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取得更多精彩内容 依据《2020年青岛市工会普法工作要点》,依照省总工会、市普法办、市总工会普法工作布置,市总工会定于近期组织展开线上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分两个阶段举行:7月21日至8月4日,盘绕《宪法》《民法典》《工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内容,在“青岛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学问问答;7月24日至8月7日,在“齐鲁工惠”APP组织展开有奖答题活动,请宽广职工大众积极参与。 《民法典》50个热点问题解答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民事权益的“宣言书”,从人的出生到身故,中止了全面规则,“全时维护”人民的人身和财富权益。无论你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民法典》都会为你提供保障。 1. 问: 胎儿尚未出生,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胎儿能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答: 胎儿有继承权。《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则,触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维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益才干。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益才干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则,遗产分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存的份额依照法定继承办理。 2. 问:小刚尚年幼,家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被隔离,谁来照顾他? 答: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则:因发作突发事情等紧急状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实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布置必要的暂时生活照料措施。 3. 小刘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请求退回吗? 答: 父母能够请求退回。《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则,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才干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 13岁的小刚在妈妈网购时偶尔看到付款密码,他用妈妈的手机看直播,一时激动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元,妈妈事后发现,能追回打赏吗? 答: 请求退回打赏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则,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才干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能够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顺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则,限制民事行为才干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肉体健康状况相顺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能够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好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益。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5. 小花遭父亲优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育费吗? 答: 有。《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则:依法担负被监护人抚育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历后,应当继续实行担负的义务。 6. 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答: 卖家。《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则,经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托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托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托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规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托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托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则或者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7. 小兰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小兰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答: 有效。《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则,租赁物在承租人依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作一切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能。 8. 小周想在租的房子合同到期后继续租,有其他房客来看房,这时小周有什么权益? 答: 相同条件下,小周有优先承租权。《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则,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益。 9. 小王在签合同时没认真看格式条款,对方也未做出阐明,事后小王觉得自己遭遇“霸王条款”,相关条款有效吗? 答: 若触及与小王有严重利害关系的条款,能够主张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分歧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义务、加重对方义务、限制对方主要权益等情形下,格式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则,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运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照公平准绳肯定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留意免除或者减轻其义务等与对方有严重利害关系的条款,依照对方的请求,对该条款予以阐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实行提示或者阐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留意或者了解与其有严重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能够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则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分歧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义务、加重对方义务、限制对方主要权益;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扫除对方主要权益。 第四百九十八条规则,对格式条款的了解发作争议的,应当依照通常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分歧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五百零六条规则,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构成对方人身损伤的; (二)因故意或者严重差错构成对方财富损失的。 10. 小芳12岁时遭到性侵,她后来学了更多法律学问,20岁时想起诉索赔,诉讼时效过了吗? 答: 未成年人遭受性损伤的诉讼时效,自受害人满18周岁起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则,向人民法院央求维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则的,依照其规则。《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则,未成年人遭受性损伤的损伤赔偿央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11. 一条宠物狗与主人走失,被小张收留并悉心照顾,数天后狗主人来领,小张能够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答: 能够。《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则,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商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能够央求受益人出借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遭到损失的,能够央求受益人给予恰当弥补。管理事务不契合受益人真实意义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则的权益;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义违背法律或者违犯公序良俗的除外。 12. 前男友长期打骚扰电话,使小芳心烦意乱,无法正常安定生活,算不算侵犯隐私? 答: 私人生活安定属于隐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则,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损伤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定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则,除法律另有规则或者权益人明白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定;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置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损伤他人的隐私权。 13. 小张在餐厅吃饭,效劳员误将他人点的一道菜上给他,小张明知上错菜依旧吃完,效劳员发现后,可否让小张付钱? 答: 能够,小张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则,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的,受损失的人能够央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14. 针对一些旅客不配合安检、“买短乘长”、“霸座”等行为,《民法典》有哪些规则? 答: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则,旅客应当依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契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能够依照规则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能够拒绝运输。 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则,承运人应当严厉实行保险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保险运输应当留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保险运输所作的合理布置应当积极辅佐和配合。 15. 小刘参与了一场单位组织的足球竞赛,和对方球员发作规则范围内的碰撞,招致脚踝骨折,他能够向对方央求赔偿吗? 答: 《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若对方非故意且无严重差错,不得央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则,自愿参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与者的行为遭到损伤的,受害人不得央求其他参与者承担侵权义务;但是,其他参与者对损伤的发作有故意或者严重差错的除外。 