暮年傳衣缽於胡應麟,然胡應麟終身未登進士,其社會身分也只是布衣山人而已,王世貞登胡應麟於「末五子」,而將王稚登、王叔承、沈明臣同等代名士列入「四十子」,實為黨同伐異之伎俩,故此卷特別惩处王世貞所貶抑的山人群體。 卷十所選者皆為布衣處士,然地域歸屬、交遊關係不一,意旨不可解,姑置之待考。 卷十一編旨明確,嚴嵩小傳曰:「余錄其詩,冠於嘉靖中年以來將相之首。」[75]又馮琦小傳曰:「吾於近代館閣之文,有名章徹者,皆抑置不錄,錄于[慎行]、馮[琦]兩公集,為之三嘆。」[76]可見此卷意在選錄閣臣、功勛、翰林等高品階的文武官僚。閣臣中夏言(1482-1548)入閣時間最早(嘉靖十五年 [1536]),范景文(1587-1644)入閣最晚(崇禎十七年 [1644]),可知時間段限在嘉靖至崇禎間。 卷十二主要收錄歸有光(1507-1571)、徐渭(1521--1593)、湯顯祖(1550-1616)、袁宗道(1560-1600)、袁宏道(1568-1610)、袁中道(1570-1623)、鍾惺(1574-1625)、譚元春(1586-1637)。此卷選人在政治、地域身分上皆無共性,彼此也沒有构成詩學網絡,唯有一點是共通的:他們都是宗唐復古詩派的反對者。其中歸有光、徐渭、湯顯祖三人年輩較長,詩學品第最高,有褒而無貶,歸有光詩作未几,詩名也不迭文名,但因曾公開反對王世貞且開創嘉定文派而位置隆崇;徐渭詩名全賴袁宏道發揚,故被視作「師心」一派的先驅;湯顯祖則因在南京禮部任上公開反對王世貞、王世懋而被牧齋惩处,譽為「歸太僕之後一人而已」[77]。公安派稍晚出,品第居中,小傳言「中郎之論出,王、李之雲霧一掃……其功偉矣」一句是褒[78],「機鋒側出,矯枉過正,於是狂瞽交扇,鄙俚公行,雅故滅裂,風華掃地」一句是貶[79],蓋指其詩學不確立任何古代典範,此解構力气太過,於是導致鍾、譚之「別症」。竟陵派繼公安而出,品第最下,一方面執「古學」基準而排之為異端,另一方面執儒家詩教觀斥之為「詩妖」、「亡國之音」[80]。 卷十三、十四接續卷七至十,繼續選錄晚明布衣處士,惟世代稍晚,在萬曆至崇禎之間。卷十三分上、下,上部專選程嘉燧(1565-1643)、唐時升(1551-1636)、婁堅(1554-1632)「練川三老」,以三人上接歸有光之餘脈,樹立詩人學古之典範,所謂「嘉定之老生宿儒,多出熙甫之門,故熙甫之流風遺論,叔達與程孟陽、婁子柔皆能傳道之,以有聞於世。」[81]故列於近代處士之首以表出之。卷十三、十四共選四十八人,進士得官者僅王志堅(1576-1633)、尹嘉賓、曹學佺(1574-1646)三人,然牧齋所作三人小傳仍著重塑造其處士形象。王少時與李流芳同學,通籍後多謝病居家,讀書最為有法。尹少孤貧,「既貴,落拓自如」,「出為學使,非其好也」[82]。至於曹能始,錢謙益將其與徐共同視為萬曆閩詩派的代表:「[徐]萬曆間與曹能始狎,主閩中詞盟,後進皆稱興公詩派。」[83]又在范汭小傳言及「能始[曹學佺)起閩,非熊[吳兆]起新安,允兆[吳夢暘]起苕,東生[范汭]、凝父[吳鼎芳]起吳」[84],編纂過程中之所以將諸賢詩合為一集,是要彰顯晚明獨立於王、李風氣的中央詩派代表。 最後卷十五、十六編次稍雜,但與前數卷相對比仍有編旨可說。其一,此二卷所選人世代與卷十三、十四相同,生卒年大致自嘉靖末迄崇禎。其二,突出萬曆中後期的翰林群體,錢謙益以為能接續楊士奇、李東陽宗法歐、曾的傳統,晚近「古學復興」之幾微在此,具見黃輝、陶望齡(1562-1609)、焦竑(1540-1620)及丁集卷十二袁宗道小傳。其三,選錄不少晚期復古派的成員,多爲信奉或從遊王世貞、汪道昆者,如吳稼竳、梅鼎祚(1549-1615)、俞安期(約1551-1618)、潘之恆(?-1621)、冒愈昌、鄒迪光(1549- 1625)等。其四,集中了晚期閩派詩人,卷十五徐熥(1561-1599)至陳衎六人,卷十六謝肇淛(1567-1624)、鄧原岳(1555-1604)至陳汝修八人,二組皆為閩籍,錢謙益將前一組與曹學佺聯結,而後者因鄧氏所編《閩詩正聲》接續高棅,故話語中多含貶義。 丁集的宏觀結構不如前四集整飭,筆者將之分為三個單元:卷一至六為一單元,大致依照嘉靖初年「八才子」至萬曆初年王世貞逝世的時代次序敘述,作者身分以翰林、郎署為主;卷七至十為一單元,時代稍晚,大致在嘉靖末至萬曆中期,作者身分多為處士,聚焦於江南中央文學社會的狀況;卷十一至十六為一單元,時代下限直降至崇禎,其中多有牧齋早年所交遊者,作者身分頗為多元,既有閣臣勳貴,也有翰林之復興古體者,而選人數量最多、社團形態最為豐富的還是江南處士群體。 (六)乾集、閏集:帝王、宗室以及詩壇旁流 乾集、閏集的結構邏輯與甲前、甲、乙、丙、丁諸集有所不同。首先,乾集、閏集的分卷明確以詩人群體而標目,其他各集分卷則沒有明確的標目。其次,乾集、閏集先以詩人身分次序排列,在身分次序之下疊加年代次序;而其他各集則先以年代次序排列,在年代次序之下疊加身分次序。 乾集、閏集各卷的主要內容已由錢謙益明示,無需贅言,而各卷之下選人、小傳之微意也由今人分門別類地予以闡發:僧詩編選持「揚教抑禪」之基本立場,推崇華嚴、天台宗僧,黜落晚明極盛的禪門詩人[85];道士選錄頗少,僅惩处其中知識水平較高者;「香奩」上、中、下反映出宮闈命婦、良家、妓女之「家庭體系為中心的社會性別次序」[86];選「神鬼」詩持士大夫立場,民間宗教所宣揚的「神仙」又多被降格為「人鬼」,對於晚明盛行的龍沙讖與扶乩詩等坚持一種若即若離的態度[87];選外夷詩,內朝鮮而外諸國(選錄朝鮮詩最多),朝鮮詩人之中又惩处麗末忠節之臣,於李氏以權臣僭位之事頗有褒貶[88]。 