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是“武术之乡”,是中国南派武术的主要发源地。 高明大众自古以来都有习武的传统。 时至今日,高明区城乡各地依然传播着各种传统武术套路。 (高明区首届武术锦标赛少儿组南派拳术选手竞赛瞬间) 特别是在2015年举行了高明区首届武术锦标赛之后,高明区武术运动逐日焕发生机。 为发扬武术文化,挖掘传统武术精髓, 生动城乡大众的业余生活,促进高明区的大众体育运动. # 2017年高明区第三届武术锦标赛 # 盛邀武术喜好者参赛啦! 竞赛规则: 一、指导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文化体育局 主办单位:高明区武术龙狮运动协会 二、竞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07日(初定) 2、地点:高明区体育馆(旧馆)(暂定) 三、参与单位 各级武术协会,武术组织,各大专业院校、中专、中学、小学、幼儿园,各武术馆校,俱乐部,老年体协,各企事业机关团体,各社区,街道,村镇等均可组队参赛,参赛队伍不限(不得以个人名义参赛)。 四、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传统项目 (1)传统南派拳术 (2)传统北派拳术 (3)传统长器械 (4)传统短器械 (5)传统软器械 (6)传统双器械 (7)传统太极拳 (8)传统太极短器械 (9)传统太极长器械 (10)木兰拳、剑、扇 2、自选套路项目 (1)自选长拳 (2)自选南拳 (3)自选长器械(枪术、棍术、南棍) (4)自选短器械(刀术、剑术、南刀) 3、太极规则套路项目 (1)四十二式太极拳 (2)四十二式太极剑 4、对练项目 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对练(不设组别和性别)。 5、集体项目 集体拳术、器械(不设组别,每队须6人以上、不超越12人,竞赛时必须配带音乐。可选派一名人员播放音乐,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内。) 五、竞赛分组 1、常青组:(70岁-61岁) 2、成年组:(60岁-36岁) 3、青年组:(35岁-19岁) 4、高中组:(18岁-16岁) 5、初中组:(15岁-13岁) 6、小学组:(12岁-7岁) 7、幼儿组:(6岁以下) 注:请依据队员实践年龄报参赛组别(以身份证或户口部为主) 六、参与措施 1、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参赛队员不限(不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每个运发起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2、竞赛现场不设增报项目。 3、竞赛出场次第按次序册。 4、报名表必须盖参赛单位公章。 5、参赛服装、竞赛器材,播入音乐器材等自备。 6、在指定网上发布时间内,如需求更改,按有关规则中止办理,网上发布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7、幼儿组集体项目可选派一名人员指挥和一名人员播放音乐,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内。 8、如发作伤病和其他缘由需求改换集体项目或单项竞赛的运发起,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在联席会议后编排组申报,依据实践状况,按有关规则办理。 9、竞赛中如发现参赛代表队或运发起有故弄玄虚,鱼目混珠行为者,组委会有权请求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中止检查,经查属实,即取消竞赛成果。 10、必须恪守大会的各项规则及运发起守则,教练员守则,不得干扰裁判工作,竞赛期间呈现对裁判不尊重或不文化行为以及捣乱,罢赛等恶劣行为者,即取消该代表队或运发起的竞赛资历及所取得的全部成果,收回奖杯、奖牌、证书,同时给予通报批判。 11、必须维护竞赛场馆内外的公共财物,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2、参赛人员在竞赛期间必须自行置办人身保险保险。在竞赛期间发作伤病及意外事故,一切结果自行担任。 13、参赛人员每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义务书,并在联席会议交赛事组委会,如不按请求签署者,一切结果自傲。 七、竞赛措施: 1、本次竞赛为男、女子个人项目竞赛、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竞赛。 2、参照国度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2012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试行)》有关。 3、套路竞赛时间(不设下限) (1)太极规则套路四十二式太极拳完成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 (2)太极规则套路四十二式太极剑完成时间不得超越3分钟; (3)自选套路完成时间按2010年规则规则的时间执行; (4)传统太极拳套路完成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 (5)传统太极器械套路完成时间不得超越3分钟; (6)木兰拳、剑、扇项目竞赛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 (7)其它传统拳、器械套路竞赛时间不得超出2分钟; (8)对练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出1分钟; (9)集体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 4、竞赛扣分 (1)集体项目上场人数不得少于或多于规程规则的人数,每少或多一人,扣0.5分; (2)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须穿统一的武术表演服或运动服,集体项目服装不统一者,扣1分;穿软底运动鞋或武术鞋。违背规则扣1分; (3)各项目竞赛中,同该代表队相关人员进入竞赛场地内拍摄,如不听劝止,影响裁判组工作,扣该队或个人竞赛成果1分; (4)由于编排的缘由,呈现不同场地同时上场竞赛的抵触状况下,须到编排组声明,能够做调整。其它状况下裁判长呼号3声不到者作弃权处置; (5)所报项目与实践演练不契合者,演练套路与武术作风不符者,扣1分; (6)参赛运发起竞赛时不得佩戴手表、戒指、手镯等饰物,违背规则者扣1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本次大赛个人项目按年龄小组、性别分别设金、银、铜奖,由大会颁发奖牌和证书。 2、对练项目设金、银、铜奖,由大会颁发奖牌和证书。 3、集体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大会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 九、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由高明区武术龙狮运动协会指派。 十、报名和报到: 1、报名:在佛山市高明区文化体育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格。 2、报名截至时间:2017年9月15日止 3、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高明区武术龙狮协会邮箱(无电子版报名表不予报名),并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填报内容手写无效)送至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体育馆6号(佛山市高明区武术龙狮运动协会),一份存留本队备份,便于核对。362738789@qq.com 4、邮寄报名资料时,请附本队义务声明书、人生意外保险等原件、报项汇总表及转账汇款单复印件,一并邮寄到区武术龙狮运动协会。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体育馆6号。 5、联络人:黄孝文(13724956992)。 6、汇款账户: 6212262013003455269工商银行沧江支行(黄孝文) 7、竞赛报到:2017年10月7日上午8:00报到;8:30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9:00召开裁判员会议;9:45举行开幕式;10:30正式竞赛。运发起在该项竞赛前40分钟到赛场并检录,逾期视作弃权。 十一、参赛费用: 1、报名经费: (1) 单项竞赛每项每人50元 (2)对练项目每队每次100元 (3)集体项目每队每次200元 不依照请求交纳报名费的运动队不予编排,一切费用一经转帐,概不退回。 2、各参赛代表队人员有关交通、食宿、器材、医疗等一切经费均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个人项目报名表 2、对练项目报名表 3、集体项目报名表 4、竞赛义务声明书 5、报项汇总表 来源 | 高明武术龙狮运动协会 责编 | 劳嘉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