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今天是不是你的信誉卡还款日? 在讲时间压力这个概念之前,我还想引入一个词来对时间压力中止一个阐明:“时间赤字”。 “压力”和“赤字”,我以为是两个基本上能够互换的词。举个例子,说某人“财务上有很大的压力”,与说某人“遭受了财务赤字”,意义是差未几的。但由于“赤字”这词更容易被方式化,所以,我更喜欢“赤字”这表白。 由此动身,我们就能够给出一个关于时间压力的普通性的阐明了。也就是说,当一个认知主体在面对一项或者多项任务的时分,他假如感到自己客观上愿意投入且能够投入的时间,要少于他所预估的用于处置相关问题所需求的时间,那么这两种时间之间的差值,就是时间赤字。他假如感遭到了这种时间赤字的存在,我们就说他感遭到了时间压力。 那么时间压力或赤字的大小,与学问指派的容易水平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应当是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时间赤字变大,学问指派的容易水平就变小,反之亦然。举个例子:假如我往常碰到一个带给我很大的时间压力的问题,在这种状况下,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的确定性就会降落——说得浅显点,我就更难以肯定原本得出的答案是不是正确的答案了。 需求阐明的是,在前文中我所说的主体所预估的处置问题的时间,并不等于处置这个问题所需求的客观时间。好比有道数学题目,我估量10分钟就能做出来,但实践上这道题需求30分钟解出来,那么依照我关于时间压力的定义,这里的物理时间意义上的30分钟,就只能算作10分钟。在这个问题上,请大家温习一下本书第63节关于心智主体如何掌握时间的讨论。 在此,可能有读者会质疑我:既然具有不同智力水平的人,显然会对自己需求多少时间解出一道数学题的问题,给出完整不同的估量,那么,上文关于时间压力的定义似乎就不得不产生“因人而异”的结果了?我个人以为,数学方面的智力差距所招致的时间压力的感受差距的确是十分明显的,但是在银行案例里,个体之间的此类差距恐怕一定十分明显。为了讨论简约,我们无妨想象我们所讨论的认知主体都是“平均人”。什么叫“平均人”?就是我们普通人的一个平均数:智力普通、心情调控才干普通、言语表白才干也普通。这也是学问论研讨所触及的思想实验的普通操作:我们普通假定我们的故事主人公既非爱因斯坦,亦非智力低下者,而仅仅就是“路人甲”。 用时间赤字模型解释银行案例 基于时间赤字的学问指派解释模型,在实质上是基于主体关于问题的复杂度的评价的,而不是基于主体关于问题所牵涉的利害关系的评价的。那么,为何关于问题的复杂度的评价,与关于问题所触及的利害关系的评价彼此不同呢? 请看下面的例子: 先请大家先对比两种状况,状况(甲):我让你做一道十分难的数学题,难到什么地步?难道“证明哥德巴赫猜测”的那种逆天的水平。然后你就问我:“我为什么要做这道题目?”我回答:“我就想知道你有多聪明;而且,你就是做对了这道题目,也不会得到任何的奖赏。”状况(乙):你要做的就是一道四则运算,但假如你算错的话,你的年终奖就没了。往常的问题来了,你觉得自己在第一个场景中更容易犯错,还是在第二个场景中更容易犯错? 我置信大家都会说:我在第一个场景中更容易犯错。缘由很简单,由于在第一个场景中我们碰到的问题自身十分复杂,而在第二个场景中,我们碰到的问题相当简单。至于第一个问题的“无利害性”与第二个问题的“高利害性”,则不会影响我们关于问题自身的复杂水平的判别。反过来说,倘若我们把关于利害关系的调查,与关于问题自身复杂水平的调查混为一谈,我们就会得出下面这个荒唐的推论:一场平常的、不太重要的摸底考试,仅仅由于这场摸底考试和大家的年级排名没有任何关系,你就觉得摸底考试自身的题目不难。但我们大家都知道,摸底考试的难度是与其重要性无关的。 但有人恐怕就会问了:既然关于利害的评价与关于问题自身的复杂性的评价关系不大,那么,为什么在银行案例中,很多人的确是有下面这种直觉呢——在我的财务状况很糟糕的状况下,我的确会对银行还款日到底是哪一天感到更为犹疑。这难道还不是将关于问题的复杂性的评价树立在了关于利害大小的评价之上了吗? 我个人以为,在这种状况下,不少人可能曾经混杂了两件事:一件事就是关于被触及的信心自身的确真度的考量,另外一件事情,就是我们关于这件事的理论重要性的考量。这两种考量会招致两种十分不同的排序:一种是关于诸信心的确真性水平的排序,另一种则是关于诸信心所触及的利害权重的排序。在真实的生活中,这两种排序很显然会相互干扰:好比,在高考中,你明明知道眼前的这道题很难,而你给出的答案可能是错的,但是,你一定会将这道题视为你立刻要处置的一个优先性问题,由于你发现这题所占的分值不够高。所以,依照前面一种排序,你应当暂缓将与这道题的答案相关的信心转变为学问的过程;而依照后面一种排序结果,你则应当要加快这一过程。而假定后面的一种排序结果对你的心智的影响更大,所以,你最后貌似是加快了“固知”的进程——而这一点十分容易让你误以为是关于利害关系的考量主导了你的认知进程。其实,事情的真相毋宁说是:基于利害关系的考量,其实并没有让主体觉得原先不靠谱的信心最后真转变为了学问,而只是让原先不靠谱的信心被悬置了起来,不再干扰主体的别的信息处置活动。换言之,在这一悬置过程中,考生在考卷上写的答案依然是瞎蒙的,而且考生自己只需略加深思,也能知道这一点。 再用上面的思绪反观银行案例的两种子状况: 第一种状况:假定我的财务状况十分好,但我也偶尔想起一件事:我所签约的这家银行似乎每个月都会不停改动自动还款日——假如上个月的还款日是26日的话,保不齐这个月就不是26日了。在这种状况下,我当然会对“这个月还款日能否还是26日”这一点感到狐疑,并在把这样一个信心肯定为学问的过程中感到犹疑。但是,我并没有感到那种基于利害关系的理论压力。换言之,相关的学问肯定任务带给了我学问层面上的时间压力,但是在理论方面没有带给我财务压力。 第二种状况:反过来说,假如一个人的财务状况很差,但是他所签约的银行的的确确每个月都是26日请求还款的,这个人还是会感遭到庞大的财务压力的。但是,就肯定还款日日期这一明智任务而言,他是不会感遭到任何值得一提的认知压力,由于这完整是另外一回事。 说到这一步,大家应该就能够把这两种压力(即基于问题复杂性估量的认知压力,与问题的利害关系所带来的理论压力)分分明了。那么,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会把这两者搞混呢?我的猜测是:固然这两种压力产生的内在机理不一样,但二者带给我们的客观心理感受可能是比较相似的,所以,有可能就在现象的层面上,很多人就傻傻分不清二者之间的分别了。但在哲学深思的层面上,我们还是要将二者分分明的。 启示及运用 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就是一个压力社会。压力不可怕,可怕的是脑子懵懂,好比将认知压力与理论压力混为一谈。很多带来庞大理论压力的问题,要在明智上了解它,却一定会带来庞大的时间赤字;而很多会给主体带来庞大的时间赤字的问题,却与实践的利害关系不大。而当两种压力不幸堆叠的时分,我们更要搞分明自己目前所遭遭到的压力的不同的来源,以便为不同的压力源找到不同的减压方式。举个例子:一些侦探片里,不时杀人的罪犯会定时与警方联络,请求警方做很难的数学题,假如做不出就继续杀人——这时分警方就会堕入“做数学题”所带来的明智压力与“无法疾速破案”所带来的职业压力的双重打击之中。而要减压的正确途径,就是绕开罪犯设置的明智圈套,从“解数学题”之外的办案线索入手来定位罪犯,由此减少自己不用要的智力成本的支出。总之,你假如无法用明智看透压力的实质,你就只能做压力的奴隶,并最终被压垮。 79. 有些歧视链是有必要存在的 前文的讨论,曾经触及了人类的认知架构与学问指派之间的关系。这里需求留意的是,在前面关于时间压力的讨论中,我们暂且预设认知语境中的认知主体是某种缺乏个性的“平均人”。不外,并不是一切学问论的流派都采用了这种关于“平均人”的假定——而当该预设被取消后,我们就不得不面对认知个性——或者认知德性——关于学问指派结果的影响。这也就是本节所要展开的话题。 什么是“德性学问论”? 什么叫“德性”(virtue)呢?