類似的實證研讨當然還未達到窮盡的水平,然就已知的史料情況來看,乾集、閏集各卷之編撰似有一共同的宏觀目标可說,即強調詩歌作者之身分階級。皇帝、藩王位置在士大夫之上,而易代之際的特殊環境中皇族血統更是編者與讀者故國情懷之所繫,所以在書中列於一切士大夫詩人之前,取《周易》第一卦名之曰「乾集」,似取「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之義。「閏集」之「閏」意謂「餘」,又與「正」相對,有偏、副之義[89],此卷詩人如僧道、女性、外夷等身分最為邊緣,特别與士大夫相比居於偏位、副位,所以置於全書之末。這樣,乾集、甲前至丁集、閏集這三個板塊就構建起一套以帝王宗室為象徵頂點,以華夏士大夫為實際軸心的身分階序體系。 二 體例:作者身分的類型學 錢基博曾指出,明代詞章之學以復古為基本底色[90]。在復古理念的驅動下,明代詩家特别熱衷於追溯傳統和構建譜系。以詩歌而言,洪武年間,高棅繼承元人楊士弘《唐音》而作《唐詩品彚》,對於各體詩歌的源流遞變皆有敘論;嘉靖而後,合古今詩歌而一貫的通代詩史敘述逐漸興起,總集有李攀龍《古今詩刪》,詩話有王世貞《藝苑卮言》、胡應麟《詩藪》、許學夷《詩源辯體》,逐漸构成體系精嚴的文學史結構[91]。這些著作無不聚焦於四要素之「作品」一端,且以「體製」作為其類型學(typology)的中心範疇。 《列朝詩集》的文學史書寫則有不同的學術源流。錢謙益天啟初年還朝,曾短期擔任《神宗實錄》修纂官,弘光元年(1645)請仿司馬光修《資治通鑑》之例於家開設史局,雖未獲準,卻不时以編纂《明史》為己任。《列朝詩集》之選,牧齋恆以元好問於野史亭中撰《中州集》自比,顯然與當時的國史編纂构成互文關係,因而也就承擔著一種近似於紀傳體史著之「文苑列傳」的功用。以文學史書寫的體例而論,文苑傳之體與詩文評相比,源流更古,位置更尊,始於范曄《後漢書》,或可繼續向上追溯至《史記》之〈司馬相如列傳〉[92]。以現代學術理念審思其文學史原理,其類型學基礎全然在於四要素之「作家」一端,即將文學作者與經學家、理學家乃至普通官僚區分開來,以合傳的方式書寫其群像。就《列朝詩集》的分卷格局而論,每一卷或數卷對應著一個作者群體,全書建構出五十四個關於作者的類型(以及亞型)。 《列朝詩集》的分類結果固然繁多,但其理論本體卻相對簡單,只需三個主要概念:政治身分、地域身分和詩學流派身分,結合前文考證與文末「附錄一」來看,此三者的獨用和組合能夠有效地解釋全書百分之九十 (73/81)的卷目設置,只需八卷逸出上述類型體系。這八卷之中,有三卷(甲前卷十一、甲集卷十八、乙集卷八)明顯是依據其所援用的總集史源次序[93],不用深求;剩下五卷(丁集卷二、三、十、十五、十六)所容納的作者類型似乎格外叢雜,固然也能够根據零散的綫索加以逆測,但終究很難證明它們內部有何同一化的身分指涉,只好暫且擱置,以待高明。 (一)政治身分 錢謙益之政治意圖落實於編纂實踐之中,主要體現於錢謙益對文學作家之政治身分的指認和對政治性文人集團的歸納,具體有以下三種論證方式: 其一,以士人的政治認同和出處選擇而論。《列朝詩集》宏觀上將皇室(乾集)、士大夫(甲前至丁集)以及方外閨秀等邊緣群體(閏集)分列,已屬強勢的身分話語。而具體到甲前至丁集的主體部分,政治性的分類主要聚焦於古典政管理論中君臣關係的層面。甲前集對應元末,這是一個天命轉移、多個政權並時而立的亂世,作者分類的政治傾向性也最為明顯,幾乎完整依照士人在不同政權之間的政治選擇來劃分其團體。自甲集至丁集,仕宦與隱逸存在涇渭分明的區分,前者依據其在職官系統中的位置繼續分類,後者則依照地域之不同繼續分類。甲集卷十二、十三之間的奇妙差異特别能體現士人出處選擇的區分作用:卷十二選宋濂、王褘、蘇伯衡,卷十三選危素、張以寧、宋訥、劉三吾,根據洪武二年所定翰林官制[94],王褘從五品、蘇伯衡八品,其品位低於卷十三諸人(正四品以上),但前者在總集中的排序卻更為優先,缘由在於卷十三是龍鳳時期之「內附」者,而危素等人是勝國翰林之「投誠」者,前者位置自然更尊。 其二,以士人在官僚系統中具體的職位和品位而論。乙集卷一楊士奇小傳曰:「今所傳《東里詩集》,大都詞氣安閒,首尾停穩,不尚藻辭,不矜麗句,安定宰相之風度能够想見,以詞章取之則末矣。」[95]玩其辭意,之所以選集永樂至正統間閣臣為一卷,實與詞章學的標準沒有關係。推而廣之,能够進一步了解錢謙益對於「詞臣」、「將相」兩類群體的區分。以職位論,翰林院專司文學執掌,錢謙益稱此群體為「詞臣」,甲集卷十二、十三,乙集卷二、三,丙集卷二、五,皆專錄翰林官員。同時,各集也有專錄閣臣、功臣的卷目,錢謙益稱之為「將相」,見乙集卷一、四,丙集卷三,丁集卷十一,所選多為宰輔、武將功臣、六部尚書等高級官僚,特别留意網羅加封三師、三少、侯、伯等品銜者。 其三,以特殊的政治文化事情而論。以甲集卷十五為例,洪武二年(1369)至二十七年(1394)間,官方以翰林院為依託組織若干次大型修書工程。錢謙益所關注者,主要是洪武二年二月至同年八月修《元史》,二年八月修《禮書》,六年九月至七年五月修《大明日曆》三次事情。書成論賞,原以布衣入館者,朱右、張宣、陶凱、高遜志、謝徽、孫業等六人授官翰林院,胡翰、趙汸、汪克寬、王彝、徐尊生、梁寅、殷弼等七人請辭歸鄉。