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奢网 名表 名表日报 查看内容

干犯皇权:论鲍勋之死

2023-4-26 13:19| 发布者: 挖安琥| 查看: 140| 评论: 0

放大 缩小
简介:鲍勋是魏朝重臣,且是鲍信之子、勋烈之后,却因构衅曹丕、干犯皇权而惨遭诛杀。鉴于鲍勋曾得罪郭夫人之弟,因此历代史家往往将鲍勋之死,归咎于其与郭皇后的宿怨;实际考诸史料,可知鲍勋之死的始末因由十分复杂,与 ...

鲍勋是魏朝重臣,且是鲍信之子、勋烈之后,却因构衅曹丕、干犯皇权而惨遭诛杀。


鉴于鲍勋曾得罪郭夫人之弟,因此历代史家往往将鲍勋之死,归咎于其与郭皇后的宿怨;实际考诸史料,可知鲍勋之死的始末因由十分复杂,与郭氏干系有限。


或曰:(鲍信)有功于太祖,何如(鲍勋)得罪于郭夫人。--《三国志集解》


鲍勋的真正死因,在于结党营私,公器私用。鲍勋下狱时群臣众口一词的劝谏则进一步激化了曹丕的猜忌之心,加速了鲍勋之死;而背后反映的乃是士族臣僚与曹魏皇权之间的争衡博弈。


本文共 7700 字,阅读需 15 分钟


鲍勋与曹丕的关系探究


诚如学者孙英刚所言,后世之人读前代之史,往往会陷入“倒放电影”的弊端当中——即在全知全能的视角下,以结果倒推过程,为历史人物的行为构建逻辑联系,因而扭曲历史真相。《鲍勋传》对传主与曹丕关系的记录,即是如此。


由于后世史官撰写史书是倒放电影,又要保证叙述逻辑和政治正确,严重扭曲了当时的历史画面。--《中古时代术数语境下的政权对立》


鉴于鲍勋被曹丕所诛,因此《勋传》便不遗余力地强调鲍勋与曹丕的历史恩怨。实际文帝一朝犯颜直谏者并不为少,真正遭到曹丕诛杀者,不过寥寥数人。可知鲍勋之死,绝非单纯出于曹丕挟私报复。


如若探究史料,可以发现曹丕与鲍勋虽然屡有抵牾,但始终对鲍勋委以重任,可知曹丕虽不喜鲍勋之行迹,但亦知鲍勋之忠良,可谓公私分明。


以下略具数例,加以论证。


(1)鲍勋与郭夫人的宿怨问题


建安末期,鲍勋为魏郡西部都尉,其下辖的曲周县吏郭氏“断盗官布,法应弃市”,而郭氏恰好是郭夫人之弟,曹丕遂“数手书为之请罪”,而鲍勋“不敢擅纵,具列上”,因此构衅于曹丕。


(鲍勋)为魏郡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弟为曲周县吏,断盗官布,法应弃市。太祖时在谯,太子留邺,数手书为之请罪。勋不敢擅纵,具列上。--《魏书 鲍勋传》


显而易见,鲍勋“具列上”的对象,乃是时在谯县的曹操,而“具(俱)”则表示鲍勋不仅将郭氏盗窃的罪证交予曹操,连曹丕亲手撰写的求情书信也被一并上报。


毫无疑问,鲍勋刻板的执法方式严重损害了曹丕的政治声望,尤其考虑到鲍勋昔日曾在东宫供职,这一行为便显得更加不近情理。


(建安)二十二年,立太子,以(鲍)勋为(太子)中庶子。--《魏书 鲍勋传》


太子中庶子,六百石。本注曰:员五人,职如侍中。--《续汉书 百官志》

干犯皇权:论鲍勋之死


曹丕在东宫,鲍勋为太子中庶子


曹丕替妻弟求情,是通过私下途径;而鲍勋将曹丕的求情书信上交曹操,却是通过公开方式,确实有欠考虑。成熟的处理手段,是只上报郭氏盗窃的罪证,而隐匿曹丕求情的书信,如此既可以秉公执法,也不至得罪曹丕。


