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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杯酒释兵权”

2023-1-13 07:55| 发布者: fuwanbiao| 查看: 20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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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杯酒释兵权”是宋初政治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人们熟知的一则历史典故。三十年代,著名史学家聂崇岐先生的长文《论宋太祖收兵权》,正确分辨了“杯酒释兵权”与“收藩镇之权”的不同,并着重论述了“收藩镇之权”的 ...

“杯酒释兵权”是宋初政治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人们熟知的一则历史典故。三十年代,著名史学家聂崇岐先生的长文《论宋太祖收兵权》,正确分辨了“杯酒释兵权”与“收藩镇之权”的不同,并着重论述了“收藩镇之权”的问题。四十年代,丁则良先生撰《杯酒释兵权考》,以为“所谓杯酒释兵权一事,全来自风闻,不可置信”。八十年代以后,徐规、方建新、顾吉辰等知名学者,亦各有讨论“杯酒” 一事的专文,但由于他们对此事的真实性仍多有狐疑,以至断为伪造,这又不能不限制其对相关问题的讨论。本文拟在前人研讨的基础上,对“杯酒释兵权” 中止较为全面的研讨,并着重从“杯酒”一事的政局背景,它的真实性、效果及其意义等方面,提出一些个人的见地。


1


政局背景


聂崇岐先生说:“宋太祖之杯酒释兵权,即罢宿将典禁兵,与罢藩镇乃截然二事。”此说极是。禁兵,是中央政府所控制的军队;而藩镇作为中央军阀,所控制的则是各自统辖的中央部队。自中唐“安史之乱”以后,各地节度使拥兵自强,尾大不掉,构成了藩镇割据的骚动局面。但自唐末五代以来,随着强藩大镇不时地带兵入主中央,改朝换代,中央禁军的兵力逐步强大,原来军事上“内轻外重”、“尾大不掉”的局面得以改观。大约自后唐李存勖灭梁以后,各中央镇的兵力,不再具有与中央军抗衡的实力,左右中原政局的,已主要是中央禁军了。但由于禁军大都是由藩镇军队蜕变而来的,故中唐以来构成的“兵骄逐帅,帅骄叛上”的恶习岂但没有多少改动、反而进一步展开为“废置天子,变易朝廷”。“故各朝之兴亡,多视禁兵相背……至陈桥兵变,宋太祖黄袍加身,则更属禁兵之卖主求荣矣”(聂崇岐语)。

论“杯酒释兵权”


△ 宋太祖赵匡胤


“陈桥兵变”后,宋太祖固然已黄袍加身,但“废置天子,变易朝廷”之类的军事政变,却仍有可能重演。当时禁军的九名高级统帅,或是太祖称帝前的结拜兄弟,或是赵宋集团的中坚人物,他们在赵宋集团的崛起和“陈桥兵变”中均有极大贡献,是赵宋集团的开国元勋,集兵权、勋绩于一身。这种功高权重的情形,对宋太祖的皇位正是一个潜在的要挟:功高则震主,权大则意外。


但是,也不能把问题估量得过于严重。就宋太祖而言,他是从禁军小校一步步被提升为禁军统帅的,十余年间,不时在禁军中退役,根基颇深,是禁军中的实权派人物,对禁军的向背有着绝对的控制力。就石守信、王审琦等大部分禁军将帅而言,他们固然与称帝前的宋太祖称兄道弟,但同时又有上下级之分,大都是太祖的部下。由上下级转而为君臣,尊卑高低大致依然,不会因赵匡胤“黄袍加身”而突生不平之心。另外,太祖继位后任命的禁军最高统帅慕容延钊(殿前都点检)和韩令坤(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当时分别驻兵河北,名位虽高而兵力有限。在京统领禁军主力的将帅如石守信、王审琦等,却又并非总帅,只是各掌本司兵马。这样,无论是在京还是在外的禁军将帅,均无统帅全部或大部禁军的权力。“无其势者无其心”,“彼可取而代之”之类的犯上作乱,实践上很难发作。