由洪武朝史局、禮局出身者普通能够充任翰林應奉文字、編修等中下級屬官,即便歸鄉不仕,以布衣與修國史也會被視為儒者之榮遇,那麼翰林修書事情對於了解洪武朝文化政策之導向作用就相當關鍵。此外,靖難之役(甲集卷二十二)、永樂二年謝縉等七人入直內閣(乙集卷一),三年選庶吉士二十八人讀書文淵閣(乙集卷二),也都是錢謙益觀念中對文學生態具有严重影響的政治事情。 (二)詩派身分 牧齋詩史書寫有明晰的流派意識,建構了許多獨立於職官和地域的文學共同體(literary communities and schools)。以丙、丁二集為例,丙集卷一、二、五約略相當於今人所謂的「茶陵派」,丙集卷四為道學詩派,丙集卷十一、十二為前七子,丁集卷一為嘉靖「八才子」,丁集卷五、六為後七子,丁集卷十二收公安、竟陵。就流派身分的論證而言,也存在三種基本方式: 其一,以文人並稱而論。並稱是中古以來文學界稱述文人的主要方式,或以姓氏中的某字相連,如曹劉、李杜等;或以數目詞與端語相連,如建安七子、竹林七賢等[96],漢末魏晉時即有同道之間相互標榜的社會性含義,明代文並稱名號的背後常常存在社團之實體。總覽《列朝詩集》所用之並稱,以「時代/天文名詞 + 數目詞 + 端語」這一格式為主,如甲集卷四至十稱高啟等為「吳中四傑」,乙集卷三稱高棅等為「閩中十才子」,乙集卷七首列劉溥等「景泰十才子」,丁集卷一稱陳束等「嘉靖八才子」,並稱的詩人常常被編排於同卷中相鄰的位置,以顯示其組織化、集團化的特徵。對於明代影響最大的前、後七子,錢謙益則採取解構性的書寫战略,如宗臣小傳:「先是弘正中李、何、徐、邊諸人亦稱『七子』,於是輕材諷說之徒盱衡相告,一則曰『先七子』,一則曰『後七子』,用以鋪張昭代,追配建安。嗟乎!時代未遐,篇什具在,李、何、王、李並駕曹、劉;邊、康、宗、梁先驅應、阮……豈不亦發千古之笑端,遺聖朝之國恥乎?俗語不實,流為丹青,及今不為駁救,厥後復何底止?余故錄『七子』之詩,而質言之如此。」[97]錢謙益評論後七子自我作古,其史源尚不確切,未知嘉靖七子追配建安鄴下七子之說能否杜撰,但是王世貞通過諸多「五子」名號擴大其同盟勢力是不爭的事實。 其二,以社集與唱和等交遊關係而論。《列朝詩集》中許多卷次的編纂明顯以唱和總集為其底本,以此呈現一時一地之文學關係網絡。甲前集卷七下以〈和鐵崖竹枝歌〉為紐帶聯結二十餘人,士人籍貫地域多元,還包含坤道、閨秀等,社會身分叢雜,完整靠唱和關係來聯結;又如甲前集卷八下選錄顧瑛玉山草堂社集約六十人,完整以《玉山名勝集》、《玉山紀遊》諸集為底本;丁集卷七據《金陵社集詩》、《白門新社集》等總集聯結三十人,多數詩人籍貫不在南京本地,完整因為敘述金陵文人雅集之盛而入選。 其三,以文學師承關係而論。文學師承關係来源於儒家《詩》學傳授,漢末四言詩衰落之後,民間仍有文學師傳如鍾皓者「避隱密山,以詩律教授門徒千餘人」[98]。科舉時代,主考官與入選者自然构成的座主、門生關係。北宋歐陽修以古文家主掌衡文取士之權,賦予科舉師生關係以文脈傳承的意義,遂有蘇軾以及「四學士」、「六君子」之傳。明代科舉、學校制度完備,自翰林院庶吉士與館師,到殿試、會試、鄉試座師,再到府州縣學訓導、教諭,皆存在寬泛意義的師承關係;與之相對,民間也存在非制度性的詞章師承。丙集卷五所選邵寶、石珤、羅玘、顧清、何孟春、謝鐸六人,都是李東陽歷任庶常館師、殿試讀卷官以及會鄉試主考時選拔的人才;丙集卷七所選徐威、李箕、楊子器等人皆為桑悅任泰和縣訓導時教授之生員;「練川三老」程嘉燧、唐時升、婁堅以及李流芳皆為歸有光私門授徒之弟子,「熙甫之流風遺論,叔達與程孟陽、唐子柔皆能傳道之,以有聞於世」[99],錢謙益認為程嘉燧等人是歸有光詩文學術的傳承者,那麼自己也就因為與嘉定諸老的交遊而分享了這一詞章統緒。 值得留意的是,那些以純粹政治性、地域性身分而聯結的卷目,詩人和詩人之間的實際關係常常不夠緊密,入選詩人彼此既無實際的交遊經驗,也缺乏共同的文學主張和創作風格。但那些以詩派為中心而編類的卷目則明顯不同,如甲集卷二十論閩詩派,乙集卷七論景泰十才子,丙集卷四至卷十五論弘治正德間的各種流派,丁集卷一、卷四至卷七、卷十二至十三論嘉靖末至崇禎間的流派,大都遵照著一個常规,即在卷首的位置列舉個別中心作家以為首領,然後此首領詩人為中心,沿著盟社並稱、唱和交遊、師門、同年、同鄉、親族等關係向外輻射,构成一種真正具有詩歌審美以及社會學之實在關聯的文學共同體。 (三)地域身分 通覽全書,詩派與地域的結合構成多元的文化天文圖景,因地域建構意圖之有無強弱,可分為「全國性詩派」和「地域性詩派」二種。所謂「全國性詩派」是指「詩派身分」獨自作用或與「政治身分」合用而産生的詩派團體,其詩學影響力、關係網絡均超出某一特定地域的空間範圍,如臺閣體、道學派、前後七子等;而「地域性詩派」是指「地域身分 + 詩派身分」兩種體例結合構成的詩派,地域詩派的主體是交遊活動範圍限於鄉里的詩學門派和社團,同時也包含部分在京士人中因同鄉交遊密切而構成地域詩派者,除了比較強勢的吳中、閩中、金陵、浙江之外,河南、江西、廣東、雲南也有地域詩派的專門卷目。而全國詩派與地域詩派之間又存在互動,好比永樂翰林就遭到閩詩派宗唐風氣的影響,前後七子也會對閩詩、吳中傳統產生影響,其簡明圖示可參考「附錄二」。 析而論之,地域身分有兩種主要的論證方式:其一,若為布衣處士,則主要以籍貫而論,兼及交遊的空間範圍。前文已經說過,《列朝詩集》特别關切士人的出處選擇而帶來的身分差異,對於入仕和隱逸兩個群體普通採取不同的編排战略。