鲍勋这种铁面无情的做法,当然令曹丕不满,曹丕遂“密敕中尉奏免勋官”,加以回敬。从“密敕”的描述上看,曹丕明显更懂得官场规则,即假手于人,避免公开构衅。


会(广平)郡界休兵有失期者,(曹丕)密敕中尉奏免(鲍)勋官。--《魏书 鲍勋传》


需要特别注意,曹丕虽然令人“奏免勋官”,但他登基之后,旋即擢拔鲍勋为驸马都尉、侍中,这是陪銮伴驾、出入帷幄的近臣,可知曹丕虽与鲍勋有嫌隙,但亦知鲍勋之忠诚。


延康元年,太祖崩,太子即王位,(鲍)勋以驸马都尉兼侍中。--《魏书 鲍勋传》


侍中,比二千石……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法驾出,则多识者一人参乘,余皆骑在乘舆车后。--《续汉书 百官志》


据此可以明确断定,鲍勋与郭夫人的宿怨,并未构成其仕途的阻碍,因为按照曹丕的狭隘心性,他绝不会愚蠢到令一个眼中钉在面前晃悠(参见他对待曹植党羽杨俊的职位安排,见后文);因此鲍勋能够担任侍中、驸马都尉,便意味着他与曹丕并无不可调和的矛盾。甚至可以说,曹丕登基之后(220),仍将鲍勋视作东宫旧臣,颇有提携之意。


认识到这一问题,再回过头看《勋传》中的“前在东宫,守正不挠,太子固不能悦”,便很容易嗅出刻意编排的味道,即史家为了论证鲍勋之死,而将之归咎于传主早年与曹丕的宿怨,造作之意显见。


勋前在东宫,守正不挠,太子固不能悦,及重此事,恚望滋甚。--《魏书 鲍勋传》


(2)鲍勋谏阻曹丕行猎问题


按《勋传》,曹丕受禅后曾外出行猎,鲍勋虽然在事前谏阻,以至曹丕“手毁其表”,但仍能以侍中、驸马都尉的身份随驾出游,可见曹丕对鲍勋的直谏行为也谈不上反感——若曹丕真的厌恶鲍勋,是绝不可能允许鲍勋随驾出行、影响其游玩心情的。


文帝将出游猎,(鲍)勋停车上疏……(文)帝手毁其表而竞行猎。--《魏书 鲍勋传》


照此看来,所谓的“手毁其表”是否确有其事,都需要打一个问号,这或许只是后世史家为了强调曹、鲍二人的历史恩怨,而刻意渲染的史料。陈寿并非魏人,其《魏志》沿袭自王沈《魏书》,王沈党附司马氏,其修史立场亦颇受诟病,史有明载。


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史通 正史篇》


至行猎途中,曹丕与侍中刘晔探讨“行猎”与“音乐”在娱乐方面的功效,刘晔顺着曹丕的心意表示“猎胜于乐”,而同为侍中的鲍勋则弹劾“刘晔佞谀不忠,阿顺陛下过戏之言”,指桑骂槐,毫无人臣之礼,曹丕讪讪不悦,行猎遂草草结束。


(文帝)问侍臣曰:“猎之为乐,何如八音也?”侍中刘晔对曰:“猎胜于乐。”(鲍)勋抗辞……因奏:“刘晔佞谀不忠,阿顺陛下过戏之言……”帝怒作色,罢还。--《魏书 鲍勋传》