总之,从当时的实践状况看,禁军将帅的反仄不轨之心虽不可不防,却又不用估量得过于严重。当时最主要的问题,恐怕还是禁军将帅的居功自傲,偃蹇弄权。王定国《闻见近录》载,太祖即位后,禁军将帅自恃与太祖有“十兄弟”之谊,又有翊戴之功,故“多偃蹇”,太祖因而训饬道:“尔辈既欲我为天下主,尔辈当尽臣节,毋或偃蹇。”《铁围山丛谈》卷一载:


枢密院故事,枢密使在院延见宾客,领武臣词讼,必以亲事官四人侍立,仍置大铁方尺一寸于领事案上。盖国初武臣,皆百战猛士,至密院多有所是非干请,故为防微。


《宋史》卷四三九《梁周翰传》:


一日,太祖语[石]守信,将用周翰掌诰。守信微露其言,周翰遽上表谢。太祖怒,遂其命。


凡此之类的居功自傲、骄蹇弄权,历朝开国之初都曾发作过。处置此事的方式也有不同。《旧唐书》卷六八《尉迟敬德传》:


尉迟敬德尝侍宴庆善宫, 时有班其上者,敬德怒曰:汝有何功,合坐我上,任城霸道宗次其下,因解喻之。敬德勃然拳殴道宗目,几至眇,太宗不怿而罢,谓敬德曰:朕览汉史,见高祖功臣获全者少,意常忧之,及居大位以来,常欲顾全功臣,令子孙无绝。然卿居官,辄犯宪法,方知韩、彭夷戮,非汉高之愆。国度大事,唯赏与罚,非分之恩,不可数行,勉自修饬,无贻后悔也。


汉高祖是以“夷戮诛杀”为伎俩,唐太宗则以劝诫警示为战略。不同的选择,固然与各自所面临的实践状况有关,同时,更与皇帝自己对政局的估量有关。“五代时期,君主猜疑拥立有功的将帅,常加诛杀”。结果人人自危,人心不宁,反而招致了政局的更大紊乱。宋太祖对宋初政局的估量则极为谨慎和明智。他既看到开国功臣居功偃蹇的一面,同时又以为这与谋反作乱究竟不同,他曾屡屡向赵普指出,“彼等(石守信、王审琦等禁军将帅)必不叛吾”,“必不负朕”。赵普则以“吾亦不忧其(指石守信等)叛”作答。能够看出,君臣二人对当时政局的估量是全面和苏醒的。禁军将帅的居功自傲、骄蹇弄权,当然也会危及统治次序,但与谋反作乱究竟不同。所以,要处置这类问题,也就不用采取“夷戮”功臣的极端措施。“杯酒释兵权”的发作,与上述状况无疑有关。


从各种记载看,赵普在“杯酒释兵权”的过程中,要比宋太祖更为积极。这一方面反映出他在政治上的远见;另一方面,也与他当时的处境有关。“陈桥兵变”后,石守信、王审琦等随即擢升为禁军统帅,“委以兵权”,“官爵阶勋并从超等,酬其翊戴之勋也”。而作为兵变主要谋划者的赵普,却身份依旧,十几天后,也只是被授以四品的枢密直学士。《宋史·赵普传》称:“事定之后,普以一枢密直学士立于新朝数年(数年不确),范、王、魏(即范质、王溥、魏仁浦,皆为后周宰相)三人罢相后,始继其位,太祖不亟于酬功”。这种布置有战略方面的思索(安抚后周旧臣),但也反映出太祖此时对文臣不甚注重,以为当不得轻重有无,故不急于调整。有学者以为,“唐末五代,枢密权重,实践上取代了中书门下的位置,行使着中央的权益。正由于如此,五代时的主要辅臣……都任枢密使,即便任宰相,也兼枢密使。宋初……让赵普进枢密院,则是避虚就实,去控制实权的”。此说固是。但问题是,赵普此时仅为四品枢密直学士而非枢密使,不在其位,难谋其政,他的实践权益不可能不遭到影响。