就明前期的普通情形而論,民間隱逸之士多長年不出里門,直到明中期以後遊謁之風興起,才出現了像謝榛、王穉登這樣遊蹤提高天下的布衣山人[100],然大部分中央文人還是以鄉里為主要活動空間。因而在記錄隱逸詩人時,分省歸類就成為自但是普遍的編纂措施,比較典型的是丙集卷八至十,所選三十三人之中,出身長洲縣有十三人,吳縣六人,稍遠也不過常熟、昆山、吳江,總之多數在蘇州府範圍之內。 其二,若仕宦者,除籍貫之外,更以官僚制度之外的親族關係、交遊經驗、文學聲譽而論。丁集卷四論皇甫氏四兄弟,錢謙益以「國初以來中吳文學歷有源流」立論,但是除兄長皇甫沖以外,其弟皇甫涍官至翰林檢討、浙江按察僉事,皇甫汸任雲南按察僉事,皇甫濂終於興化府同知,但「吳中四甫」的並稱早自嘉靖就已經樹立起來[101],又為兄弟,故在此仍依照中央性詩派處理。又,甲集所錄閩詩派中林鴻洪武初曾任禮部員外郎,周玄永樂中任祠部尚書郎,粵詩派中孫蕡、李德、黃哲、王佐洪武中皆應徴入京,他們之所以編成地域性詩派,完整是根據其隱居鄉里時期的文學聲譽。還有的詩人通籍之後在京為官,但與同鄉文人的關係紐帶仍十分坚固,錢謙益仍視之為中央性詩派,如乙集卷三之翰林閩詩派選王偁、王恭、高棅等人,丙集卷六翰林吳中派以王鏊、吳寬「為之头绪」,丙集卷六編排楊循吉、趙寬等五人則主要採自成化間反映京師郎署官員之吳地同鄉聚會的筆記《七人聯句詩紀》。 觀察「附錄一」,地域身分的編纂邏輯很少獨自運用,它在實踐中常常與政治和詩派身分密切配合。永樂朝翰林之閩詩派、弘治朝翰林之吳中派,皆為政治、地域、詩派三種身分交互作用而成;洪武朝閩詩派、粵詩派、弘治吳中派、嘉靖吳中四甫、明末歸有光嘉定一派,皆為地域身分與詩派實體的有機結合。 三 深思:由體例重審作者意圖 過去一個世紀,學界關於《列朝詩集》編纂意圖的詮釋已有政治學、文學史學、文化天文學三支主要路徑(具體代表論著參見下文引述),即探問編者的政治寓託及其關於明代詩學的歷史和空間建構。平心而論,前人所論實有洞見,此書文化關切之大端確在故國史事、詩派源流、地域格局三個方面。但其論證措施上的缺陷也很明顯,由於《列朝詩集》體例長期沒有得到清算,詮釋者多不考慮分卷體例的敘事性,在證據選擇的時候都不同水平地偏離(有時以至完整逸出)錢謙益苦心經營的體例結構,乃至威脅到意圖詮釋工作的有效性。本章將三種身分類型(政治、詩派、地域)與三種作者意圖(政治、文學史、文化天文學)結合起來,深思前人關於編纂意圖的經典論述,為今後處理相關問題的研讨者提供愈加牢靠、可操作的意圖詮釋措施。 (一)政治意圖:「以詩證史」 李慈銘對明遺民之歷史處境懷有同情,稱錢謙益「自祕書院學士罷歸之後,既自慚墮節,又憤不得修史,故借此以自託」[102]。陳寅恪《柳如是別傳》觀點與此相通,首先認為牧齋平生文學批評有兩種方式:「第壹類為從文學觀點出發」,「第貳類為從政治作用出發」[103],次論《列朝詩集》編纂動機屬於政治作用:「牧齋於丙戌由北京南還後,已知此志必不能遂,因繼續前此與孟陽商討有明一代之詩,仿元遺山《中州集》之例,借詩以存史。」[104]而所謂「借詩存史」畢竟有所偏重:「其宗旨在於修史,並暗寓復明之意,論詩乃屬次要者。」[105]並結合易代之際遺民的閱讀經驗扣合此說:「夫牧齋著書,借此以見其不忘故國舊君之微旨。勝時自命明之遺逸,應恕其前此失節之愆,而嘉其後來贖罪之意,始可稱為平心之論。」[106] 以上為宏觀論點,具體證據則有以下五條:(1)推崇曹學佺踰越重量,(2)乾集明太祖小傳中自命遺逸,(3)順治九年自序「茂于戊」的政治隱喻,(4)明遺民金堡《列朝詩傳序》的政治解讀,(5)牧齋尺牘《與陸勅先》言不願小傳為人刪削。關於第一條,嚴志雄已經釐清順治三至五年間的謝、黃兩案始末,證明陳先生的考據工作存在嚴重偏頗,其論斷大半不能成立[107];第五條要想成立,必先假定小傳寫作是政治性的史學工作,選詩是文學性的批評工作,但是此種剖析思绪與錢謙益的編纂實踐不能吻合。那麼真正有效的證據是:(2)、(3)、(4)三點。後人又沿著陳先生的思绪繼續補充兩個有效證據:(6)小傳關於「詩運繫乎國運」的論說,(7)甲前集劉基別集分作兩橛[108]。 此一思绪在選擇證據時過分偏重錢謙益的理論性話語和明清之際的外部語境,故而詮釋重點都放在錢謙益作為明遺民的「故國之思」,所用證據多集中在甲集前編,這顯然有其風險。錢謙益確實把親身經歷的國家創傷(national trauma)投射到元末士人的身上[109],但甲集前編各卷的敘事傾向也並非完整分歧,它一方面惩处王逢、戴良、丁鶴年等忠貞守節的「遺民」(卷一至七),同時也高度評價楊維楨、顧瑛等藉詩詞書畫等文藝活動來逃避現實政治的「逸民」(卷八),二者在錢謙益的文化價值系統中並無軒輊。 熟习此書體例之後便不難發現,放下「故國之思」,《列朝詩集》的政治意圖詮釋能够擁有更廣闊的證據空間,甲前集之「遺民」不過是諸多政治身分之一種,主體部分還有更多的卷次依據作者的政治位置和經歷的严重歷史事情而組織起來,共同構成一個「知人論世」的話語場。 以甲前集為例,卷十首列張士誠政權之文人,其中有陳基(1314-1370)〈舟中看虞山有感〉:「一望虞山一悵然,楚公曾此將樓船。間關百戰捐軀地,大方孤忠罵寇年。填海欲銜精衞石,驅狼願假祖龍鞭。至今父老猶垂淚,花落春城泣杜鵑。」錢謙益作註曰:「此詩為張士德被擒而作,余別有記甚詳。『孤忠』、『罵寇』,亦指斥之詞也。」[110]陳基字敬初,元順帝時官經筵檢討,後參張士誠太尉府軍事,官至學士院學士。歸附朱元璋後,召入預修《元史》,錢謙益讀其《夷白集》,發現其中存有作者在張士誠幕下所撰指斥敵國之辭,後人一概不加改竄[111]。