干犯皇权:论鲍勋之死


文帝问侍臣:猎之为乐,何如八音


按《魏略》,彼时“盛夏炎暑,行者或中暍(即中暑)”,可知鲍勋直言犯谏确实事出有因。因此行猎结束后,曹丕也并未对鲍勋加以惩处,只是将其出为“右中郎将”。


魏文帝猎北邙上,时盛夏炎暑,行者或中暍,鲍勋切谏。--《太平御览》引《魏略》


帝怒作色,罢还,即出(鲍)勋为右中郎将。--《魏书 鲍勋传》


按《续汉书 百官志》,右中郎将与侍中(鲍勋故职)平级,皆为比二千石,且执掌郎卫,属于宿卫系统的一员。中郎系统隶属光禄勋,分为左、右、五官三署(另有虎贲、羽林郎将),如曹丕登基前曾为五官中郎将;可知鲍勋地位依然显赫,只是不再陪銮伴驾。侧面反映出曹丕绝非昏君,公私分明。


右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右署郎。--《续汉书 百官志》


(3)鲍勋担任御史中丞问题


按《勋传》,黄初四年(223)陈群、司马懿举鲍勋为“宫正”(御史中丞),曹丕“不得已而用之”,此言恐为事后攀附之语,意在替曹丕诛杀鲍勋寻找论据。


黄初四年,尚书令陈群、仆射司马宣王并举(鲍)勋为宫正,宫正即御史中丞也。(文)帝不得已而用之。--《魏书 鲍勋传》


御史中丞在东汉三公“荣衔化”的背景下,取代御史大夫(司空)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御史台主,与司隶校尉、尚书令并称为“三独坐”,地位显赫。曹丕若真怨恨鲍勋,怎可能令其先后担任侍中、右中郎将、御史中丞,将帷幄、宿卫、监察之任拱手相付?


光武特诏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并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后汉书 宣秉传》


若曹丕真想诛杀鲍勋,根本不会把他留在洛阳,直接丢到外任,之后找借口处死即可。例如曹植党羽杨俊,便是在南阳太守任上被冠以“市不丰乐”的罪名遭到处决。


(杨俊)称临菑(曹植)犹美,文帝常以恨之。黄初三年,车驾至宛,(曹丕)以巿不丰乐,发怒收(杨)俊。--《魏书 杨俊传》


曹丕盛年即位,政由己出,宗室、外戚皆畏其威势;他违众诛杀杨俊时,群臣“叩头流血”亦不能止,可谓爵赏由心,刑戮在口,怎可能被陈群、司马懿逼至“不得已”?


(孙)权尝从容问群臣曰:“曹丕以盛年即位,恐孤不能及之,诸卿以为如何?”--《吴录》


(曹丕)发怒,收(杨)俊。尚书仆射司马宣王、常侍王象、荀纬请俊,叩头流血,帝不许。--《魏书 杨俊传》


文帝少时假求不称,常恨之,遂以(曹洪)舍客犯法,下狱当死。群臣并救,莫能得。--《魏书 曹洪传》

干犯皇权:论鲍勋之死


文帝以曹洪舍客犯法,下狱当死


且按《勋传》可知传主在御史中丞任上履职长达两年(223-225),因此这一任免必定出自曹丕本意,至少曹丕是认可这一方案的。


黄初四年,尚书令陈群、仆射司马宣王并举(鲍)勋为宫正……(黄初)六年秋,帝欲征吴,群臣大议,(鲍)勋面谏。--《魏书 鲍勋传》


一言蔽之,黄初六年(225)之前的鲍勋,不过是寻常的犯颜直谏之臣,且被曹丕视作东宫旧人,多有回护。


孙邕事件始末探讨


孙邕案是鲍勋之死的导火索,事件隐藏细节颇多,既掩盖了鲍勋的劣迹,亦丑化了曹丕的形象。


事件背景是曹丕伐吴失利(225),自寿春还洛阳,经过陈留郡界,遂筑营于此。鲍勋时为“治书执法”,随驾从征,陈留太守孙邕因事欲见鲍勋,遂“邪行不从正道”,即未走大道,而从小路穿营而过,违背了军法。