在西方哲学的脉络中,它原本是指事物的一种内在的天性,如猎豹跑得快,便是猎豹的德性;老鹰飞得高,便是老鹰的德性(上述讲法在汉语里或许显得有点怪,但从柏拉图以来,西方哲学的确是这样看待“德性”的)。我们在讨论人的品性的时分,也能够说“张三这个人很英勇”,“李四这个人很怯懦”,“王五这个人很羞怯”,等等——“英勇”“怯懦”“羞怯”等评价词也都牵涉到了关于相关项目的德性的表白。 不外讲到“德性”,很多人还会在直觉上觉得这是伦理学概念——那么,我们为何要在学问论的语境中运用“德性”一词呢? 为了辅佐大家了解这一点,我就从生活中举一个案例。几年前,我家装置了一台三菱空调,装三菱空调的师傅一边装置机器,一边和我聊天。我就问他了:这个空调坏了怎样办?他很自豪地对我说:三菱空调是不会坏的! 我一听,就觉得对方的措辞真实是太夸大了。三菱是名牌不假,但只需是人做出来的东西,它怎样可能就不会坏呢?好吧,我至多愿意招认:三菱空调出毛病的概率的确是比较小。 ——有人会问了:上面这个例子完整是在谈器物的牢靠性,这与“德性”有关吗? ——有关!试想:机器是从哪里来的?机器是人做出来的,而且可能是全公司的千千万万双手做出来的。这个公司的管理水平怎样样?产品的合格率怎样样?售后效劳怎样样?归根结底还是人的德性在里面起作用。所以,所谓的人工制品,实质上就是人类德性的结晶。换言之,你置信某家公司所消费的产品的质量,就等于给了该公司的上下员工一个颇高的德性评分,所以,在此,德性也就至少在一种间接的意义上与人工制品发作了联络。 说到这一步,有的读者就又会问了:学问论又不谈如何做空调,而是谈如何做学问指派。这样的话,即便德性与人工制品之间存在联络,这一点又具有啥学问论意义呢? 为了阐明“德性”的学问论含义,这里我就和大家讲个历史故事。在苏联的卫国战争的时分,斯大林有名爱将,叫罗科索夫斯基。罗科索夫斯基曾向斯大林提出倡议,要对德国的“中央集团军群”来一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式的偷袭。这个计划十分冒险,要把大范围的苏联坦克部队从A点移到B点,而倘若苏军在转移过程中,其行迹被德军侦查机发现的话,整个计划就会失败。斯大林起初就由于该计划的冒险性,而没批准该计划。 用学问论的术语来说,罗科索夫斯基当时就具有了这样一个信心:“假如我们做了甲、乙、丙、丁……这些事的话,我们就能歼灭德国的中央集团军群”。这个信心在罗科索夫斯根自己看来,是完整有依据的,或者说是得到辩护的——但是这个信心传送到斯大林那里,斯大林就以为这个信心是缺乏依据和缺乏辩护的,以至是过于冒险的。 但我们的故事还没有完。见罗科索夫斯基不时坚持己见,斯大林就对罗科索夫斯基说:“老罗同志啊,你先到隔壁房间去休息15分钟,把你刚才对我讲的话再想上这么三遍,深思一下,里面有啥漏洞。然后,你再回来向我汇报工作。”罗科索夫斯基听罢,就拿着公文包和地图走了。过了一刻钟,两个人又见面了,斯大林就问了:你往常还那么坚决地以为你刚才说的是对的吗?罗科索夫斯基说:斯大林同志,我觉得我说的还是对的。 没想到这时分斯大林就立刻改了口风。他转身就对周围的人说,老罗同志用兵一向谨慎,假如连他都觉得此兵谋没大问题,那我也就以为这计划可行。于是,苏军最终就执行了斯大林的决策,并依照罗科索夫斯基的谋划,真的简直全歼了德国的中央集团军群。 这个故事固然讲的是打仗,但是战争常代也有大量与之平行的案例。譬如,在公司里开例会时,某部门经理提出了一个项目计划,那么,管理层该如何应对这个提案呢?一种方式,就是开个会认真研讨一下该计划的成败点,看看该计划是不是真的能胜利;另外一种方式,就是痛快不开会,或者就开一个地道走过场的讨论会。为何还能这么操作呢?这是由于,该公司的总经理特别信任这位部门经理,所以,只需是这个经理所提出的计划,他普通都批准。为什么呢?由于这位经理在历史上曾帮公司取得了大量的盈利,因而,总经理就像斯大林置信罗科索夫斯基的军事才干一样信任他的赚钱才干。 从学问论的角度看,经过关于一个信心的依据的明晰化表述来肯定该信心能否有机遇成为学问,乃是属于“内在主义”的学问辩护道路(“内在”在此指对学问结构的内部进程中止深思)。在公司内部认真开一个决策会,讨论一个企划能否合理,就属于这种道路的日常运用。而经过关于信心持有者的认知德性的评判来肯定其信心输出的合理性,则是属于“外在主义”的学问辩护道路(“外在”在此指对学问结构的产生机制中止深思)。而前面提到的总经理仅仅由于信任部门经理这个人,就批准他的企划计划的例子,就是外在主义的学问论道路的日常运用。至于为何我们有时分要采用后一条道路,其理由也是十分明显的:若我们要关于任何一个学问结构过程都中止紧密的内部检查,这也真实是老省心了;与之相比,假如我们能够仅仅由于信任相关的信心持有者,而对他所持有的信心中止疾速地学问指派,岂不就能大大降低我们的认知担负吗?德性学问论的中心机想也正在于此:学问的靠谱性,就是要看学问结构者的认知德性——也就是看其输出真信心的历史记载所展示出来的学问结构水准(这一点下文还要详谈)——德性越高,你就越有理由以为他目下所给出的信心也应当是学问的一部分。至于关于他的学问结构的推理过程的内在检查,在此则可被省略。 如何判别德性上下?让对方做几件事! 讲到这里,大家就要问了,我们怎样来判别一个人认知德性的上下呢? 依照一种叫“牢靠主义”(reliabilism)的认识论观念,我们得检查这个人或相关的认知架构在历史上输出的一切信心中真信心的比例——假如这个比值比较高,我们就会以为这个人或者相关的认知架构的认知德性比较高。但是,我个人不是太喜欢这个思绪。缘由很简单:在大多数状况下,你是不能够分明天文解到一个人在历史上一切的信息处置状况的,遑论计算他所产生的真信心占领其所产生的一切信心的比值。 ——那我们该怎样办? 我提出的倡议十分简单:就是在你的检查才干能够触及的范围内,抽样检查被调查对象的认知德性。譬如,假如你是个指导,要看某个下属脑子好不好使,就让他担任几件工作,看看他成果如何,这样,你就对他的认知德性有个八九不离十的判别了。 大家又要问了,我这个措施是不是有点以偏概全呢(请参看本书第16节关于归结论证的讨论)?为何不让手下做二十件、三十件事,再来对他的认知德性下一个断语呢? 其实不用。请留意,从关于一个人做几件事的成果动身对他的认知德性做出评价,的确是能够依赖比较少的案例的——与之相比较,你若要从“我身边的三只乌鸦是黑色”的动身,推断出“天下乌鸦普通黑”,便有点过于仓促了。那么,为何在这两种归结之间,存在着某种错误称性呢? 这是由于,“这是一只黑色的乌鸦”“那也是一只黑色的乌鸦”均是十分简单的察看命题,你无法从这些命题中解读出更多的信息,以便由此对产生这些判别的认知架构的才干中止深化的剖析。但是,“出色地完成上级所托付的一项工作”却是一个包含了海量信息的句子——它基本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察看命题,而是关于大量的察看命题的浓缩。所以,我们完整能够从这样一个句子中解读出大量信息,以便由此对产生这些判别的认知架构的才干中止深化的剖析。 举个例子:假定你是个装潢公司的老板,你接了个单子,有个客户叫贵公司派一个人做他的装潢总设计师,而相关的装修请求还有点小复杂:预算有限、总体设计要混搭北欧与日系的作风、资料要环保、要保障足够的收纳空间,云云。你就派了一个叫李四的新人去,借此考验他的设计才干。假如李四不负任务,其设计效果得到了客户的好评,这就阐明他的审美情味、预算谋划才干以及与客户的沟通才干,都曾经抵达了比较令人称心的水准。站在装潢公司老板的立场上看,只需这样的检测做上两三次,就能大致估测出李四的工作才干的范围以及认知德性的上下了。这样,他也就没有必要重复地试对方,以免糜费大家的时间。 论“德性轻视链”存在之必要 讲到这一步,我还想谈谈往常互联网上比较热的一个词,叫“轻视链”。轻视链是一种观念中的等级链条,处在该链条高端的人会觉得自己比处在该链条低端的人在某些方面更具有价值。 不外,“轻视”这词真实太像是“歧视”了,而“歧视”这个词的确会带给大家一种不良的观感,由于在人格上我们每个人的确应当是相互对等的,而不应是相互歧视的。我们当然要旗帜鲜明地反对种族歧视、籍贯歧视与性别歧视,特别是避免关于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歧视。