這一首七律正是未入明政權之前哀悼張士德而作,在《夷白集》弘治刻本卷五中題為「舟中看虞山」,別本又題「癸卯二月二十日舟中望虞山有感」[112],詩中所言「楚公」即張士德,張士誠弟,元順帝追封楚國公;所謂「百戰捐軀地」,蓋以為士德戰死於常熟;所謂「孤忠」、「罵寇」,皆站在張士誠一方立場而言,可見《夷白集》是考辨元末史事的絕佳史料。天啟六年,錢謙益考證《太祖實錄》所載丙申(至正十六年,1356)七月張士德於常州兵敗為徐達所擒之事,首引此詩,發現陳基所言與明廷史料(主要指《實錄》以及朱元璋御製徐達神道碑)不符,故生疑竇。後據宋濂別集所載趙德勝神道碑,辨證陳基、《實錄》皆誤,至正十六年張士德敗歸平江,至正十七年方為趙德勝所擒[113]。 除此之外,甲前集選錄的詩歌文本中還散見著許多小字註解,多半是從政治倫理的角度解讀,可與《國初群雄事略》、《太祖實錄辨證》諸牧齋史著相互發明質證。甲集劉基、危素、劉三吾諸家小傳及詩注多触及朱元璋對待儒臣之態度,甲集卷二十二選人及小傳多關涉靖難史事,乙集卷一至三的編排意在提示朱棣對文官制度的整頓,乙集卷四小傳直面王振弄權以及英宗被俘之事,丁集卷十一戚繼光小傳更有直接議政之語:「江陵[張居正]歿,譚[綸]、戚[繼光]敗,邊防隤頹,日甚一日,而國勢亦從之魚爛瓦解,馴致今日,繼江陵而為政者,豈能不任其責乎?」[114] 錢謙益《錢註杜詩》在明清杜詩學史上有重要位置,其主要特徵即在於「以詩證史」。凡上述種種,皆從文人心態與情感的角度切入關乎明朝國運的严重政治事情,可視為錢謙益「以詩證史」之詩歌箋注措施在明人別集與明史文獻中的自然展開,也是與政治意圖詮釋最為適配的文本證據。 (二)文學史意圖:建構體派源流 清代詩家論及此書時普遍聚焦於錢謙益的流派批評與詩統建構,晚清葉德輝將其與《明詩綜》對比,譽之為「選家之詩史」[115];容庚繼續比較二書異同,強調此書對於抑止晚明摹擬習氣,重建清初詩風的意義[116];此後嚴迪昌、簡錦松、嚴志雄、野村鮎子等均在此路徑上細化、拓展[117],分別探討錢謙益對臺閣、前後七子、公安、竟陵的建構,幾乎達到題無剩義的水平。但明瞭編纂體例之後,錢謙益所編製的文學史圖景便會呈現出許多不曾仔細討論過的重要細節: 其一,錢謙益對某些體派的建構意識蘊含於分卷的類型化認知方式之中,過去容易為學者忽視。 例如臺閣體,常識認為錢謙益出於尊奉翰林權柄,凡是臺閣便一概加以迴護,這樣的印象還是過於簡單了。由編纂實踐來看,各集之中確實為歷朝翰林留下固定的篇幅,以敘述翰林文學的源流變化,但決不是每一個階段的翰林文體都無差別地獲得編者的認可。他真正推崇的館閣詞章有二,一為成化弘治間的李東陽及其門人,搜集於丙集卷一、二、五;二為萬曆後期黃輝、陶望齡、焦竑、袁宗道這一群體,收錄於丁集卷十五。對於三楊,錢謙益直言「以詞章取之則末矣」[118],並婉稱諸公「不屑與文人學士競浮名於身後」,因而在編纂中「於先代元老大集,或僅存二三,或概從繩削」[119],乙集卷一的閣臣、翰林群體人均選詩僅有十三首,此卷政治意圖明顯強過詩學意圖。對於嘉靖、隆慶間之臺閣,則評曰:「及王、李之學盛行,則詞林又改步而從之,天下皆誚翰林無文。」[120]因而「於近代館閣之文,有名章徹者,皆抑置而不錄」[121]。 再如道學詩派,歷來學者幾乎完整忽視錢謙益對道學詩的见地,但是近年新見稿本史料顯示[122],錢謙益在明末已經建構起道學詩派的源流脈絡和詩學特徵,這是全書最早定型的一個流派之一。實際上北大稿本中已經選錄陳獻章十一首、王陽明六首,陳獻章小傳引王世貞評語「詩不入法,文不入體,又皆不入題,而超出於法與體及題之外」[123],王陽明小傳曰「講道學,重明聖統」[124]。新見天一閣稿本寫作稍晚於北大本,其中道學詩派排列連貫,選羅倫一首、莊一首、張弼二首。莊小傳曰「陳白沙推之『百練不如莊定山』之句」[125]。國圖稿本作於順治間,道學詩人排序連貫,又選陳獻章十五首,張弼三首,莊六首,羅倫四首,鄒智二首,王陽明九首,至此刻本的道學詩派已基本齊備[126]。順治刻本中,丙集卷四以道學詩獨立成卷,置於李東陽門人(丙集卷五)之前,足見編者推重之意。 其二,以往學者重構錢謙益的體派觀念常常作「散點化」處理,但實際上錢謙益對個別體派的批評能够聯結成一條綫性發展的文學史脈絡,構成頗為嚴密的庞大敘事。此敘事共分九段,以盛衰循環的時間方式推進,最終指向自我文學身分的建構: (1)甲集洪武朝翰林以宋濂為首,中央則推重吳中四傑,共為明詩正始;(2)乙集永樂至宣德間臺閣體文學價值不高,故為文學之衰世;(3)丙集起首標舉「西涯一派」為正宗,「昭代之人文為之再盛」[127];(4)丙集敘述前七子之興起,「自時厥後,齊吳代興,江楚特起,北地之壇坫不改」[128],臺閣不振,文學衰降;(5)丁集由京師文壇「嘉靖八才子」與何景明及其盟友之交替開始敘述:「嘉靖初元,後生靈秀,稍稍厭棄,更為初唐之體,家相凌競,斌斌盛矣。」[129]是為第三次興盛;(6)丁集卷五、六敘述後七子,李攀龍、王世貞相繼執掌文章權柄,是為第四次衰降,「迄今百年,尚未衰止」[130];(7)丁集卷十二,由歸有光與王世貞之爭入手,突出歸有光獨抱遺經的孤寂形象,以及王世貞暮年的自悔情節,再敘述湯顯祖、徐渭、公安三袁對後七子的反制,「中郎之論出,王、李之雲霧一掃」[131],是為復興之幾;(8)丁集卷十二以竟陵派收束,由公安旋入衰世,「慶、曆以下,詩道三變,而歸於凌夷熸熄」[132];(9)丁集卷十三以「練川三老」上接歸有光,特别凸顯自己與程嘉燧密切交遊,以及程嘉燧對《列朝詩集》編纂的深度參與,最終完成復興古學的敘事。 