(文)帝从寿春还,屯陈留郡界。太守孙邕见,出过勋。时营垒未成,但立标埒,邕邪行不从正道。--《魏书 鲍勋传》


按律,孙邕当死,但鲍勋却以“堑垒未成”为借口,利用其司法官的权势遮掩此事,还做通了举报人刘曜的工作,令其放弃举报,暂时弭平此案。


军法,营垒已成而妄行其中者,杀。--吴金华


(鲍)勋为治书执法……(孙)邕邪行不从正道,军营令史刘曜欲推之,(鲍)勋以堑垒未成,解止不举。--《魏书 鲍勋传》


在鲍勋的逻辑中,“堑垒未成”便意味着临时性质的防御工事不能算作真正的“营垒”,因此孙邕穿行而过,不算违背军法。其实彼时虽然“堑垒未成”,但工事周边已“立标埒”,因此鲍勋的说辞,颇有巧辩之意。


更加讽刺的是,大军还洛之后(226),鲍勋却过河拆桥,倒打一耙,反过来举报刘曜,欲免其官。刘曜不甘受辱,遂捅出旧案,告发鲍勋徇私枉法。曹丕闻讯大怒,痛斥鲍勋“指鹿作马”,将之罢官下狱。


大军还洛阳,(刘)曜有罪,(鲍)勋奏绌遣,而曜密表勋私解邕事。(文帝)诏曰:“勋指鹿作马,收付廷尉。”--《魏书 鲍勋传》


从时间背景看(226),彼时曹丕刚刚班师,且伐吴无功,士气颓丧,理应加强营地戒备,“堑垒未成”显然不能成为孙邕“不从正道”的理由,因此鲍勋徇私枉法,不仅是个人私欲的体现,也侧面增加了营地守备的隐患,威胁到曹丕的人身安全。


且鲍勋事前(225)便阻挠伐吴,事后又回护犯法之人(孙邕),甚至信口雌黄,打击举报者(刘曜),这无疑会令曹丕怀疑鲍勋的忠诚之心与政治立场。


六年秋,(文)帝欲征吴,群臣大议,(鲍)勋面谏。--《魏书 鲍勋传》

干犯皇权:论鲍勋之死


文帝欲征吴,群臣大议,鲍勋面谏


从某种意义上讲,鲍勋此前虽屡次冲撞曹丕,却能始终留在洛阳,且居于最高权力阶层,是因为曹丕相信鲍勋的犯谏之举,纯粹出于公心。而鲍勋在孙邕案中的表现,可谓执法标准混乱,私心暴露无遗,再无借口赦免,甚至会令曹丕怀疑自己之前所托非人,识人不明。


需要特别注意,孙邕事件仅是鲍勋之死的导火索,而非核心原因。因为从后续记载看,事件核心人物之一的孙邕并未遭到严惩,此人在明帝、齐王时代还入朝担任过侍中,可见“穿营”事件的后果并无想象中严重,因此鲍勋之死,另有原因。