但是,在道德范畴内,德性高的人关于德性低的人的轻视(譬如,比较勤劳的、英勇的人关于那些懒散的或怯懦的人的轻视),倒反而能够促成一种使得社会能够得以正常运作的社会氛围——否则,整个社会中大好人与坏人傻傻分不清,全社会的德性就会被败坏。 不只关于道德的德性能够构成轻视链,关于学问获取才干的德性也能构成轻视链。在日常生活中你会发现,有些人的确在学问获取方面能够做到又稳、又狠、又准,一下子就能够把问题的关键给抓住,而有些人就是比较愚钝。因而,前者就自然应当处在轻视链的上端,后者就自然应当处在轻视链的下端。所以,当不同的人都向你提供信息的时分,你无妨就依照心中的这条轻视链所提供的信息,更聚焦于那些在认知德性上更高的认知主体所提供的倡议,以此来减少你自己的认知成本。这也便是关于本书第34节所提到的“乐队花车效应”的一种趋利避害式的运用。 第五章 言语哲学:你用什么思索?80. 一切哲学问题的老大 本书讨论的最后一个话题是言语哲学。为何要在最后讨论言语哲学?读者都应当记得,本书前四章所讨论的问题,分别是逻辑推理的普通规则、人类心理的种种阅历特征、人类的心灵的实质,以及人类的学问指派活动。实践上,人类的言语乃是一切这些事项展开的终极界面——逻辑推理需求言语,各种心理天赋的发挥需求言语,关于人类心灵的实质的思索需求言语,人类的学问指派活动自然也是在言语中中止的。所以,关于言语问题的思索,将使得我们有机遇,从更高的层面去思索本书所触及的各种哲学工具自身的言语载体的实质。另外,言语哲学自身的高屋建瓴的特性,也使其比较合适充任“压轴戏”的角色。 言语哲学讨论的两个问题 什么是“言语哲学”?“言语哲学”的英文是“philosophy of language”,它主要讨论的是两个问题:其一,是关于言语的实质的思索——到底言语是什么东西?我们为什么要有言语?假如没有言语的话,我们该咋办?我们该怎样样以言语为工具,来思索和研讨其他形形色色的哲学问题? 与很多人的等候或许有点差别的是,在言语哲学文献里面,关于后一类言语哲学问题的讨论其实是占领压倒性位置的——这可能是由于关于前一类问题的讨论,也能够是言语学的话题,而不为言语哲学所专享。 关于言语哲学是如何深思言语在处置哲学问题时所起的作用的,我想举一个关于9·11惨剧后的保险理赔案的案例。请留意,这固然是一个法律案例,但其中却包含了一个哲学问题,而关于该哲学问题的处置,则需求我们深思用以表白这一案例所运用的言语。 事情的缘起是这样的:9·11恐袭发作后,世贸中心就请求相关的保险公司对损失中止赔款,由于这两座大楼自身都曾经投保了。而且,投保方请求保险公司赔两次款,由于两座楼都倒了。 保险公司则觉得不行。其理由是,9·11恐惧攻击是一次事情,保单上说得十分分明:一次事情保一次钱,怎样能把它算成两次事情呢?投保方的律师则以为这就是两次事情——你看,前一座楼被攻击的时间和后一座楼被攻击的时间还相隔了半个小时,很明显,这就是两个事情啊! 于是,相关的法庭争辩就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上堕入了僵局:9·11恐袭到底是一次恐袭,还是两次恐袭? 这里触及的哲学问题,乃是关于“事情”的同一性的辨认问题——到底是哪些特定时—空区域内发作的物质与能量的变更,才有资历被称为隶属于“同一个事情”的?而这个问题也显然具有言语哲学的面相,此即:在哪些状况下,我们的言语会倾向于将散布在特定时-空区域内发作的物质与能量的变更说成是隶属于同一个事情,而在哪些状况下,我们的言语又会倾向于或将其说成是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事情呢? 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让我们先悬置关于9·11的讨论,而去思索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何我们会把“一战”和“二战”算成是两场战争呢?难道法国福煦元帅没有在一战终了后的巴黎和会时期说过,“此非战争,而是二十年休战”吗? 这就牵涉到我们在运用言语之时所运用的一些荫蔽的默契了。其中的一个默契就是:一个事情的各个部分之间的时间距离,不能相差太多——而二十年显然是一个足够显豁的时间距离。所以,我们最好还是将一战与二战分红两次战争。与之相比较,在9·11事情中,两次攻击当中就隔了30分钟,这样的时间差似乎就能够被疏忽了。 而且,还有一些别的荫蔽的言语运用默契,以促使我们将9·11所触及的两次攻击算作是一次恐袭。细致而言,这两次恐袭都是同一帮恐惧分子经过事前秘密谋划以后,有谐和、有目的地发起的。由于涉案主体隶属于一个集团,将二者归并到一个事情的项目下,就显得比较有道理了。反之,假如在另外一个可能世界中,恐袭是由两个不同的恐惧分子谋划的,而且二组恐惧分子彼此之间也没有联络,那么,即便这两次攻击相隔的时间不外30分钟,恐怕我们也会以为这是两次恐袭。 换言之,言语当中的很多荫蔽的默契,能够辅佐我们对世界中止有效的分割。所以,言语中的荫蔽的默契是什么样子,我们关于世界的分割结果也就是什么样子。我们的世界,也就是我们的言语所呈现给我们的世界(请对比本书第18节关于康德哲学的引见:我们人类自己关于因果关系的见地,铸就了我们眼中的世界所具有的因果关系)。 言语哲学是一切哲学分支的老大 很多人都在讨论哪个哲学分支是真正的“老大”,以便能够把其他各个哲学分支的讨论全部给罩住,或至少为这些分支提供统一的思想基础。有人说形而上学是老大,有人说心灵哲学是老大,有人说政治哲学是老大,有人说学问论是老大,有人说伦理学是老大,真是无所适从。 我自己倾向于以为言语哲学是老大。为何呢?这是由于,你要表白的一切观念,归根结底都要用言语表白,假如言语紊乱了,那就什么事都说不清。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请参看本书75节关于“正名论”的讨论)。 下面我就以政治哲学为例,来说一下为何言语问题构成了政治哲学问题的底子。 权益vs权益 在政治哲学和法哲学的讨论中,很多中国人都分不分明两个概念,一个叫“权益”,另外一个是“权益”。这十有八九是由于两个词在汉语中的发音是一模一样的,很容易混杂。而在英文里面,“权益”是“rights”,而“权益”是“power”,二者在发音上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那么,从意义的角度看,“power”的意义是啥?就是指拳头的大小:谁的拳头硬就听谁的。 那么,“rights”是什么意义?它指的是一些特定的合法性位置,以便相关的当事人应用这些位置去申述相关的主张。好比,他人欠你的钱,你就有叫他还钱的权益——这一点与你的拳头的大小是无关的,与他能否欠你钱有关。 不能过于自由地讨论“自由” 政治哲学里还经常讨论“自由”这个词。但“自由”在外文里有两个表白,一个是“liberty”,一个是“freedom”,你假如不做言语层面上的剖析,你是无法了解二者之间的奇妙差别的。“liberty”这词有拉丁文的词源,并且与德语中的“Liebe”(爱)也有意义关联,因而,“liberty”的意义就是依照自己的喜欢去做事的权益。但由于“liberal”同时有“宽庞大量”的意义,因而,上述这种依照自己的喜好去做事的权益,普通都具有道德上的高尚含义。“freedom”则与动词“free”有明白的关联,后者能够组成“free somebody from something”这样的词组,意义是将某人从某种拘谨中解脱出来。由此看来,“liberty”更多触及的是基于客观意愿的积极自由,特别是能够控制自己的行动的那种才干;而“freedom”则更多触及的是豁免于外部限制条件的消极自由。所以,当我们讨论“自由”的时分,一定要在言语的层面上想分明自己是在谈论哪一个层次上的自由。需求留意的是,很多国人都喜欢将“自由”了解为“想干吗就干吗”。但是,这种了解既不契合“liberty”的意义(由于一个想干吗就干吗的人,是缺乏关于自己的行动的控制力的,因而是缺乏道德上的面子性的),也不契合“freedom”的意义(由于一个想干吗就干吗的人,很难错误他人的行动自由构成障碍)。这也就阐明,相似于关于“权益”/“权益”的混杂,很多中国人关于“自由”这个词的了解也是十分紊乱的,这种紊乱也招致他们关于相关事项的讨论的基本框架都荒腔走板了。 从上面的剖析来看,关于言语工具的深思乃是讨论任何哲学问题的前提。