其三,由於這一庞大敘事的存在,個別的流派和詩人類型在一個愈加廣闊的文本空間中,發生更為多元化的聯繫,從而構成一個中央臺閣、地域文學、獨立詩派諸多力气相交錯的文學生態,而不僅是「某反對某」或「某繼承某」這樣簡單的演變關係。 好比永樂臺閣體、閩詩派、七子派之關係。錢謙益在乙集卷三專門收錄王偁、王恭、高棅、王褒等福建籍作家,列於永樂閣臣、翰林之側,以示閩地固有之宗唐風氣向上傳染臺閣,構成臺閣正統衰降與七子派異端興起之誘因:「自閩詩一派盛行永天之際,六十餘載,柔音曼節,卑靡成風。風雅道衰,誰執其咎?自時厥後,弘、正之衣冠老杜,嘉、隆之嚬笑盛唐,傳變滋多,受病則一。」[133] 平心而論,錢謙益將永樂臺閣、閩詩、七子糅合在一個演變綫索之中,一定能逐一坐實。在江西籍館閣主政的時代,閩詩派的技藝與格調能否真正成為中央上層文學的主流話語,其實大有疑問,更何況永樂閩詩派與弘治中期登上京師文壇的前七子相去近百年,他們與關中、中原在地緣上也相去甚遠,沒有直接的師承關係。但是假如換個角度思索,此論能够看出錢謙益所建構的地域詩派其實並不局限於中央,而臺閣、七子兩個看似相互對立的傳統之間也存在互動關係,這也能够說是錢謙益文學史論的圓活之處。 再如七子派、公安派、竟陵派、嘉定(吳中)之關係。公安派、竟陵派作為晚明文學的反动力气,在二十世紀文學史、文學批評史書寫中獲得格外崇重的位置。錢謙益同樣留意到公安、竟陵的「反动性」,在丁集卷十二中發明了一個反七子、反復古的文學群體,以公安、竟陵為其殿軍。但是他這樣描画從七子派到公安派的轉變:「譬之有病于此,邪氣結轖,不得不用大承湯下之,然輸瀉太利,元氣受傷,則别症生焉。北地、濟南,結轖之邪氣也。公安,瀉下之刼藥也。竟陵,傳染之别症也。」[134]晚明流派之遞變,恰似身體在不同病態之間搖擺,七子是受邪氣侵擾的病體,公安之反七子恰如剛猛瀉藥攻下邪氣,竟陵繼公安之後則如身體元氣被瀉藥損傷,其無法令文學回復到健康的狀態則是同等的。那麼什麼是文學的正途呢?或者說,晚明文學的出路在哪裡呢?錢謙益的答案顯然不是繼續「反动」。他在文學史敘述中將雅道復興的微小光明投向吳中文脈下的一個支系,即歸有光與練川三老,他們在「荒江虛市之間」堅守著儒家經典和唐宋文統的傳承。這種「通經汲古」的修養方式既屬於嘉定數君子,也是臺閣文學失落已久的傳統,這兩條綫索將在錢謙益自己這裏交匯一處。 (三)文化天文學意圖:建構全國地域文學格局 周興陸、白一瑾關注錢謙益著重建構吳中詩歌傳統[135],有意強化吳中與北地的對立。黃鵬程以數位人文的措施剖析1317位詩人的籍貫散布,由數據可視化之後的圖像來看,詩人籍貫的天文散布確實極不均衡,江蘇、浙江最多,福建、安徽、江西其次,其他省份相對稀少,而江、浙兩地又以蘇州府為最夥,以此推知其地域觀念的傾向[16]。能够深思者有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筆者對目前關於詩人籍貫的數位化、視覺化研讨成果持保存態度。深究其背後的論證方式,主要採取計量史學的思绪,即將看似純然客觀的、實證的作者籍貫信息提取出來,然後進行歸類、計算和比較。但是,瞭解《列朝詩集》編纂體例之後便不難發現,單純統計小傳中的詩人籍貫無法獲知錢謙益的地域建構意圖。 此書的各個卷目因其所涉作者類型之不同而具備個性化的敘述功用。觀察「附錄一」,參考地域身分而編類的卷目只占全書的百分之四十一 (34/81),對於其他卷目來說,籍貫要素並沒有詩學和歷史建構的意義。例如乙集卷一、二,假如單純以籍貫計算,江西籍作者人數比例最高,占總數的百分之四十 (18/45)。但是也要看到,永樂二年解縉等七人入直內閣,七人皆入選乙集卷一,永樂三年庶吉士二十九人進學文淵閣,其中八人入選乙集卷二,可見這兩卷的編次顯然是考慮政治身分的要素。又楊榮小傳曰:「永樂以後,公卿大夫家各有集,館閣自三楊而外,則有胡廬陵[儼]、金新淦[幼孜]、黃永嘉[淮],尚書則東王[直]、西王[英],祭酒則南陳[敬宗]、北李[懋],勛舊則東萊、湘陰(夏原吉],詞林卿貳則有若周石溪[敘]、吳古崖[溥]、陳廷器[璉]、錢遺庵[幹]之屬,未可悉數。」[137]這一段提到的作者,多數能够在乙集卷一、二中找到,那麼就證明錢謙益是依據「館閣」、「尚書」、「祭酒」、「詞林」等職位進行編類,籍貫要素在其中無足輕重。 即便處理以地域身分編類的卷目,也不能無差別地統計其籍貫。要知道,歸納文學集團的地域特徵不是做人口普查,這項工作需求文化天文學(cultural geography)意義上的思辨。一個作家的生平資料中有許多天文信息,除籍貫之外還有交遊、師承、流寓等,文學史家究竟依據哪一項信息為基準劃定其天文歸屬,其中大有文章可做。換句話說,真正的地域建構意圖並不在於靜態的籍貫信息,而是隱藏於編纂者篩選信息的動態過程之中。徐禎卿原常熟人,遷居吳縣,弘治進士,入京後躋進北地復古盟社的中心圈層,康海為王九思別集作序時曾經說道:「我明文章之盛,莫極於弘治時,所以反古俗而變流靡者,惟時有六人焉。」[138]其中徐禎卿排名第五,在王廷相之後,邊貢之前。錢謙益將徐禎卿列入弘治間吳中詩派(丙集卷九),對於北上參與復古的事跡採取淡化和避諱的態度,稱其「沉酣六朝,散華流艷,『文章』『煙月』之句,至今令人口吻猶香」,「絕不染中原傖父槎牙奡兀之習,江左風流故自由也」[139]。