(卢)毓举常侍郑冲,(明)帝曰:“文和,吾自知之,更举吾所未闻者。”乃举阮武、孙邕,帝于是用(孙)邕。--《魏书 卢毓传》


正始二年,太仆陶丘一、永宁卫尉孟观、侍中孙邕、中书侍郎王基荐(管)宁。--《魏书 管宁传》


鲍勋之死


鲍勋之死的真正原因,在于士族与皇权的博弈争衡。从记载上看,鲍勋下狱后,士人集团的偏袒之心、进谏之举,已近乎逼宫,极大强化了曹丕的杀意。


(1)鲍勋的士族身份


鲍勋出身高门大姓,是士族集团的代表人物。其家族源自司隶校尉鲍宣之后;其祖父鲍丹在东汉为侍中、少府;其父鲍信为破虏将军、济北国相。


鲍勋字叔业,泰山平阳人也,汉司隶校尉鲍宣九世孙。--《魏书 鲍勋传》


(鲍)信父(鲍)丹,官至少府、侍中,世以儒雅显。少有大节,宽厚爱人,沈毅有谋。--王沈《魏书》


按王沈《魏书》,泰山鲍氏“世以儒雅显”,可知必有家学传承,应入士流。另外由于鲍信亲善曹操且死于国事,因此鲍勋同时兼备了士族代表与勋烈后裔的双重身份,显赫无比。


在鲍勋下狱之际,为其请罪的臣僚有:太尉钟繇、司徒华歆、镇军大将军陈群、侍中辛毗、尚书卫臻、守廷尉高柔。


太尉钟繇、司徒华歆、镇军大将军陈群、侍中辛毗、尚书卫臻、守廷尉高柔等并表“勋父信有功于太祖”,求请勋罪。--《魏书 鲍勋传》


钟繇、陈群、辛毗皆出自颍川大姓(颍川辛氏祖居陇西,在凉州亦为著姓);卫臻之父卫兹“有大节,不应三公之辟”,关东起兵时,卫兹又“合兵三千人,从太祖入荥阳”,亦是高门豪右;华歆为青州冠冕,号称“龙头”;高柔为袁绍之甥,家族传承可以追溯至王莽时代。


(卫)兹字子许。不为激诡之行,不徇流俗之名;明虑渊深,规略宏远。为车骑将军何苗所辟,司徒杨彪再加旌命。--《先贤行状》


(高)靖(即高柔之父)高祖父固,不仕王莽世,为淮阳太守所害,以烈节垂名。--《陈留耆旧传》


(华)歆与北海邴原、管宁俱游学,三人相善,时人号三人为“一龙”。歆为“龙头”,原为“龙腹”,宁为“龙尾”。--《魏略》

干犯皇权:论鲍勋之死


华歆与邴原、管宁号为一龙,歆为龙头


上述诸人不仅位尊爵厚,且皆为高门望族之代表,此刻他们联名上表援救鲍勋,无疑是同气连枝,携手施压;对曹丕而言,如此行径近乎逼宫。


(2)刑罚议定的偏袒性


彼时魏朝的高门士族不仅极力替鲍勋请罪求情,在司法层面的回护之意亦不加遮掩。


士族替鲍勋请罪的理由是“勋父信有功于太祖”,可知士家大族亦知鲍勋欺君,罪无可恕,因此无法替鲍勋做无罪辩护,只好搬出鲍信、曹操等先辈人物,借此向曹丕施压。


太尉钟繇、司徒华歆……等并表“(鲍)勋父(鲍)信有功于太祖”,求请勋罪。--《魏书 鲍勋传》


鲍勋是东宫旧臣,曹丕将之下狱,本有以儆效尤的意味,群臣若能体恤圣意,便应从严执法,将赦免之权交予皇帝;但曹魏的司法系统却对鲍勋百般回护,越俎代庖,令曹丕难堪至极。


一审时,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二审时,廷尉三官改判:“罚金二斤。”从判决结果来说,廷尉高柔对鲍勋已有所回护,廷尉三官(廷尉监、廷尉正、廷尉平)更是得寸进尺,皇帝钦点的罪犯被以“罚金二斤”的处罚方式草草结案,近乎罚酒三杯。


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三官駮:“依律罚金二斤。”--《魏书 鲍勋传》


从出土文物来看,“金二斤”的实际体积大约就是半个巴掌大小的金饼,具体形制可参考两汉陪葬品中的马蹄金。按鲍勋之父鲍信在初平元年(190)起兵时便能够“收徒众二万,骑七百,辎重三千余乘”,堪称富甲一方;可知“罚金二斤”对鲍勋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


(鲍)信乃引军还乡里,收徒众二万,骑七百,辎重三千余乘。--王沈《魏书》


(3)十鼠同穴


廷尉府颠倒黑白、得寸进尺的行径大大刺激了曹丕,令其出离愤怒,痛斥鲍勋与廷尉三官为“鼠”,并将一众赃官、污吏统统下狱,美其名曰“十鼠同穴”。


(文)帝大怒曰:“(鲍)勋无活分,而汝等敢纵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奸,当令十鼠同穴。”--《魏书 鲍勋传》