从五代以来的政局看,担任枢密使者有两种状况。一种是由文臣充任或兼任,另一种则是“手握禁旅”的禁军将帅兼任。后周末,枢密使由宰相魏仁浦兼任,入宋后未作变更。其实,让魏独留相职,将枢密使一职改任赵普,才是合情合理的布置。宋太祖不做此布置,岂但是对赵普的不公,而且可能会招致禁军将帅兼领枢密使的复杂局面。这种局面一旦构成,赵宋开国集团中文武两派权益不均的状况就会更为严重。赵普作为开国集团中的文臣之首,自然不能对这种情形漠然视之。正是在他的重复论说下,才有了后来的“杯酒释兵权”。值得留意的是,“杯酒释兵权”后不久,赵普即出任枢密使,名正言顺地控制了朝廷实权。后来又“独相十年”,总揽军国大权,确立了一代文臣政治。古人常常把“杯酒释兵权”看作是“文盛武衰”的转机,是文武两势变易的枢纽,不是没有道理的。

论“杯酒释兵权”


△ 杯酒释兵权


关于“杯酒释兵权”,现存最早的记载,是王曾(公元978—1038年)的《王文正公笔录》:


太祖创业,在位历年,石守信、王审琦等犹分典禁兵如故。相国赵普(按赵普此时兴未任相。王曾追记此事,以赵普后来的主要官职呼普,亦不为误)屡以为言,上力保庇之。普又密启请授以他任。于是不得已,召守信等曲宴,道旧相乐。因谕之曰:“朕与公等昔常比肩,义同骨肉,岂有他哉?而言事者进说不已。今莫若自择善地,各守外藩,勿议除替。赋租之入,足以自奉,优游卒岁,不亦乐乎?朕后宫中有诸女,当约婚以示无间,庶几异日无累公等。”守信等咸顿首称谢。由是高、石、王、魏之族俱蒙选尚。寻各归镇,几二十年,贵盛赫奕,一直如一。前称光武能顾全功臣,不是过也。


尔后,司马光的《涑水纪闻》、王辟之的《渑水燕谈录》等北宋史籍对“杯酒”一事亦有记载。这些记载,除文辞、情节详略不同外,在有关“杯酒”一事的时间、诸将释兵权后的职务布置等方面亦有分歧。至南宋李焘修《长编》,折衷群籍,修订异同,对“杯酒释兵权”一事始有厘定:在时间上取《王文正公笔录》和《涑水纪闻》,以太祖平定二李之后的七月(即位一年左右)为是;在释兵权的情节上则细致抄撮《涑水纪闻》;而释兵权后对诸将的布置,则又以《王文正公笔录》和《渑水燕谈录》为是。李焘的这一考订是极为严谨的。由于依据宋代的官方档案——《国史》和《实录》记载,石守信等人在建隆二年七月庚午即罢兵权而出守大藩,故“杯酒释兵权”只能发作在此前,决不可能发作在“太祖登位数年”后。另,石守信等既为藩镇,则知《谈录》、《笔录》有关“各守外藩”、“出就藩镇”云云,所言有据。而《涑水纪闻》谓“以散官就第”实误。自李焘考订之后,“杯酒释兵权”一事就有了一个的确可信的底本,成为信史,为后人普遍称引。


2


真伪问题


自本世纪四十年代,“杯酒”一事的真实性开端为个别学者所狐疑。近年来,又有若干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杯酒”一事发出质疑,以为此事“疑点甚多,缺乏征信”。其实,“杯酒”一事固然在某些细节的记载上不无渲染,但却并非后人编造。作为一桩历史事情来说,基本是可信的。主要理由有三点。


一、正如前引《长编》所言,建隆二年七月后,的确免职了石守信、王审琦等人的军权,北宋的官方档案,如《国史》、《实录》等对此均有确载,无可置疑。这就是说,“释兵权”一事是完整真实的,余下的则仅仅是一个经过什么方式释去兵权的问题了。