又如黃省曾,吳縣人,嘉靖辛卯舉人,長居鄉里,致書李夢陽表達敬慕之情[140],後獲得李夢陽接納,成為吳中文人響應北方復古派的典型。其實就黃氏推崇六朝的詩學特質而言,與徐禎卿、皇甫兄弟、徐獻忠等吳中詩人並無差別[141],但錢謙益將之列入李夢陽為首的關隴詩派,與開封、西安籍的作家同列於丙集十一。 其二,過去《列朝詩集》地域詩派的研讨成果多集中在吳中,忽視了其他地域詩派的位置。不可否認,在《列朝詩集》建構的地域流派格局中,吳中派話語確實最為強勢,所見甲集卷二至十、十六、十九、乙集卷六至七、丙集卷七至十、丁集卷四、八、十三皆為選錄吳中詩派的卷目,幾乎构成一部通代的地域文學史。但是也要留意,「地域傳統」的敘述框架並非吳中詩派所獨專,閩詩派、金陵詩派同樣具有連續性的譜系。 所見敘述閩詩派的卷目始於甲集卷二十,降落至乙集卷三、丙集卷十三,終於丁集卷十五、十六。錢謙益認為閩詩派共同的宗法路徑是以聲律色相摹擬唐詩:「余觀閩中詩,國初林子羽、高廷禮以聲律圓穩為宗,厥後風氣沿襲,遂成閩派……今體必七言,磨礲娑蕩,如出一手。」[142]洪武間林鴻「摹其色象,按其音節,庶幾似之矣。其所以不迭唐人者,正以其摹仿形似,而不由悟以入也」[143];永樂朝閩派翰林鳴於京師,對後世詩風產生惡劣影響;鄭善夫活躍於弘治間,與前七子桴鼓相應,故牧齋評之曰「以摹仿蹈襲為能事」[144];晚明閩派,牧齋對於曹學佺、徐興公等人以迴護為主,鄧原岳恪守高棅軌則,謝肇淛雖服膺王、李,同時因為遭到王穉登的影響而「風調諧合,不染叫囂之習」[145]。閩派之外,所見金陵詩派集中於丙集卷十四、丁集卷七,錢謙益在《金陵社集》小序中完好地構建了弘治以還金陵風雅「三盛」的歷史統系,嚴志雄先生已對此分期的具體意涵作過解析,茲不贅述[146]。 其三,學界普通認為,錢謙益之所以突出吳中詩派與他自己的鄉邦認同有關,這當然不錯,但是當更為錯綜複雜的文學天文格局呈現出來,特别詩人的地域身分、政治身分相互糾葛,就不得不愈加精細地探討錢謙益的政治文化意圖。例如甲集卷十六所選三位「吳中高士」,名义上看只參考了地域性標準,但實際選人、作傳的過程既有政治作用,也有詩學要素。王賓與姚廣孝交契,韓奕別集亦由姚廣孝作序,錢謙益小傳固然備稱二士之孝行、博學、任誕等,但姚廣孝作為朱棣之心腹謀士的政治影響力也是不可忽視的參考要素。此外,王履有〈華山圖〉和醫籍《醫經溯洄集》傳世,未有別集,錢謙益選錄〈華山圖〉所附跋語和百餘首詠華山詩,並附評語曰:「余錄安道詩,並附其跋語於後。世之君子能以近代李于鱗之詩與記參互觀之,而爽然自失焉,於文章家正法眼藏,庶幾思過半矣夫。」[147]按,據王履畫跋自敘,其學畫之初以南宋馬遠、夏圭為宗,洪武十六年七月親自遊歷華山寫生,乃悟「師心」之要,盡棄以往紙上摹擬古畫之所得。明代復古派所建構的詩史當中不时沒有王履的位置,錢謙益把王履的華山組詩置於李攀龍的對立面,以前者為文學正宗,意圖就在於依照公安派「師心」的文藝標準重新詮釋明前期吳中詩歌傳統,以與辨體復古派的文學史次序相抗衡。 再如,金陵詩派的建構同樣是政治、詩學、地域意圖交互作用的產物。不難發現,錢謙益是在與前後七子的參照中建構金陵詩派的文學價值:「子价[朱曰藩]承襲家學,深知拆洗活剝之病,於時流波靡之外,另出手眼。」[148]所以這裡所言「江左風流」、「六朝佳麗」都有反盛唐詩學的意味,可見其詩學意圖。 而金陵詩派之建構又顯然與錢謙益易代之後的政治情感相互糾葛。順治刻本金陵詩派在丙集卷十四、丁集卷七有「初盛」、「再盛」、「極盛」諸分期,這一地域詩派以及歷史分期的意識在早期稿本中完整没有出現。又,丁集卷七萬曆金陵派的建構以唱酬集《金陵社集詩》為基礎,而據錢謙益自述:「戊子[順治五年(1648)]中秋,余以(銀)[鋃]璫隙日,采詩舊京,得《金陵社集詩》一編,蓋曹氏門客所撰集也。」[149]又,國圖稿本顧璘以下十三人對應刻本丙集卷十四,而顧璘小傳末曰:「孝符父子之詩,宛然華玉家風,惜不得讀其全篇。」[150]此句順治刻本改作「孝符父子之詩,宛然華玉家風。余遊金陵,託與治求其家集,遍訪之不可得,可一喟也」[151]。由此推知,去南京之前錢謙益就已經對南京顧氏父子家集頗感興趣,蒐集南京文人的別集、總集是錢謙益南京訪書的重要任務之一,順治六年初從南京回到常熟之後,錢謙益应用在南京訪得的資料建構出完好的明代金陵詩史。 須知,南京一城對於錢謙益而言是極爲複雜的意義世界,既有南明重回權力中心的光榮時刻,也凝聚著他變節迎降與倉促繫獄的不堪記憶。在錢謙益心目中,金陵詩派所歷自嘉靖以迄萬曆的百年之間正是明王朝安定全盛之现象[152],而甲申之後則無異於李唐王朝的「開、寶之難」,那麽在兵戈廢墟之上撫摹故國盛世的詩章韻語,以之編就一段文學史敘事,就不僅僅具有客觀紀錄的意義,而是在不堪忍耐的、慘淡的當下復現一段已經消亡的,充滿生命力气的肉体歷史,以此作爲維繫其遺民性的政治認同以及社會活動的重要資源。 結語 錢謙益家傳《春秋》,而「義例」正是《春秋》學的關鍵所在。就《列朝詩集》的編纂來看,錢謙益無疑是善於用「例」的學者,他設計出一套完備的分卷體例,並將以詩證史、文學史建構以及地域格局建構等編纂意圖巧妙地融入其中,極具《春秋》「微而顯」之筆法。從外部語境來看,此書臨近出版之際,正是錢謙益受命永曆朝廷的關鍵時刻,有證據表明,錢謙益曾就《列朝詩集》的项目關節反復推敲,以期能夠越過官方的審查,與潛沒(或搖擺)於外族高壓統治之下的廣大遺民群體作文字溝通[153]。一方面是官方審查的實證拷問,另一方面是滿懷故國之思的讀者,這種兩難處境決定了《列朝詩集》的體例只能是一種「微而顯」的編纂學語言。 