固然这样的深思不能全面取代相关哲学分支里的实质性讨论,但是却绝不能在任何一个哲学分支的讨论中缺席。但是,别的哲学分支就一定有这样的一种“无所不在”的特征了。好比,你就不能说心灵哲学具有这样的前提性,由于我们研讨心灵结构的言语必须求先行于我们的认识对象存在。同样的道理,你也不能说学问论具有这样的前提性,由于学问论关于学问指派活动的研讨必须预设我们的言语关于“学问”的用法。相似的剖析也能够被施加到别的哲学分支上去。 在言语哲学版块中,我们将讨论什么? 在最后一章里,我想把讨论分为三大部分:第一个部分是言语与形而上学的关系,第二个部分是言语与日常用法之间的关系,第三个部分是言语和语文的关系。 什么叫言语与形而上学之间的关系?什么叫“形而上学”?形而上学主要牵涉到了我们关于世界的基本框架的认识。世界到底是由静态的对象所构成的,还是由一个个事情所构成的?这就是关于世界不同的形而上学的重建计划。我们会在这个项目下讨论早期维特根斯坦的言语图像论。 接下来,我们就会讨论言语哲学的第二个部分,言语与日常用法。讨论这个问题的哲学家并不是特别关怀言语怎样提示世界的结构,他们更关怀的是如何经过言语来提示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这是所谓的“日常言语学派”所特别关怀的问题。代表人物有晚期维特根斯坦。 讨论完这个环节以后,我还想讨论言语与语文的关系。这里所说的语文涵养,大致就是指修辞的身手,也就是我们在日常会话中如何将话说得漂亮,说得生动,说得妥当的身手。这会牵涉到隐喻、反讽、夸大等特定修辞伎俩的运用,牵涉到汉语中的量词的运用等具有中央言语特征的修辞问题,也会牵涉到机器翻译等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新问题。关于这些问题的考量,传统上是语文教学与言语学的任务,但我的讨论也将展示此类问题背地的哲学面相。 讲到这一步,关于“言语哲学到底该干些什么”的导论性引见也就到此为止了。下面我们就立刻切入正题。 81. 说错话可能比说废话更有意义 我最想先和大家引见的一个言语哲学的理论,就是“言语图像论”,其提出者是维特根斯坦,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需求留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早期哲学和晚期哲学彼此相差甚大,而言语图像论乃是他早期哲学的思想内容。 言语图像论:言语和外部世界之间存有同构关系 什么叫“言语图像论”?我们从生活中的一个小案例开端说。 假定某日张三开车不当心和他人撞了一下,交警处置完事情以后,把当时的状况拍照拍下来,然后在卷宗里面加以描画。几天之后,张三就跑到了交通处置大队去处置。处置这件事情的警官,并不是当时处置交通事故的那个警官,但是他却拿到了赶到事发现场的第一名警官所画出的那个交通事故表示图。然后,他又看了看现场拍的那些照片,再问了当事人几个问题,于是就决议了交通事故的义务应该是由哪一方来担任。 而这里的哲学问题就在于,最后作出判决的那名警官并没有跑到现场去,他仅仅是依据一张纸上呈现的那些符号和画面,就决议了谁是义务人。这似乎就暗示了我们:在言语的表征和世界之间是有一种十分神秘的对应关系的。正是在这种暗示的鼓舞下,维特根斯坦在其早期哲学名著《逻辑哲学论》中提出了言语图像论。 言语图像论的中心机想并不复杂:言语的功用就是为了把外部世界的真实结构给表示出来,因而,言语的构培育应当是世界自身的结构。不外,维特根斯坦也留意到,言语的细致的物理存在方式是和外部的物理世界不一样的。举个例子,你假如说“这朵花是红的”,这句话里面没有任何一个词是红色的,你也犯不着在黑板上用红色的粉笔来写下这句话——但它却依然能够指涉如下事实:这朵花的确是红色的。于是就暴显露了一个更值得深思的问题:凭什么一句自身并非是用红色粉笔写出来的话,能够去指涉外部世界中的一朵红色的花呢?其答案是:这句话与那个事实之间存在着一个逻辑同构关系。 什么叫“逻辑同构关系”?就是从结构上来看,A与B这二者是一回事。好比,贝多芬在纸上写了交响曲《英雄交响曲》的乐谱,但是你也能够将其演奏出来,并将音乐灌成唱片。很显然,作为唱片的《英雄交响曲》和写在纸上作为乐谱的《英雄交响曲》,二者的物理存在方式显然是风马牛不相及,但二者究竟表示了相同的乐谱结构。这个乐谱结构既能够体往常乐谱的书写方式里,也能够体往常唱片的物理存在方式里。 维特根斯坦就由此联想到:我们的言语和外部真实的世界之间也有这么一种同构关系,正是这种同构关系才使得我们能够和外部世界发作关联。 真话与假话,事实与事态 讲到这一步,大家会觉得,假如我说的话和外部的事实并不吻合,那维特根斯坦的理论又该怎样解释这一点?好比,固然我说“这朵花是白色的”,但实践上这朵花是红色的,那么,这句话自身有意义吗? 维特根斯坦以为,这话还是有意义的。为何呢?这是由于,它固然不契合事实,但是它至少描画了一个可能的事态。 那么什么叫“事实”(fact),什么叫“事态”(state-of-affairs)?这是维特根斯坦做的一个很重要的分辨。“事实”即发作的事情,如秦始皇在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那么什么叫“事态”?事态即并没有真实发作,但可能发作的事情,如秦始皇在公元前222年或公元前219年统一中国。由于真实发作的状况只是一切可能发作的状况的一个子集,所以,事实是事态的一个子集。 由此,我们再来看看言语和事实、事态之间的关系。言语既能够与事实发作关联,也能够与事态发作关联。与事实发作关联的那些言语是什么?是真话。而把言语里面一切的真话刨掉,余下的自然就是假话或者错话了,但是假话和哪些部分对应?就是和外部世界当中的事态相对应。 说话时要进步“图像”的分辨率 在日常生活中,你若真要能够贯彻言语图像论的请求的话,你说话做事时就得当心了。好比,与指导汇报工作时,你就要少说废话,多把和你要汇报的工作相关的那些词给组织好,不要扯无关的话。撰写科学论文,或者项目书的时分,也不要加太多的慨叹词。为什么呢?由于这些慨叹词描画的更多的是你心里的状态,而不是描画外部世界自身的状态,它们的介入并不有助于我们取得关于外部世界的图像。 很可惜,有时分国人说话的时分,并没有将与事实相关的言语图像予以聚焦的思想习气。譬如,我在阅读某些抗战时期国军老兵的回想录的时分,就觉得很多关键战役信息十分含糊,有时分要倒查敌军与盟军的史料,才干拼凑出比较细致的细节。假如大家看中国的“二十四史”,这些关于战争细节的含糊描写就更是亘古未有了。假如用言语图像论的规范去判别,这些描画由于分辨率太差,是很难与理想发作足够密切的关联的。 当然了,用这种严谨的态度来描画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更多的是一种做研讨的态度、做理论的态度,而并非是我们日常交往中的说话方式所应当遵照的独一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说俏皮话,开玩笑,或者就是毫无目的地闲谈,以打发时间、促进友谊。关于人类言语交往方式的这种多样性的留意,也促使以后的维特根斯坦慢慢地走向了关于他的早期哲学的批判。固然如此,我依然以为,言语图像论的合理性意义还是需求吾辈予以注重的。在生活中,我发现身边有不少朋友在说话与写文章时懒散的表白太多,而那些精确的表白太少,特别在职场、学术等十分需求精确表白的场所里,都喜欢诉诸那些闪烁其词的表白。所以,至少关于这部分朋友来说,“言语图像论”这门课还是需求补上的。 82. 如何有效抵御洗脑? 本节,我将和大家来讨论与言语图像论相关的一个哲学问题,就是所谓的摹状词理论(the theory of deions)。 什么是摹状词? 上节已提到,在早期维特根斯坦看来,一种理想的言语的结构应该与外部世界的内部结构严厉地对应起来的。而我们的日常言语由于过于紊乱,所以要经过十分紧密的重新组织,才能够抵达这种理想言语的水准。 为了阐明这一点,他也援用了他的教员哲学家伯特兰·罗素所提出的摹状词理论,以此为工作模范,来通知我们该怎样提升日常言语的结构表示力。 往常我就来讲讲到底什么叫“摹状词”。“摹状词”之所以被提出来,是和另外一个概念——“专名”——相对应的。