二、从方式上看,“杯酒释兵权”或许如后人所言,不无“戏剧性”,但若放在宋初的政治环境中调查,却又是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由于留意政治运作的技巧和措施,尽力营造一种便于处置问题的氛围,正是宋初政治的一大特征,与“杯酒释兵权”相似的事情,当时实不少见。如王定国《闻见近录》所载“郊宴抑偃蹇”,简直就是“杯酒释兵权”的一次预演;《长编》卷一正月条和十月条所载“置酒移强藩”和“设宴罢藩镇”,则又能够说是“杯酒释兵权”的再版—— “以冷静杯酒之间,解石守信等兵权,复以后苑之宴,罢王彦超等节镇,于是宿卫、藩镇之痼疾,一朝而解矣”;另有《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二所载 “一醉收夺百万缗”,固然在事体上与“杯酒释兵权”稍异,但其基本肉体却极为吻合:


太祖仁爱,能顾全节度使,极有术。天下既定,皆召归京师。节度使竭土地而还,所畜不赀,多财,亦可患也。太祖……赐宴,酒酣,乃宣各人子弟一人扶归。太祖送至殿门,谓其子弟曰:“汝父各许朝廷十万缗矣。”诸节度使醒,问所以归,不失礼于上前否?子弟各以缗事对。翌日:各以表进如数。此皆英雄御臣之术。


所谓“极有术”、“英雄御臣之术”,无非是考究战略方式,注重政治技巧。这与“杯酒释兵权”(“杯酒论心,大将解印,此何术哉”)确有异曲同工之妙。


以上所举诸事,就性质而言,触及到了控制、撤罢藩镇、确立君臣体统、收夺节度使之财等一系列军国大事。这些大事的措置,当然要有许多严肃、正轨、细致的操作程序,不会是杯酒一席间的事情。但无可置疑的是,它们又都经过杯酒一席间,营造出一种弛缓、机智、温厚的政治氛围。所谓“杯酒释兵权”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中发作的一幕喜剧,它的真实性是有其时期依据的。


三、从论者对“杯酒”一事所发出的诸多质疑看,更是大有商榷的余地。


论者狐疑“杯酒”一事的主要理由有二点。第一个“最为过硬”的理由是:“建隆二年六月甲午(初二),太祖母杜太后病逝,六月初到七月初,乃国丧期间,朝廷上不作乐,不宴饮,而李焘所考‘杯酒释兵权’之事恰恰发作于此时,恐难令人置信。”


按古代的丧期,依据死者的身份和生者与死者的亲疏,分别有三年丧(即两周年)、期年丧(一周年)、九月丧和三月丧。这是理论上的规则。实践执行时,则依据对上述丧期的有规律的减缩(如“以日易月”,即一天等于一月,三年丧可为24天)来布置丧期。就此而言, 论者所谓的 “六月初到七月初,乃国丧期间”的说法,显然既不契合普通理论上的丧期,又不契合普通成俗上的丧期。


那么,当时能否另有特殊的请求或规则,将杜太后的丧期定作“六月初到七月初”呢?也没有。《宋会要辑稿》 礼三之一载杜太后遗言表明,当时请求皇帝服丧的日期为“以日易月,一依旧制”,行将大丧三年(二周年,即二十四个月)紧缩为二十四天;在京文武百官十三天可释丧服。中央官吏三天即可释丧服。释丧服即标记着丧期已过,故“释服之后,勿禁作乐”。当然,这是太后的遗言。实践执行的状况如何呢?《宋史》卷一二三《礼志》:


建隆二年六月二日,皇太后杜氏崩……太常礼院言:……准故事(成俗),合随皇帝以日易月之制,二十五日释服。二十七日除毕,服吉,心丧终制。从之。七月,太常礼院言:准诏议定皇太后谥……谥曰明宪皇后。九月六日群臣奉册宝告于太庙 ……十月十六日葬安陵,十一月四日神主太庙宣祖(宋太祖之父)室。


杜太后六月二日逝世,按 “以日易月” 的“故事(成俗)”, “服衰三年” 实践只需二十四天。


从六月二日到六月二十五日,正好为二十四天。故曰:“二十五日释服”,即脱去丧服。这标记着朝廷规则的或曰法定的丧期已过。可见,论者所谓的“从六月初至七月初乃国丧期间”的结论,并无史实依据,不外是人为的延长而已(由于只需将其延长至“七月初”,才干对发作在七月初的“杯酒释兵权”提出质疑)。