乾隆三十四年(1769)以後,牧齋一切著作皆在官方嚴厲禁燬之列,知識界受此政治高壓,又有朱彝尊《明詩綜》作為同類替代,便不復關心《列朝詩集》體例之顯晦。晚清以來文網鬆動,錢氏著作復現天壤,《列朝詩集》重新回到士人文學閱讀的中心,李慈銘由政治論「存史」與故國之思,葉德輝從詩學論流派建構,就其論述方式而言,都是從浩瀚篇幅中各取所需,觀念闡釋先行於文獻證據。綜觀整個二十世紀的《列朝詩集》研讨史,陳寅恪論政治作用者繼承李慈銘;容庚以降,論詩學者繼承葉德輝;晚近又凸顯其文化天文意識。但是,學界始終沒有清算文獻全局,且視體例為透明之物,恐難免於「眾盲觸象」之譏。 本文寫作始自六、七年前,陳廣宏師領導《列朝詩集》讀書班,有感於上述學術史之痛點,逐句盤詰小傳書寫,逐家清算別集版本,逐卷歸納編者意圖,幾成日課。二零一八年秋,筆者在天一閣發現《列朝詩集》崇禎稿本二種,鑒定版本的過程中,特别感到弄清《列朝詩集》體例之迫切需求;而且意識到,要弄清這一問題,不得不將包含錢謙益自己在內的一切觀念建構與書籍實體剝離開來,並重新以後者為基點,發動一次從文獻證據底層向理論闡釋之頂層的「反动」。 行文至此,能够負責任地總結:《列朝詩集》順治刻天职卷旨要已經得到初步的全面清算,其分卷原則亦得到相對合理的解釋。全書八十一卷、一千八百餘位詩人,能够歸納為五十四個作者類型,這樣就能够在甲前、甲、乙、丙、丁集的一級目錄之下增設描画作者類型的二級目錄。這一套編排次序能够用政治身分、詩派身分、地域身分三個概念加以解釋,由此构成自洽的類型體系。政治身分或以士人的政治認同而論,或以職位、品位而論,或以严重政治事情而論;詩派身分或以並稱而論,以交遊而論,以師承而論;地域身分,處士以其籍貫而論,仕宦者以其制度之外的親族和交遊關係而論。我們將這一體系稱為《列朝詩集》的「分卷體例」。 由於《列朝詩集》分卷體例與編纂思想之間存在密切聯繫,所以體例的發現促使我們對作者意圖研讨進行深思。其一,政治意圖。過去主要關注「故國之思」的話題,取證範圍不超過乾集、甲集前編諸卷,今後應愈加關注甲集卷十一、乙集卷一、乙集卷四、丙集卷三、丁集卷十一等收錄各朝將相功臣的卷目,這些卷目的編纂目標並非論詩,其小傳、選詩和詩註常與「以詩證史」的措施相通。其二,文學史意圖。過去分別展現錢謙益對臺閣、七子、竟陵等流派的批評,今後應愈加關注正統與異端流派交互作用所構成的盛衰循環的文學史敘述,這一庞大敘述不惟給予明代文學演變一個方向,也使得分散的流派和作家聯結為一個有機的文學生態。其三,文化天文學意圖。過去的數位化研讨僅提取小傳所示的籍貫信息,今後應愈加留意,以地域身分聯結的詩人類型集中在特定卷次,而地域身分的建構也不全以籍貫為依據;過去對於錢謙益文化天文觀念的解釋主要集中在吳中,而且僅突出編者的鄉邦意識。今後调查的空間範圍應該擴大,至少閩中、金陵皆存在與吳中相似的文學傳承譜系。而這種空間建構又不單純出於鄉邦意識,而是與文學正統論、故國情懷等複雜的觀念交織在一同。 限於個人的學力和論文的篇幅,本文對各卷編旨、分卷體例的重建不得不是鳥瞰式的,關於作者意圖的深思也不得不是試點性的。若嚴格清查,五十四個作者類型及其編類次序是從史料經驗歸納、概括得來。而經驗的複雜性常常超出現有理論語言的表述範圍,至少還有四卷(丁集卷二、三、十五、十六)選人叢雜,目前尚不能擬出十分恰切的編旨;有時一個卷目內部包含多個類型(如甲集卷十七、丙集卷三),只能據選詩數量較多的作者群體確定編旨;有時相鄰數卷內容分歧(如甲集卷二至十),有時卷次分散卻明顯彼此相關(如丙集卷一、二、五),只能合併處理,這都是類型學模型應用於史料經驗而產生的參差之處,有待細化論證。復次,順治刻天职卷體系的發現,除了能够據之對作者意圖研讨作「向上深思」,更能够對更底層的稿本文獻研讨作「向下深思」,目前所見北大本、天一閣本(甲、乙二種)、國圖本諸稿都未標明分卷,但其中詩人排列次序皆與刻本大致相同,那麼刻本詩人類型體系的發現就提示我們:第一,稿本的選人格局,作者的排列序次很可能也在傳達某種類型意識;第二,從稿本中初步的類型意識到刻本中成熟的分卷體例,其中存在一個體例生成的過程,此則需求另一番耐烦的版本比對工作。 總而言之,《列朝詩集》體例和意圖研讨仍有廣闊天地,今後隨著微觀文本研讨的持續推進,我們完整有理由等候一種愈加細膩的歷史編纂學還原,為未來的錢謙益研讨,元明文學經典化研讨提供更為堅實的基礎。 + 附錄一:《列朝詩集》順治刻本各卷旨要 卷次 主要內容 主要分類依據 乾 上 明帝 政治 下 明宗室(藩王) 政治 甲前 卷1-7 元遺民 政治 卷8 元逸民 政治·詩派 卷9-10 皖、吳、浙、閩、蜀等割據政權的文士 政治·地域 卷11 補遺 史源 甲 卷2-10 袁凱及吳中四傑 詩派·地域 卷1、11 龍鳳朝文人而卒於洪武初期者 政治 卷12 洪武朝翰林之未仕於元者 政治·詩派 卷13 洪武朝翰林之曾仕於元者 政治·詩派 卷14 洪武朝郎署文人 政治 卷15 洪武朝由史禮局出身的翰林與辭歸者 政治·詩派 卷16、19 國初吳中處士 地域 卷17 國初浙江等地處士 地域 卷18 補遺 史源 卷20 洪武閩中處士詩派 地域·詩派 卷21 洪武南園處士詩派 地域·詩派 卷22 建文朝文人 政治 乙 卷1 永樂至宣德閣臣暨翰林首領 政治·詩派 卷2 永樂至宣德翰林之二十八人進學文淵閣 政治·詩派 卷3 永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