其实不仅是廷尉三官遭到严惩,连廷尉高柔都未能幸免。按《柔传》,传主于黄初四年(223)已是廷尉,在黄初七年(226)却被记载为“守廷尉”,应是因此案遭到曹丕迁怒而被夺官,以罪臣身份代理廷尉之职。


(黄初)四年,迁为廷尉。--《魏书 高柔传》


守廷尉高柔等并表“勋父信有功于太祖”,求请勋罪。--《魏书 鲍勋传》


从“十鼠同穴”的辞令语气来看,曹丕已将廷尉三官视作尸位素餐、公器私用的蟊贼,侧面反映出魏朝的司法系统已被士族侵蚀渗透,乃至皇帝的意志都难以推行——彼时曹丕“欲诛鲍勋,而(高)柔固执不从诏命”,曹丕无奈,被迫将高柔诱至他处,派遣皇使赴大理寺秘密处决鲍勋。


(文)帝以宿嫌,欲枉法诛治书执法鲍勋,而(高)柔固执不从诏命。帝怒甚,遂召柔诣台;遣使者承指(同“承旨”)至廷尉考竟(同“拷竟”,即处决)勋,(鲍)勋死,乃遣(高)柔还寺。--《魏书 高柔传》


雷霆雨露,莫非天恩;杀人活人,天子之柄。曹丕身为开国之君,想要处决一个欺君之臣,竟然如此曲折,简直闻所未闻。


鲍勋在文帝世(220-226)曾谏阻曹丕伐吴,陈群在明帝世(226-239)亦曾谏阻曹叡伐蜀。陈群、司马懿又曾共举鲍勋为御史中丞(见前文注引),可知诸人私下必有勾结。


六年秋,(文)帝欲征吴,群臣大议,(鲍)勋面谏曰:“王师屡征而未有所克者,盖以吴、蜀唇齿相依……臣窃以为不可。”--《魏书 鲍勋传》


太和中,曹真表欲数道伐蜀,从斜谷入。(陈)群以为“……今既无所因,且斜谷阻险,难以进退……不可不熟虑也”。(明)帝从(陈)群议。(曹)真复表从子午道(伐蜀)。(陈)群又陈其不便。--《魏书 陈群传》

干犯皇权:论鲍勋之死


曹真复表从子午道,陈群又陈其不便


昔日杨俊构衅曹丕,司马懿(河内士族代表)便“叩头流血”;今日鲍勋(泰山士族代表)构衅曹丕,陈群(颍川士族代表)等人又联袂上表;回护之心、结党之势昭然若揭。


尚书仆射司马宣王、常侍王象、荀纬请(杨)俊,叩头流血,帝不许。俊曰:“吾知罪矣。”遂自杀。--《魏书 杨俊传》


按鲍勋死后“二旬(即二十日),文帝亦崩”,可知曹丕彼时已病入膏肓,在病重之中遭遇群臣逼宫,其心情可知;亦可侧面解释其绕过廷尉强行处决鲍勋的历史背景:曹丕既然命不久矣,那不杀鲍勋便再无机会。


(鲍勋死)后二旬,文帝亦崩。--《魏书 鲍勋传》


若曹丕彼时不诛鲍勋,那他死后鲍勋必被魏朝群臣保释出狱,甚至很可能再登高位。比如案件的另一重要嫌犯孙邕,便在明帝、齐王时代官至侍中(见前文注引)。


按《傅子》与《刘表传》,昔日荆州大姓韩嵩曾劝说刘表向曹操纳质子,刘表虽怒,但迫于对方“楚国之望”的豪右身份,只得“弗诛而囚”。结果刘表刚刚去世(208),韩嵩就率领荆州群僚降曹,可见韩嵩在刘表死后便已被荆州大姓保释出狱。