当然,二十四天的丧期之后,还有七月的 “上尊谥”,十月的 “葬安陵”和十一月的“神主太庙”。至此,整个国丧才告结束。所以,从普遍的意义上说,六月初二至十一月初四,也可视为国丧期。就这一角度而言,论者将国丧期定为“六月初至七月初”,同样是没有依据的,不外是人为地截短而已(由于在《长编》中,该年八月、十一月均有太祖宴饮群臣的明显记载,故只需将国丧期人为地截止到 “七月初”,才不致于与这些明显的记载相抵触)。


总之,无论从哪一角度看,把杜太后的丧期说成是“六月初至七月初”,都是没有依据的。严厉意义上的丧期,至脱下丧服之日,即六月二十五日已结束;普遍意义上的丧期,则至太后入土为安和灵牌入太庙即十一月间结束。换言之,我们能够说,杜太后的丧期是从六月二日至六月二十五日,这是严厉意义上的丧期;也能够说是从六月二日至十一月四日,这是普遍意义上的丧期。但独独不能够说,杜太后的丧期是“从六月初至七月初”,由于当时并不存在这样的“丧期概念”。


在严厉意义上的丧期内(六月二日至六月二十五日),遏止作乐、宴饮。六月二十五日释丧服后,至十一月四日太后下葬安灵,虽仍在丧事中,但除特别盛大的国度“大宴”外,已不遏止普通的宴饮、文娱,前引“释服(丧服)之后,勿禁作乐”即是此意。《宋会要辑稿》礼四五之一中的一些重要记载,更可为明证:


(建隆)二年正月二十日宴群臣于广政殿,……七月十九日,十月十二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并宴群臣于广政殿。


可见,自六月二十五日释丧服后,七月、十月均有宴群臣于广政殿的活动。广政殿宴饮是局面较大的国宴,仅次于 “大宴”。此等国宴倘频频举行,那么,像七月“杯酒释兵权”时的那种带有君臣叙旧性质的私宴,又有何不可呢?

论“杯酒释兵权”


△ 王曾《笔录》


论者承认“杯酒”一事的第二个理由是:“有关太祖‘杯酒释兵权’之记载,阅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详的过程……丁谓的《谈录》(《丁晋公谈录》)可谓最早记载太祖、赵普磋商解除石守信、王审琦兵权的书册,但在这册书中,没有触及‘杯酒释兵权’的事。至王曾《笔录》(《王文正公笔录》),始有“杯酒释兵权”的记载,且较细致。至神、哲宗时,司马光在他的《涑水纪闻》中,则在王曾《笔录》的基础上,又作了新的细致的撰述……至南宋一代,人们又相互剽窃了《记闻》中的内容,有的还擅自增加情节……经过这一系列的转摘弥补,‘杯酒释兵权’,俨然成了一种历史事实了。”


应当招认,有关“杯酒释兵权”的记载中,某些细节的夸大和渲染肯定是存在的。如在王曾的《笔录》中,“杯酒释兵权”的过程和双方的言谈都较为简单,而到后来的《涑水纪闻》中,则“大事铺张设宴道旧的情节,绘声绘影,恍如身历其境,距离当事人的时期愈远,记载却愈详,此中显有缘饰。”(徐规先生语)所以,说“杯酒释兵权”的记载“阅历了一个从简到详的过程”,是能够成立的。但是,这显然不应该成为承认此事真实性的一个理由。由于《笔录》再简,究竟曾经道出了“杯酒释兵权”的基本情节。


至于说有关“杯酒释兵权”的记载还“阅历了一个从无(丁谓 《谈录》中无)到有(王曾《笔录》中有)的过程”,以为王曾《笔录》中有关“杯酒释兵权”的记载是“擅增情节”,“无中生有”,则颇值得商榷。


其一,丁谓《谈录》中的确只记载了“释兵权”,而没有王曾《笔录》中的“杯酒释兵权”的情节。但是,王曾(公元978-1038年)只比丁谓(公元 966-1037年)晚生十一年,二人基本是同代人,故丁、王之书孰后实难遽断(其实恰恰是王氏成书在先,详后)。论者以丁氏《谈录》“早出”为由,责备王氏《笔录》所载为“擅增情节”,似非稳妥之论。