16. 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台上发自己患艾滋病的虚假信息,他能请求平台删帖吗? 答: 能够搜集侵权的初步证据,通知网络平台删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则,网络用户应用网络效劳实施侵权行为的,权益人有权通知网络效劳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含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以及权益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效劳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依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效劳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伤的扩展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义务。 权益人因错误通知构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效劳提供者损伤的,应当承担侵权义务。法律另有规则的,依照其规则。 17. 小陈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结果被身后驶来的一辆自行车撞伤,对方企图逃走,周围又没有摄像头,小陈可否拘留对方的自行车? 答: 《民法典》规则了“自助行为”制度,小陈能够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拘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刻央求有关国度机关处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则,合法权益遭到损伤,状况紧迫且不能及时取得国度机关维护,不立刻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遭到难以弥补的损伤的,受害人能够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拘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刻央求有关国度机关处置。 18. 小刘在小区中散步时,被从居民楼落下的一扇窗户砸伤,物业能否有义务? 答: 若物业未采取必要保险保障措施,应承担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则,遏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构成他人损伤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义务;经调查难以肯定细致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运用人给予弥补。可能加害的建筑物运用人弥补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效劳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保险保障措施避免前款规则情形的发作;未采取必要的保险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实行保险保障义务的侵权义务。发作本条第一款规则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义务人。 19. 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如何界定? 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则,亲属包含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20. 小张将自己养的宠物狗遗弃,这条狗流浪期间咬伤他人,小张能否承担义务? 答: 小张应当承担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则,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构成他人损伤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义务。 21. 小马路遇一儿童落水,奋勇跳入水中救人,救起儿童的过程中构成其部分挫伤,小马要为此赔偿吗? 答: 不需求。《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则: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构成受助人损伤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义务。 22. 小张遇一男子正对女子施暴,阻止施暴男子过程中致对方受伤,能否需求赔偿? 答: 合理限度内构成的伤害不需求赔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则,因合理防卫构成损伤的,不承担民事义务。合理防卫超越必要的限度,构成不应有的损伤的,合理防卫人应当承担恰当的民事义务。 23. 若小张阻止施暴男子过程中,自己的名牌眼镜被对方打坏,如何索赔? 答: 能够直接向施暴男子索赔,若施暴男子逃窜或无力赔偿,被救女子应恰当弥补。《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则,因维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遭到损伤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义务,受益人能够给予恰当弥补。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义务,受害人央求弥补的,受益人应当给予恰当弥补。 24. 一37岁独身男子有性侵少女的违法立功记载,他能收养女儿吗? 答: 不能。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维护,《民法典》在收养人的条件中增加规则“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长大的违法立功记载”,并增加规则民政部门应当依法中止收养评价。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则,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5. 小赵的女友患有严重疾病,但不时对小赵坦白,婚后小赵发现,能央求离婚吗? 答: 能够向法院央求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则,一方患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注销前照实告知另一方;不照实告知的,另一方能够向人民法院央求撤销婚姻。央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6. 孩子名字选取姓氏有哪些规则? 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则,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晚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犯公序良俗的其他合理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能够服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习俗习气。 27. 一对夫妻曾经有子女,能够再收养孩子吗? 答: 若契合条件,只需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若收养孤儿则不受能否有子女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则,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需一名子女;(二)有抚育、教育和维护被收养人的才干;(三)未患有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长大的违法立功记载;(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条规则,无子女的收养人能够收养两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育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能够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则的限制。 28. 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小区公共电梯内贴广告的收入,属于谁? 答: 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部分的运营与收益状况,物业应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则,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备和物业效劳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则,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经过出卖、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商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则,树立单位、物业效劳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应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则,物业效劳人应当定期将效劳的事项、担任人员、质量请求、收费项目、收费规范、实行状况,以及维修资金运用状况、业主共有部分的运营与收益状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讲演。 29. 70年住宅树立用地运用权到期后怎样办? 答: 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则,住宅树立用地运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交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办理。 30. 土地承包运营权能够转让吗? 答: 能够。《民法典》对土地承包运营权的相关规则作了完善,增加土地运营权的规则,并删除耕地运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则,以顺应“三权分置”后土地运营权入市的需求。《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则,土地承包运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则,有权将土地承包运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树立。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则,土地承包运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能够向注销机构申请注销;未经注销,不得对立好意第三人。 31. 小丽在一家公司上班,上司经常在网上聊天时发色情图片给她,这让她感到搅扰、恶感,上级这种行为算性骚扰吗?公司有什么义务? 答: 属于性骚扰,公司要承担相应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则,违犯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央求行为人承担民事义务。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避免和遏止应用职权、隶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32. 人脸特征、指纹、航班行程是个人信息吗? 答: 生物辨认信息、行迹信息等都是个人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则,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维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载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分离辨认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含自然人的姓名、出华诞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辨认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行迹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则;没有规则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维护的规则。 33. 知名的“网名”受维护吗? 答: 受维护,可参照适用姓名权和称号权维护的有关规则。