“专名”就是你无独有偶的名字,好比我叫“徐英瑾”,这就是我的专名。一些非人格的对象可能也是有专名的,好比“辽宁号”也是专名,“水星”“苏州河”“黄山”,也都是专名。 那啥叫摹状词呢?就是用定冠词“the”起头的一个非专名的名词表白式。汉语里没有定冠词,所以,大致能够将“the”置换为“这”与“那”。好比有部电影,题目叫《那山那人那狗》,直接翻译为英文就是“The Mountain, the Man and the Dog”(其实这电影的题目的官方英译是“Postmen in the Mountains”——这一点我们暂且不论)。而在这直译的英文题目中,由于“the”的呈现,被指涉的“山”“人”与“狗”的独一性也就被肯定了。所以,与专名一样,“the”所指涉的对象也应当具有相关语境内的独一性。二者之间的区别是:专名能够在各种不同的可能事态里都指涉同一个对象,而摹状词则只能在特定的事态中指涉那个对象。好比,假定“小芳”是一个专名,而“那个穿红衣服的姑娘”(“the girl dressed in red”)则是一个摹状词,而二者都的确指涉同一个人。但二者的用法是不同的:只需在小芳的确穿了红色衣服的事态中,你才可用“那个穿红衣服的姑娘”(“the girl dressed in red”)——而无论她穿了啥颜色的衣服,你都能够用“小芳”去指涉她。 摹状词何时能做主语? 为何说摹状词会引发哲学困惑呢?这是由于,某些摹状词若出往常语句的主语位置的话,就会招致的一些奇特的结果。请看看罗素所给出的这个例句: The present French king is bald(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这句话的缺陷在哪里呢? 其缺陷在于:依照普通人的语用直觉,假如我用主词来描画了一个事物的话,这件事物就是应该存在的。所以,“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这句话的主语所描画的对象——当今法国国王——应当是存在的。但是,众所周知,当今的法国是共和国,早就没有国王了,所以这个句子的主语所指涉的那个对象是不存在的。那么,在相关对象自身不存在的状况下,这个句子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这就说不清了。换言之,排中律就很难被满足了。 啥叫“排中律”?在本书第7节中我曾经提到过,依据排中律,任何一个有意义的命题,要么就是真的,要么就是假的,没有真和假之外的第三种状况。若用排中律来看待“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这句话,它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你说它是真的,肯定错误,由于当今没有法国国王。你说这句子是假的,似乎也错误,由于关于该语句的承认似乎只是承认了他不是秃子,而不是断言他不存在。 该怎样处置这个问题呢?罗素的处置计划是:我们能够对这个命题自身中止改写,让它的真实结构被显显露来,以顺应排中律的请求。 用摹状词理论来清洗主语 依据罗素的观念,“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必须被改写为这个样子:有且仅有这么一个对象x,以使得x是当今法国国王,并且x是一个秃子。 这话说得的确是啰唆了一点,但是它在结构上到底与原来的那个句子有啥区别呢?这一区别便是:“当今法国国王”这一表白式原本放在主语的位置上的,而在新语句中,主语的位置却被清空了,变成一个x——当然,x在自然言语里面能够不说出来,我们只能凑合着说“有且仅有这么一个对象,该对象是怎样样怎样样”。这样一来,“当今法国国王”就从主语的位置挪移到了谓语的位置,变成了“x是当今法国国王”这样的结构。这一结构与“x是一个秃子”不再是主语与谓语的关系,而同样都被“发配”到了谓语的位置,并由此变得相互对等。而原来的主语的位置,则被“清洗”了。也正由于这一点,我们也不再觉得该主语自身应当对应着啥外部对象的存在了——正所谓“人去楼空”“人走茶凉”。 那么,经过这种改写之后,“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这句话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答案是假的,由于世界上并没有一个对象x,以使得x是当今法国国王,并且x是一个秃子。排中律的威严显然也得到了很好的维护。 我们无妨再来做一个练习,看看该如何转换“猪八戒喜欢上了嫦娥”的语法结构。实践上,就像当今法国国王一样,猪八戒和嫦娥都是两个不存在的对象。那么,依照罗素的意见对这话中止改写,我们就得这么写:有且仅有这么一个对象x,有且仅有这么一个对象y,以使得x叫猪八戒(并且具有吴承恩赋予其的那些特征),y叫嫦娥(并且具有吴承恩赋予其的那些特征),且x喜欢y。很显然,经过如此的改写之后,我们就不难看出这个句子是假的,由于世界上并没有两个对象真是具有吴承恩所描画的那些法力的猪八戒与嫦娥,遑论二者能否彼此喜欢。结果,排中律的威严还是没有被撼动(顺便说一句,在这个语例中,“猪八戒”与“嫦娥”都不能被视为专名,而必须被视为两个摹状词:“吴承恩所描画的那个猪八戒”与“吴承恩所描画的那个嫦娥”——否则两个恰巧也叫“猪八戒”与“嫦娥”的凡人的存在,就会彻底改动该语句的成真条件)。 摹状词理论能够帮你抵御洗脑 那学习摹状词理论,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摹状词理论的中心机想,就是要清洗主语,让主语变成一个像x那样的变项空位,由此辅佐我们废弃关于“为主语所表述者均存在”这一点的顽固。而很多的洗脑机制,恰恰就是以一种与摹状词理论的展开方向相反的方式运作的:细致而言,这些洗脑机制的运作者,常常会肆意引入很多莫明其妙的主语,以便让大家浑浑噩噩地以为这些主语所描画的对象是存在的,由此堕入明智的泥潭。我下面就来举一个例子来阐明这一点。 假定你是一名生活在1939年秋天的德国的德国公民。在该年的9月初的某日早上,你翻开收音机,忽然听到了希特勒的嘶哑的声音在呼啸:“今天清晨,怯懦的波兰军队攻击了我们的边防哨所,杀死了德意志帝国的士兵。帝国的公民们,我们是不是要回击呢?” 假如将希特勒的这句话缩减一下,这就是:德国被波兰人攻击这件事,值得不值得我们回击?很显然,这句话的主语就是“德国被波兰人攻击这件事”——而既然该主语是存在的,很多人便会自然地以为该主语所对应的事情也是存在的。换言之,波兰人的确偷袭了德国的边防哨所。但假如大家真这么想的话,就算被骗上希特勒的贼船了。 所谓的“波兰军队攻击德国边疆”的真相,乃是这样的:一群伪装成波兰士兵的德国党卫军,去攻击了德国人自己的一个哨所,打死了一些衣着德国军服的德国死囚,然后让记者摆拍了一些照片,以此作为借口向波兰发起了侵略战争。波兰军队真是比窦娥还冤。 学了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之后,你应该怎样重新改写希特勒说的话呢?你得这么说:有且仅有这么一个事情x,以使得在x中,德国边疆遭到了波兰军队的偷袭,而且,假如x发作的话,x会引发德国公众关于能否要对x中止军事回应的争议。 也就是说,只需你把“德国被波兰人攻击这件事”这个主语清洗以后,你的大脑就会去自然地搜索使得这样的一个描画句子得以被考证的一些客观证据了,而不会自然地以为该事情曾经发作了。你假如这样想问题的话,纳粹的洗脑也就失败了。 83. 马达加斯加的名字是怎样来的? 固然罗素自己的摹状词理论是以分辨摹状词与专名为前提的,但是他的言语哲学总有这么一种倾向,就是要尽量减少专名的范围,扩展摹状词的范围——好比,依照罗素的意见,像“猪八戒”这样的专名,就应当被处置为“那个叫猪八戒、并具有吴承恩所描画的那些法力的半神半猪的怪物”。总之,无论句子的主语的占位者是专名还是摹状词,罗素是倾向于将它们尽量清洗进来的。 但也有一个理论,是与罗素的摹状词理论逆来顺受的。这就是关于“称号的因果链条理论”,提出者乃是美国哲学家索尔·克里普克。 关于称号的因果链条理论 与罗素不同,克里普克以为专名的领地边疆还是需求被维护的。那么,他维护专名的细致思绪是啥呢? 在克里普克看来,关于专名的剖析思绪,是与关于通名的剖析思绪大致一样的。