其二,王曾终身两拜参知政事,两次出任宰相,又提任过枢密使,出帅入相,遍历二府,故其对宋代高层军政史必知之甚详;王曾为人忠直刚正,抨击真宗制造天书,裁抑太后姻亲而遭黜,素有直臣贤相之誉。书以人重,王曾的阅历和为人决议了其《笔录》所叙必多实录而少缘饰。而丁谓虽也曾历官内外,但从未拜帅封相、入主二府,对宋代高层军政史所知未几;其为人又“狡”无德,真宗时的天书闹剧,即多发自他与王钦若,后因交通宦官,结党欺罔,被流放海南,朝野目之为奸。故丁氏之《谈录》,固然不用因人而废,但其史料价值决不会在王氏《笔录》之上。这一点,前人其实早有定评,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论王曾《笔录》时,即誉之为信史,谓“(王)曾练习掌故,所言多确凿可信”。而论丁谓《谈录》时,则语尽贬斥,俱为劣评(详下)。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笔录》乃王曾亲笔所撰,成书实早,而《谈录》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四三云:


《丁晋公谈录》一卷,不著撰人姓名,皆述丁谓所谈当代故事。晁公武《读书志》以其出于洪州潘延之家,疑即延之所作。延之,谓甥也。今观所记谓事,皆溢美,而叙澶渊之盟事,归之于天象,一字不迭寇癹。又载癹挟嫌私改冯拯转官文字事,皆颠倒是非,有乖公论。即一定延之所作,其出于谓之余党,更无疑义也。


可见,所谓丁谓的《谈录》,其实并非丁氏亲撰,而是其后代或余党对丁氏说话的追述,至丁氏外甥潘延之时刚才成书面世。如此说来,王曾《笔录》的成书面世必早于《谈录》无疑。按普通学术通则而言,不应以晚出的《谈录》来承认《笔录》中的相关内容,更没有理由以为,“杯酒释兵权”的记载,“阅历了一个从无(《谈录》中无)到有(《笔录》中有)的编造过程”。


3


效果和意义


宋太祖即位后,曾对禁军的兵权中止了几次小范围的调整。“陈桥兵变”后一周中止过一次;建隆元年秋又中止过一次。经过这两次调整,禁军殿前、侍卫两司的九个最高军职全部为赵宋王朝的开国功臣所具有。建隆二年三月,又中止了第三次调整。这次调整,撤而已侍卫司的最高统帅韩令坤,而代之以石守信;撤而已殿前司的最高统帅慕容延钊,并随之裁撤了殿前都点检这一最高军职。故此次调整,实为“杯酒释兵权”的先声。至七月“杯酒释兵权”,又解除了六名禁军将帅的兵权。《长编》卷二“建隆二年秋七月庚午条”,记载了其中的四名,即侍卫都指挥使石守信、殿前都指挥使王审琦、殿前副点检高怀德、侍卫都虞使张令铎。另据《宋史·罗彦环传》和《长编》卷二“建隆二年七月壬午条”记载,侍卫步军都指挥使罗彦环、殿前都虞侯赵光义亦在此期间被解除了军职。


禁军殿前、侍卫两司,共九个高级职务,在“杯酒释兵权”以前,已有一个空缺(石守信由侍卫马步军副都指挥使升任都指挥使,所遗副都指挥使一职空缺),一个裁撤(殿前都点检一职被裁撤)。而七月“杯酒释兵权”后,不到半个月,又解除了六位禁军将帅的兵权。至此,原来禁军中的九位高级将帅已有八人被解除了兵权(只需侍卫步军都指挥使韩重继续留在禁军当中,改任殿前都指挥使),“杯酒释兵权”的效果是十分明显的。