《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则,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运用足以构成公众混杂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称号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称号权维护的有关规则。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则,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议、运用、变更或者答应他人运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犯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则,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称号权,有权依法决议、运用、变更、转让或者答应他人运用自己的称号。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预、盗用、冒充等方式损伤他人的姓名权或者称号权。 34. 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的脸恶搞,能否侵权? 答: 侵犯肖像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应用信息技术伎俩伪造等方式损伤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造、运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则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益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运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5. 李佳琦的声音如“Oh my god,买它买它”能够随意拿来用吗? 答: 不能够。《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则,对自然人声音的维护,参照适用肖像权维护的有关规则。 36. 《民法典》为人体基因、胚胎研讨确立了哪些规则? 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条规则,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度有关规则,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犯伦理道德,不得损伤公共利益。 37. 一对夫妻为琐事吵架,两人都提出离婚,于是一同到民政局办理,如何避免激动离婚? 答: 为了避免夫妻激动离婚、轻率离婚,《民法典》规则了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则,自婚姻注销机关收到离婚注销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能够向婚姻注销机关撤回离婚注销申请。前款规则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身到婚姻注销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注销申请。 38. 什么状况下“夫债”不用“妻还”? 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则,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消费运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义表示的除外。 39.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答: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则,夫妻一方请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中止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0. 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能否有权益央求弥补? 答: 有。《民法典》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富制的,归入适用离婚经济弥补的范围,以增强对家庭担负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维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则,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辅佐另一方工作等担负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央求弥补,另一方应当给予弥补。细致措施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1. 夫妻离婚,孩子过了哺乳期但不满两周岁,准绳上父母哪一方直接抚育? 答: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育为准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则,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弭。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育,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关于子女仍有抚育、教育、维护的权益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育为准绳。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育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细致状况,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准绳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42. 老张夫妻膝下无子女,亲属又不在身边,退休之后,他们开端担忧年老后无人照顾,能够有什么方式? 答: 能够签署遗赠抚育协议。《民法典》完善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恰当扩展扶养人的范围,明白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能够成为扶养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则,自然人能够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署遗赠扶养协议。依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育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益。 43. 老高立下遗言,房子由儿子继承,但希望照顾他多年、无子女无房产的保姆继续寓居,能够怎样做? 答: 能够以遗言的方式为保姆设立寓居权并办理注销。《民法典》增加规则“寓居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白寓居权准绳上无偿设立,寓居权人有权依照合同商定或者遗言,经注销占有、运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寓居需求。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则,寓居权人有权依照合同商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运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寓居的需求。 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则,设立寓居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寓居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则,寓居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设立寓居权的,应当向注销机构申请寓居权注销。寓居权自注销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则,寓居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寓居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规则,寓居权期限届满或者寓居权人死亡的,寓居权消灭。寓居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注销。 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则,以遗言方式设立寓居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则。 44. 老王逝世后,有人在网上对其凌辱诽谤,家眷能否维权? 答: 能够。《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则,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遭到损伤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央求行为人承担民事义务;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曾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央求行为人承担民事义务。 45. 老王意外离世,他生前曾说想在死后捐献器官、遗体,但未留下书面资料和遗言,这时他的家人能决议捐献吗? 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规则,完整民事行为才干人有权依法自主决议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诈骗、威逼其捐献。完整民事行为才干人依据前款规则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方式,也能够订立遗言。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能够共同决议捐献,决议捐献应当采用书面方式。 46. 李先生生前先后立了多份遗言,内容不同,应该以哪份遗言为准? 答: 以最后的遗言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则,遗言人能够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言。立遗言后,遗言人实施与遗言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言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言为准。 47. 老王想以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言,应该怎样做? 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则,以录音录像方式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言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载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48. 小王因优待父母丧失继承权,但他后来悔悟,取得被继承人原谅,他能继承父母的财富吗? 答: 能够。《民法典》增加规则了对继承人的饶恕制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则,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优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窜改、藏匿或者销毁遗言,情节严重; (五)以狡诈、胁迫伎俩迫使或者障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言,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示,被继承人表示饶恕或者事后在遗言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49. 个体户老王逝世后留下遗产,无人继承或受遗赠,这些遗产归谁? 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则,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度一切,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一切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一切制组织一切。 50. 侄子、外甥有继承权吗? 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则,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普通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来源:青岛市总工会法律部 编辑:王子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