(刘)表怒不已,其妻蔡氏谏之曰:“韩嵩,楚国之望也;且其言直,诛之无辞。”表乃弗诛而囚之。--《傅子》


会曹操军至新野,(刘)琦走江南。蒯越、韩嵩,及东曹掾傅巽等说(刘)琮归降。--《后汉书 刘表传》


前世之事,后世之师,曹丕作为事件的亲历者,当然清楚群臣的自私自利与阳奉阴违,因此非诛鲍勋不可。


综上所述,与其说曹丕强诛鲍勋是公报私仇,不如说是曹丕在临终之际欲借鲍勋的人头震慑群臣,尤其是震慑士族,以压制结党干政的不良风气,替承继之君扫清障碍。同年(226)年初曹丕曾将曹洪下狱,应该亦属此类。只不过诛曹洪是虚张声势,诛鲍勋却是势在必行。


(黄初)七年正月,骠骑将军曹洪免为庶人。--《晋书 天文志》


曹丕死后(226),士族大姓不思追悼君王,反而“莫不为(鲍)勋叹恨”;如此行径,与杨俊死后“众冤痛之”如出一辙,可见魏朝国柄在文帝时已遭门阀侵蚀。


(鲍勋死)后二旬,文帝亦崩,莫不为勋叹恨。--《魏书 鲍勋传》


(杨俊)遂自杀。众冤痛之。--《魏书 杨俊传》


若非曹叡“一时明主,政自己出”,在任时平衡朝野势力,并借“浮华案”打击勋贵团体,暂时压制了士族的夺权浪潮,只怕易姓革命会提前多年爆发。


伏惟前后圣诏,深疾浮伪,欲以破散邪党,常用切齿……(明)帝于是发切诏,斥免诸葛诞、邓飏等。--《魏书 董昭传》


南阳何晏、邓飏、李胜、沛国丁谧、东平毕轨咸有声名,进趣于时,明帝以其浮华,皆抑黜之。--《魏书 曹爽传》


小结


从更深层面来看,鲍勋与曹丕之间的冲突,并非单纯的君臣嫌隙,它反映出汉魏之际士族与庶族间的利益争衡。


魏室出自宦官之后,家富而位卑,虽然曹嵩一度位登三司,但曹操仍被视作“赘阉遗丑”。曹魏三祖皆好法、术,这是庶族君主的典型特质,即族望门第有限,不得不求诸刑名之学,驭使群臣。


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晋书 傅玄传》


(明帝)好学多识,特留意于法理。--王沈《魏书》

干犯皇权:论鲍勋之死


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


以鲍勋为代表的士族高门则不然,他们出身豪贵,富甲一方,且多有家学传承,至汉魏之际已成门阀巨族,不可复止。可以说,这些屈于下位的士族大姓,在内心深处是不甘心久居臣僚之位的;鲍勋、高柔在文帝朝公器私用;陈矫在明帝朝敢于公然赏皇帝闭门羹;皆属这一心态的现实反映与自然流露。


(陈)矫跪问帝曰:“陛下欲何之?”(明)帝曰:“欲案行文书耳。”矫曰:“此自臣职分,非陛下所宜临也。若臣不称其职,则请就黜退。陛下宜还。”帝惭,回车而反(返)。--《魏书 陈矫传》


魏武、魏文、魏明,或有王霸之姿,或为雄猜之主,可以通过娴熟手腕暂时压制住士族反扑的历史大势;但齐王幼弱,曹爽德薄,无力平衡朝野局势,遂遭司马氏的强势反扑,天下权柄由庶族转入士族之手,曹氏祖孙短暂建立的寒门政治亦宣告瓦解。


我是胖咪,头条号历史原创作者。漫谈历史趣闻,专注三国史。从史海沉钩中的蛛丝马迹、吉光片羽,来剖析展开背后隐藏的深意。


Thanks for reading.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文章排行

  • 阅读
  • 评论

最新文章

文章列表

 名表回收网手机版

官网微博:名表回收网服务平台

今日头条二维码 1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1 抖音小程序二维码 1
浙江速典奢贸易有限公司 网站经营许可证 备案号:浙ICP备19051835号2012-2022
名表回收网主要专注于手表回收,二手名表回收/销售业务,可免费鉴定(手表真假),评估手表回收价格,正规手表回收公司,浙江实体店,支持全国范围上门回收手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