“杯酒释兵权”后,为了兑现当时酒席上的承诺,也是为了安抚失去军权的禁军将帅,宋太祖寡居在家的妹妹燕国长公主嫁给了高怀德,女儿延庆公主、昭庆公主则分别下嫁石守信之子、王审琦之子。太祖当时只需一妹三女,她们中竟有三人嫁往释去兵权的将帅之家,阐明这种婚姻是有着激烈政治颜色的。这种布置,岂但使石守信等人在一失(失去兵权)一得(与皇室联姻)中取得了某种心理均衡,更重要的是,使他们消弭了“弓藏狗烹”之类的疑惧,进而以高兴而又积极的态度,主动地调整各自的社会角色,与时进退,以顺应新的社会环境。如王审琦为太祖义社十兄弟之一,“陈桥兵变”中因“翊戴之功”而升任殿前都指挥使。建隆元年。又两度统领大军,停息二李之乱,可谓勋绩显赫。但其有功不居,“杯酒释兵权”后心态平和高兴,在中央节度使的岗位上发明出令人注目的政绩。其他被解除兵权的将帅,固然不是皆有政绩,但大致都能淡化权欲,坦然处世。如石守信“积财钜万,尤信奉释氏”,高怀德“自为新声,度曲极精妙,好射猎,尝三五日露宿野次”,都在新的政治环境中肯定了恰当的角色。


值得留意的是,这批将帅固然在“杯酒释兵权”中被解除了军权,调往各地为节度使,但在后来的统一战争中,他们当中又有不少人依据需求被暂时调回军队。如开宝二年,王审琦任御营四面巡检使,统领禁军,随宋太祖出征太原。慕容延钊建隆二年闰三月罢去殿前都点检,出为山南西道节度使,乾德元年又调任湖南道行营前军都部署,率兵统一了湖南、荆南。韩令坤被解除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后,出为成德军节度使,仍可统领沿边部分军队,“镇常山凡七年,北边以宁”。罗彦环“杯酒释兵权”时解除了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出为彰德军节度使。乾德二年,又与李继勋统领军队,“大破契丹”,乾德四年春,“又与阁门使田钦祚杀太原(北汉) 军千余人于静阳,擒其将鹿英, 获马三百匹”。这阐明,“杯酒释兵权”这种宽缓的方式,既比较理性的处置了皇帝与开国功臣之间的矛盾,同时又使君臣之间坚持了一种较为密切的关系,留下了较为普遍的协作余地。前人对此颇多赞扬:


石守信而下(指石守信、王审琦、高怀德、韩重、张令铎、罗彦环等)皆显德旧臣,太祖开怀信任,获其忠力。一日以黄袍之喻,使自解其兵柄,以保其富贵,以遗其子孙……石守信之积货钜万,怀德之驰逐饮度,岂非因以自晦者也。至于审琦之政成蔡下,重之功宣广陵,卓乎可称。


太祖善御,诸臣知机……与时进退,其名将之贤者欤!令坤、延钊素与太祖亲善,平荆湖则南服,镇常山则北边载宁,未尝恃旧与功以启嫌隙。创业君臣,有过人者类是夫。


“杯酒释兵权”,就其直接意义而言,一是预防了禁军将帅用兵权发起政变,重演“黄袍加身”的故事;二是处置了开国将帅居功自傲、偃蹇弄权的问题,“销专横之谋于杯觞盛行之际”。所以,它的胜利,极大地促成了宋初政局的稳定,使北宋避免了重蹈五代短命王朝的覆辙。正如后来明太祖朱元璋所言:“使诸将不早解兵柄,则宋之天下,一定五代若也。”

论“杯酒释兵权”