所以,我们能够先从关于通名的剖析说起。 往常我们就来温习一个本书第50节所曾经提到过的案例。假定在孪生地球上有一些液体叫“孪生地球水”:这些液体与真正的水一样,是无色、无味的,但这些液体的分子结构并不是H 2O,而是XYZ。这就冒出了一个很有意义的哲学问题:站在我们地球人的立场上来看,这到底算水还是不算水呢? 我置信大家的直觉会说,这当然不是水了,由于它真实的化学结构式XYZ不是H 2O。这也就是说,关于物质的化学结构具有特地学问的科学家关于水的命名规则的意见,应当是具有某种稳定的效能的。在这件事情上,科学权威说了算。 克里普克也依照同样的思绪来剖析我们关于专名的用法。他以为,在给普通人起名的过程中,也有一些权威意见是需求被尊重的。譬如,只需约翰的爹叫他的儿子为“约翰逊”,而且,神父与亲戚朋友都认了这个名,他的儿子就叫约翰逊。约翰逊就是以后自己改名叫“杰克逊”了,他其实还是那个约翰逊。在这个问题上,约翰的权威就像地球上的化学家的权威一样,是不可动摇的。 ——那么,这种关于专名的理论,为何又被叫作“关于命名的因果链条理论”呢?这是由于,一个人的名字总会被传播进来,而名字与对象的指称关系也会在这个过程中被传播进来。但不论这条传播链条有多长,你要肯定名字与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到底是啥,还是要回溯到初始命名的那一刻去——譬如,约翰逊被命名为“约翰逊”的那一刻。 在这里我们无妨比较一下克里普克的理论与儒家的正名论(参看本书第75节)。二者其实都强调了历史上的权威关于名与实之间关系的裁定权,只是儒家所说的“名”更多是指事物的通名所具有的内在规范,而不是克里普克所说的专名的符号。所以,克里普克的专名理论,是自带一种激进主义颜色的。另外,由于称号实践上起到了诸摹状词的附着点的作用(譬如,诸如“那个胖胖的家伙”这样的摹状词是需求附着在“约翰逊”这样的专名之上的),克里普克关于专名与对象之间关系稳定性的承诺,实践上就等于把被罗素动摇的岌岌可危的对象的位置给挽救过来了。这也使得他的哲学立场更为倾向古典的亚里士多德主义。 关于因果链条理论的质疑 克里普克的观念也遭到了很多哲学家的质疑,其中比较有名的一位批判者叫伊万斯。他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反例:我们知道,马达加斯加是非洲大陆旁边一个很大的岛。那么“马达加斯加”这词是从哪里来的呢?实践上,这个词是当地的土著关于这个岛的一个港口(即马达加斯加港)的称谓。但欧洲人到了这里,并问当地的土人这里叫啥的时分,由于沟通方面的一些误解,欧洲人错误地将当地人关于当地一个港口的称谓与关于整个岛屿的称谓混为一谈了。于是,今天的我们也以讹传讹,以为“马达加斯加”是关于整个岛屿的称谓。 这个反例实践上就驳斥了克里普克所给出的关于称号的因果链条理论。倘若克里普克的理论是对的,那么“马达加斯加”就应当与某个港口发作对应关系,由于最早运用这个名字的当地土人就是这么运用该名字的。但是,我们今天简直都会依照后来的欧洲人的习气,将“马达加斯加”视为整个岛屿的名字。这一点,克里普克的理论该如何中止阐明呢?为何土人的权威就需求被疏忽呢?难道他们就不算人吗? 当然,面对这种责备,克里普克理论的捍卫者们貌似还是有法子应对的。他们会说,我们要更确切地定义称号传播过程所触及的历史。换言之,他们依然还是招认称号与对象的指称关系的规范性必须到历史的源头中去找,但这里所说的“历史”,不再是指过去发作过的一切的事情的总和,而是见诸有文字记载,并被传承至今的那些过往的事情。 若依照这个规范去权衡,马达加斯加的土著居民恐怕都是没有历史的——由于似乎没有书籍、没有文字把他们做的事情给记载下来,让后人来传承。而西方的殖民者则带来了整套现代文书系统,使得他们关于这个岛屿的命名才成为了历史上的第一次命名。 ——但这个反驳可能也是有问题的。这里的问题是:你怎样知道马达加斯加岛的原住民没有自己的文字系统?实践上,早在欧洲人之前,阿拉伯人早就给马达加斯加岛带来了阿拉伯文字,用来以书面方式转写马达加斯加语——这难道不是当地的文字系统吗?为何他们的言说系统的权威性,就在欧洲人之下呢?这难道不是一种欧洲中心主义的观念的表示吗? 与之相比较,假如我们对“马达加斯加”这个专名做一种罗素式的描写的话,那么上述这种“欧洲中心主义”的气息就会被冲淡很多。很显然,罗素会将“马达加斯加”称为“那个被欧洲人叫作‘马达加斯加’的岛屿”——而这个提法并没有暗示欧洲人关于该岛屿的叫法的有效性能够自然地延伸到欧洲文化的领地之外。 这样看来,罗素的理论还是有更多的可取之处。 再为罗素说几句好话 我们能够沿着上面的思绪,再找一个案例——该案例将有利于罗素的理论,而不是克里普克的理论。 往常考考大家:鲁迅先生的本名是什么?不少人都会说是“周树人”。但实践上在此之前鲁迅先生还有个名字,叫“周樟寿”,这一点也是有案可稽的。但是哪个名字取得了传播学意义上的胜利呢?当然还是“鲁迅”。这就阐明:即便在同一个文化体系中,关于命名链条的初始链条的追溯也无法分明地通知我们为何“周樟寿”这个名字是如此的默默无闻。请留意,一个默默无闻的名字,是无法起到为诸多的摹状词提供附着点的作用的,由于它尚且没有被汇入言语的大江大河之中,成为公众脑中的活的概念——这就好比说,一个默默无名的咖啡店,基本不可能汇集人气,成为本地文化名流聚会的场所——因而,它也就无法成为因果命名与传播链条中的一个有效的环节。 但是,假如我们跟着罗素的思绪,把专名看成是摹状词的一种伪装方式的话,那么,我们就能以更宽松的心态,来面对某些人的某些默默无闻的名字——由于只需我们将这些名字改写为摹状词,被“摹状词化”了的专名自身就不再承担为别的摹状词提供附着点的任务了,因而,它自身的默默无名也就不会成为一项原罪。 但是,罗素的理论,至多也只能使得像“周樟寿”这样的名字的默默无闻变得能够了解,而无法进一步解释:为何“鲁迅”这个名字最后能够爆红。若要深究这个问题,就牵涉到了称号理论背地的社会学与语用学维度——而维特根斯坦哲学之所以会转向他的后期哲学,也恰恰是由于他发现了他的早期哲学是无法容纳关于这些维度的讨论的。 不外,在切入关于这些维度的讨论之前,我还是想谈谈实证主义的思想。 84. 我只置信眼见为实!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曾经给出了关于言语图像论的大致论述。然后,我们又在言语图像论的脉络中,讨论了一个更专业的问题,即怎样的主—谓剖析才能够使得我们重新整编日常言语的语法结构,以便能够使得其真实反映真实的结构。这就是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所要处置的问题。而关于克里普克的关于命名的因果链条理论的讨论,则是关于罗素的理论所中止的讨论的余续。 除了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之外,另外一个与言语图像论颇有关联的哲学理论则是实证主义。实证主义的中心机想即:能够被证明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不能够被证明的命题,本然地就是没有意义的。该观念的支持者,乃是与维特根斯坦、罗素同时期的维也纳学派的哲学家们。 实证主义:能够被证明的才有意义 关于命题的分类,维特根斯坦在他的早期著作《逻辑哲学论》中分辨了“有意义”“无意义”与“缺乏意义”这三类。“缺乏意义”就是指相似“我就是我”这样的同义重复式。固然它们必定真,但对世界缺乏描画。至于“有意义的命题”,就是对事态的可能状况做出描画的命题。这些命题不一定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好比,“南极有东北虎”这个命题,固然在理想世界中是假的,但至少你能够经过想象来想象它在一种可能的事态中是真的。“无意义的命题”则是指那些对世界无所描画,却又不是同义重复式的命题。维特根斯坦的上述思想深化地影响了实证主义的思绪。 在维特根斯坦的启示下,实证主义者就提出了这样一种观念:一个命题的意义,就在于证明它的措施。假如你能够提出一个措施证明它的话,这句话才是有意义的。反之,依照实证主义的观念,假如你说的这个命题包含了一些十分玄虚的概念,以使得人们没有任何实践的、阅历的伎俩能够证明这句话是真的,那么你说出来那也白搭,而这类命题自身也就属于“无意义”之列了。 