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陇南乞巧女儿节期间,沿街道的两侧放置的花卉一簇簇颜色各异、争奇斗艳,把整条路装扮得美丽动人,为节会举行减色不少。但是,节会仍未闭幕,县城亮化城市的花卉景观遭到偷盗和破毁,个别市民偷盗花卉的不雅举措引发热议,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注重,责令职能部门增强监管,宽广市民呼吁进步公德认识。针对县城周边频繁发作偷盗路边景观花卉事情,西和县公安局积极行动,真实增强责恣认识和大局认识,在城区内展开治安巡查,并在花卉被盗频发地段展开蹲点守候,严厉打击偷盗景观花卉行为。 2016年8月6日10时许,西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县执法局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偷盗城南体育场路边景观花卉,请查处。接报后,西和县公安局立刻赶赴现场处警,当场发现并传唤偷盗路边景观花卉的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人姜某香、陈某女、郭某子、文某兰、赵某活等5人到城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讯问,此5人对偷盗城南体育场路边景观花卉的行为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则,分别对以上5人予以治安拘留和罚款处分的决议。 8月7日上午10点时,西和县公安局和县执法局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在城南体育场路段发现偷盗路边景观花卉的庞某女,庞某柱,庞某丹等3人。经讯问,此3人对偷盗体育场路边景观花卉的违法行为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则,依法对庞某女治安拘留五日,庞某柱罚款300元的处分,对情节细微的庞某丹进行批判教育。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应中。 在此,我们呼吁倡议市民维护点亮城市环境的一草一木,进步公德认识和文化素质,共同呵护优质的城市生活环境,关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惩办,决不姑息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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