△ 黄袍加身


从较深的层次看,“杯酒释兵权”则意味着武人干政的终了,开启了偃武兴文之机。五代时期,是军阀的天下,“长枪大剑”指挥政治,构成了重武轻文的社会习尚,正如王安石所言:“唐既亡矣,陵夷致使五代,而武夫用事,贤者(文臣)伏匿消沮而不见,在位者无复有知君臣之义、上下之礼者也”。北宋立国之初,重武轻文的习尚依然如旧:开国诸将“官爵勋阶并从超等”,位重势大,“意多骄蹇”;而同为开国功臣的赵普,却屈居四品,“以枢密直学士立朝”。“杯酒释兵权”后,第一代开国将帅调出京城,“各守外藩”,武人干预中央政治的局面为之改动。尔后,新选拔的第二代将帅,资浅功薄,自然无法与赵普等开国文臣相抗衡了。故“杯酒释兵权”后不久,赵普即出任枢密使,开端执掌军国实权,后又“独相十年”,总揽朝政,文盛武消之势已是明若观火。《宋史》卷四三九《赞论》曰:“艺祖反动,首用文吏而夺武臣之权,宋之尚文,端本乎此。”元代史学名家袁桷亦云:“杯酒释兵权,此启运立基之机也。然文盛武衰,亦自此始。”二者立论的角度虽各有不同,但均道出了“杯酒”一事的深意所在。


从更深的意义上看,“杯酒释兵权”所处置的,又是中国封建政治中的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如何处置皇帝与开国功臣之间的矛盾。“鸟尽弓藏,兔死狗烹”,即诛杀功臣,是一些开国之君习用的手法。这固然也能够部分地处置功臣对皇权的要挟,但随同而来的腥风血雨,却会构成繁重的阴影,扭曲和损伤几代人的心智,从而对政治的昌明、经济的展开、文化的繁荣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而宋初的“杯酒释兵权”,却选择了一种较为理性和文化的方式。“杯酒论心,大将解印”,谈笑之间,处置了一个历代深感棘手的问题。当然,实践过程不会如此简单。但自建隆二年七月后,绝大部分功高资深的禁军将帅,既被解除了兵权,又坚持了同皇帝的密切关系,却是无可置疑的事实。这表明,宋初皇帝与功臣宿将的矛盾曾经化解在一种较为宽缓、平和的氛围之中了。


这种宽缓、平和的氛围,使得宋王朝在其降生之际就包含了一种不同寻常的开国气候。远在四川的后蜀政治家,就曾以旁观者的苏醒, 察觉出几丝信息。宰相李昊曰:“臣观宋氏启运,不类汉周”。尔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宋王朝的这种“不类汉周”的开国气候有了更明晰的体认。如邵雍、程颐、范仲淹等就将“祖宗以来,未尝轻杀大臣”作为“本朝超越古今五事者”之一;蔡确、吕大防、曾布等,则更把“不杀大臣”“不杀士人”,“不杀谏官”,“不以文字罪人”等等,通通指称为“祖宗家法”,以为“三代之后,惟本朝祖宗所立家法最善”。南宋名臣留正则云:


本朝自古所无者三。 艺祖皇帝受命之日,市不易肆,一也;祖宗以来,世传仁厚,虽甚威怒,未尝妄杀,故论者谓不嗜杀人,惟本朝有之,二也;徽庙光尧两行内禅,皆出自睿断,三也。


“自古所无”云云,固然不无炫耀,但也的确道出了宋代政治运作中值得留意的一些变更——“受命之日,市不易肆”,较之于喋血宫门,兵连祸结,无疑多了一些文化和理性;威怒有度,不诛大臣,不嗜杀人,较之于“天子之怒,伏尸百里”,无疑又少了一些蒙昧和野蛮;至于“内禅皆出自睿断”(即皇帝自己自愿退位),较之于惯常的皇位争夺,也多少显现出理性与蒙昧的分野……总之,在宋代的政治生活中,野蛮蒙昧的颜色在消褪,文化理性的颜色在增加,政治运作的文化化、 理性化的水平大大进步。


这种变更,固然有其深化的社会历史动因,但另一方面,“自古创业垂统之君,即其一时之好尚,而一代范围可豫知矣”。从这一角度看,宋初的“杯酒释兵权”,其最深化的意义就在于营造了一种较为文化和理性的开国氛围,从而影响和带动着宋代的政治生活向着相对宽松和自由的方向展开,并最终构成了“未尝轻杀臣下”,“不以文字罪人”,“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等值得肯定的政治传统。而政治上的这种变更,又必定会促进经济和文化的繁荣,“给社会各个方面都带来勃勃生机”。


原文载于《中国史研讨》1996年第3期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


本期编辑: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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