有意义的是,实证主义思想关于阅历证据的这种依赖,若被极端化,则会招致一些十分有趣的结果——你以至会狐疑外部世界中的客观三维物体能否存在。 好比,我若拿一个立方体出来,问大家:这个立方体有几个面?大家或许会说:那当然是六个面。我再问:那你能不能同时看到它的六个面?这时你就会产生狐疑,由于普通来说,我们只能同时看到六面体的三个面。我若再弥补问一句:那你在看到这三个面的时分,怎样知道另外一侧还有三个面呢?你只好说:依据过去的记忆。这时我就要反问你了:这个记忆自身牢靠吗?万一这个记忆都是骗你的呢?这种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 这听上去就让人感到十分尴尬了,原来我们看到的外部对象中的三维对象自身的存在,也很可能只是我们假定的一部分!那么,我们又该如何保障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学问的牢靠性呢?像笛卡尔那样搬出上帝来做额外担保(请参看本书第70节的相关讨论),多少就显得有点装模作样了——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另辟蹊径呢?面对这个问题,维也纳学派中的重要哲学家鲁道夫·卡尔纳普便提出一个狼子野心的计划,即:我们能够把我们关于外部三维世界的一切学问,全部恢复为关于我们觉得资料言语的逻辑结构。 什么叫“觉得资料言语”呢?就是特地用来描画我们自己直接取得的那些觉得的那种言语——好比,你能够说“视野里面有一片红兮兮的东西”,却不能说是那是“红苹果”“红领巾”或者是“红旗”,由于它们都不是被直接给予的觉得资料,而是外部的客观对象。但是,经过复杂的逻辑结构,我们依然可能从关于觉得资料的直接描画动身,一步一步将外部世界结构出来。 当然,上面所说的这种实证主义立场,是相对比较极端的。至于相对弛缓的实证主义立场,则将物文科学所认可的对象视为学问结构的起点,并以为除此以外的任何别的对象除非被恢复到这些根身手项上,否则,其存在便是缺乏哲学担保的。卡尔纳普暮年便转向了这种以物理言语为结构起点的新实证主义,并由此放弃了他早年以觉得资料言语为起点的那种更有笛卡尔主义颜色的实证主义。但万变不离其宗,实证主义者要抓牢的,一直就是能够被眼见为实的东西——无论背地的见证视角是个体的还是属于整个科学共同体的——并试图将天下万物的存在的意义都恢复到这些能够被证明为存在的东西上去。从上面的描画来看,实证主义是一种比较典型的“直男”思想:它的特性是单刀直入,将一个准绳贯串到极点,而且只认阅历,对那些虚头巴脑的“扯犊子”一直敬而远之。 实证主义的要务真实过于严苛 讲到这里,我们就要转入关于实证主义思想的评价了。应该说,关于倡导科学的思想方式与科学的措施论来说,实证主义的思想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很多事情的讨论的确是需求一定的实证阅历来加以佐证的,这样你才干知道这个假定到底站得住脚,站不住脚。 但是,实证肉体固然是科学肉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非科学肉体之全部。实证主义关于实证肉体在科学活动中所占领的比例,中止了不恰当的高估。 以归结为例:归结活动在科学活动中可谓是俯拾皆是的。若你看到了这只乌鸦是黑的,并看到了那只乌鸦也是黑的,然后再看到五万只乌鸦也是黑的,那么你能不能得出“一切的乌鸦都是黑的”这个结论?在绝大多数状况下,得出这样的结论应当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站在实证主义的立场上看,归结活动的结果的普遍性总是会超出其实践所取得的证据所掩盖的范围——无论这一范围曾经有多大了。所以,在最苛刻的实证主义视角中,一切的归结活动都带有一些“僭越”的颜色——但众所周知的是,分开了归结活动,简直一切的科学研讨都会变得寸步难行。在这个问题上,要做一个彻底的实证主义者,我们可能就无法做科学了。 更省事的是,有些哲学家就指出了这样一个逻辑问题:实证主义准绳自身能否可能被证明呢?好吧,这个问题会强迫实证主义堕入一个两难境地:假若实证主义的准绳能够被证明,那么,怎样的证据才干证明“一切的命题的意义在于其可实证性”这一点呢?假若实证主义的准绳自身不能被证明,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实证主义自己的准绳就曾经违犯了自己所提出的理论请求了呢?真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地道的事实,只需神才干看得到 在美国哲学家汉森提出了察看—渗透理论之后,目前普遍以为实证主义曾经是一种过时的哲学立场。那么,什么叫察看—渗透理论呢?依照此论,世界上实践上是没有地道的察看阅历的,你所说的阅历也好,事实也罢,里面曾经渗入了一定的理论观念了。这也就是说,我们的理论设定会沿着形形色色的毛细血管,渗透到阅历的组织方式当中去,让阅历自身曾经成为理论设定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假定和阅历之间的比对,也能够被看成是言语的一部分与言语的另外一部分的比对。 好比,一个科学家有这样一个假定——某基本微粒的结构是具有结构A的。为了考证这个假定,他该怎样来取得阅历资料呢?基本微粒都太小了,人的肉眼看不到,所以,他只能够依赖于大型强子对撞机等特殊设备。大型强子对撞机的结构是相当复杂的,而经过大型强子对撞机所取得的阅历资料,自身也是在十分复杂的物理学原理指导下中止的,所以,这些物理学的原理曾经渗透到了你最后采集到的资料当中去了。 又好比,即便抛开这些科学当中的例子不谈,我们自己的肉眼(它们无疑也是一种科学察看“设备”)在看待外部事物的时分,视野的迁移道路也是遭到我们的兴味点和关注点的影响的。这就阐明,高层级的理论牵涉关于感知觉的影响,曾经在个体的层面上表示出来了。这也就阐明:与我们的内部兴味和牵涉点没有关系的地道的觉得,其存在自身就是一种幻觉。而实证主义最大的问题,就是以为在地道的觉得和地道的理论之间存在着一条楚河汉界,而在这种认定的基础上,他们又试图用地道的觉得来考证地道的理论自身对错误。但这个见地可能在基本层面上就犯了错误。 那么,既然阅历察看所获取的事实自身也曾经有一定的理论成分渗透入其中了,这是不是意味着客观事实和完整基于假定的胡编滥造之间的界线也不存在了? ——当然也不是这样,由于怎样的理论适用于怎样的阅历资料,还是有一定的定规,不是你想怎样编就怎样编。而相关的定规,则由相关的科学共同体来加以决议。这就是科学研讨所具有的社会学面相的表示。当然,科学共同体也不是铁板一块,也会有内部的争议,不同的科学家也都会说出他眼中的阅历事实。但是,经过不同人所给出的阅历事实之间的相互比对,我们依然能够发现其中的一个最大的公分母,以作为科学共同体结构其所认可的事实的基础。换言之,假若有人要追求那种地道的、没有任何理论成见的、100%的事实的话,我个人的观念是:只需神才干看得到这些事实。 85. To be or not to be应该咋翻译? 前文关于事实的讨论,都预设了事实肯定是存在的(不存在的事项,又怎样能说是事实呢?)。但到底什么是“存在”呢?让我们看看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怎样来说的吧。 哈姆雷特的那句名言应该咋翻译? 在莎翁名剧《哈姆雷特》中,男主人公哈姆雷特王子有一句十分著名的台词,普通是这样翻译的:“生存还是消灭,这是一个问题。”但是这句话的英文原文其实并没有提到“生存”还是“消灭”。此话的英文的原文是:“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关于这一句话的直译实践上是:“存在还是不存在,这是一个问题。”很明显,莎士比亚在这里思索的是一个十分深化的哲学问题,就是“存在还是不存在”。 但这个问题,若在汉语里表白出来,多少显得有点怪异。这在一定水平上是由英文里“to be”的多义性所构成的。英文里面的“to be”,我们普通来说是译成“存在”,但是在有些状况下也能够被译成“是”,有些时分又要译成“成为”——它的意义十分丰厚,中文要对应这些词要用很多很多不同的表白式,英文里面用一个“to be”就能够处置了。这一点也在客观上阐明了,为何关于“to be”的问题在西方哲学里面占领了十分基础的位置。 但是,在“to be”的形形色色的含义里面,哪一种含义显得愈加基本呢?大多数中国的学者在讨论与“to be”相关的问题时,首先想到的一个中文词就是“存在”,并以为“存在”这个词是“to be”的第一含义。但是也有一部分学者以为在一切的关于“to be”的义项当中,“是”这个词的义项是具有比较大的优先性的。 我自己的观念则有点小众。我以为在关于“to be”的各种含义里面,最接中文地气的那个含义就是“有”。请留意,这个“有”不是“我有一个东西”中的“有”,而是“有一个东西在那里”中的那个“有”。这两个“有”的意义可不一样:“我有一个东西”中的“有”,实践上更多的是“持有”的意义,而“有一个东西在那里”中的那个“有”,其含义比较接近“存在”。 有人就要问了,那就直接说“存在”就能够了,干吗要说“有”?这是由于“存在”这个词听上去多多少少有点过于正式了。大家体会一下中文的觉得:“小王,你过来看看,那边是不是有一辆红色的法拉利?”这是一个很接地气的讲法。而这样说,就有点不自然了:“小王,你过来看看,那边是不是存在着一辆红色的法拉利?” 我们看得更深一点,当我们运用“存在”——而不是“有”——这个词的时分,我们实践上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们要给出一些有点取证难度的证据,来证明被你说成是“存在”的东西自身的确是存在的。好比,假如我们要回应“这种化学物质存在吗?”这一疑问的话,我们就得做个实验以获取相关的证据。与之相比,假如我们说那里有一辆汽车,普通不需求做实验,而只需求听话者和说话者顺着那个方向去看一看也就行了。所以,在这种状况下,去运用一个门槛更低的“有”也就够了。此外,思索到“to be”这个词在西方言语里更多的是在日常语境中运用的,所以,我们用“有”来翻译“to be”就显得更接近此词在西方言语中的运用语境。 假如用这样的翻译计划重新翻译哈姆雷特的那句话,我们似乎就得这么写了:“有还是没有,这是个问题。”大家会说,这话似乎听上去有点怪怪的,还不如译成“生存还是消灭”听上去愈加契合戏剧的语境。 但我要指出的就是,关于“有”的讨论,实践上是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听到的那些言语现象密切相关的,自身并不神秘,而且哈姆雷特说的那句“To be,or not to be”,也是在自然言语当中有其十分深沉的根基的。 中文与西方言语的结构差别 为什么关于“to be”的讨论在西方哲学范畴就引发了很多争议?这就要谈谈西方言语的结构了。 我们知道,西方言语的结构和我们汉语的言语结构不一样,前者一定要加上“to be”或者是其他动词才能够构成一个句子,好比“The sky is blue”——天是蓝的。有人会说:你在中文里面翻译“is”时也是用了一个“是”字,这难道不是与英语里的那句话完整对应吗?但认真想想看,在汉语里“是”的呈现并不是一件必要的事,不少时分我们是能够省略它的——好比在“天好蓝呐”这句话中。与之相比,这句话的英文翻译——“The sky is fairly blue.”——却不能省略“is”。 退一步讲,即便有时分我们会说“天是蓝的”这句话,我们真正想表白的,乃是强调天的确是蓝的,而并不只仅是要指出天是蓝的。同样表示了“是”的强调意味的例句有:“是你,而不是我,背离了他”——大家想想看,这话就是去掉了第一个“是”字,也算勉强通畅的。 为什么汉语当中的“是”有强调的意义?依照一些古代文字学家的考证,在先秦,“是”是一个指示代词,用来指代那些不方便直接说出来的崇高的事物,好比说君王、君王用过的器皿、祭奠用的神器和法器,等等。那么,时间长了以后,“是”这个词的指示性含义便衍生出了它“肯定事物存在”的含义。 这种衍生到底是何以发作的呢?道理也是十分简单的:由于君王也好,或者是祭奠用的法器也罢,他们的存在和他们的位置都是不容承认、只容肯定的,这样一来,“是”在判别中的肯定含义,便能够从“是”的指示性含义里面衍生出来了。做了这样的一种变换以后,“是”就从一个指示词变成了一个判别词,所以我们才干说“这是红的”“这是绿的”“这人是大好人”“这人是坏人”之类的话。 假如在汉语中,“是”的系词的作用(行将主、谓加以联络的那种语法机能)是从其指示代词的机能中衍生出来的,而指示代词的机能又是与名词的机能十分相近的,这也就证明了我们中国人眼中的世界是名词化的,也就是一个个能够用名词所描画的事物所构成的世界。在这样的图景中,动词的位置是不高的。与这一点相对应,学习中文的动词,也不需求记忆复杂的词尾变更方式,其学习成原形对较小。 而与中国人的思想不同的是,世界上大多数的民族的言语都不是像我们这样的——细致而言,无论是在像英语这样的屈折语还是在像日语这样的黏着语中,动词的词尾变更都十分之丰厚。这就意味着,我们这些说汉语的人所看到的世界是与外国人的所见不太一样的:我们看到的世界是由名词所指称的这一个个对象所构成的,而这些对象之间的关系则是经过种类相对较少的卯榫结构加以衔接的(这里的卯榫结构的丰厚性直接对应动词词尾变更的丰厚性);至于外国人,他们看到的固然也是一个个由名词所指称的对象,但是衔接这些对象的卯榫结构的种类却要相对丰厚得多。这一点多少也与东西方饮食之间的差别构成了一种对应:我们中国人只需用两根筷子就能树立起嘴巴与食物之间的联络;而西方人却要一整套复杂的餐具来树立这种联络。 “To be”——动词总代表 既然在西方言语中动词变更这么丰厚,那么动词的问题似乎就得被特地提出来。而要被特地提出来,就得有一个“动词总代表”来方便后续的讨论。这个总代表就是“to be”。西方哲学家又应用这件事情大做文章,所以才把“to be”变成了两千年来西方哲学所讨论的中心概念,以至也进入了哈姆雷特王子的台词。至于我们中国人,在文化、言语、思想方式上与他们有很大区别,这就招致了我们在看他们以“to be”为中心的哲学讨论之时,总是觉得有一些隔靴搔痒。 有人恐怕就要问了:在西方言语中,“to be”这个“动词总代表”要执行的功用是不是过多了一点——又是“有”,又是“存在”,又是“是”——这是不是会招致紊乱?我以为这要看什么样的语境。假如是在文学的语境里面,这样的紊乱或许问题不大。像《哈姆雷特》里面的那句我们曾经讨论了好多遍的台词,你既能够解释成“存在,还是不存在,这是个问题”,也能够解释成“有这回事,还是没这回事,这是个问题”,以至能够解释为“是这样吗?不是这样吗?这是个问题”——三种解释都说得通(我忽然想到了第四种基于河南方言的翻译计划:“中,还是不中,这是个问题。”)。此类的解释的多样性,就制造了艺术上的想象空间,添加了哈姆雷特的台词的魅力。 需求指出的是,20世纪剖析哲学运动以前的西方传统哲学,并不是太看重文学和哲学之间的界线,文学上的暗昧性反倒是一种哲学行文上的优点。这样一来,不少传统哲学家(好比黑格尔)也乐于把“to be”当作他们的中心哲学观念来加以阐释。 而当西方哲学的展开进入了20世纪的剖析哲学这个阶段以后,很多哲学家都对语词的精确运用提出了比较严厉的请求,“to be”含义的这种应有尽有的特征,忽然就成了一个大省事了。 譬如,维特根斯坦就在其早期哲学著作《逻辑哲学论》里面吐槽说:你看,传统哲学家脑子里一团糨糊吧,“to be”这个词居然有这么多的用法:一会儿表示“存在”,一会儿表示“系词”,就是“是”的意义,一会儿又表示“同意”,这么多不同的含义放在一同,能不招致思想的紊乱吗?为理处置这个问题,他就主张在一个十分紧密的逻辑系统里面,把“to be”的不同含义分分明。 但问题是:即便在一个十分紧密的逻辑系统中把不同的含义分分明了,这些不同的含义所延伸出来的哲学问题还是存在的。这就好比说,你即便将一笔债务分红三笔来处置,其中的每一笔还都是要还的。 而在这些“哲学债”中,最重要的就是这样一笔,牵涉到的乃是主语与谓语之间的关系。我们都知道,“to be”的一个十分基本的机能,就是将代表殊相的主语与代表共相的谓语联络在了一同——而这就貌似牵涉到了关于殊相与共相之间的关系的讨论:二者之间,究竟何为主,何为次?关于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计划,又招致了所谓的唯名论和真实论之间的争论——这也就是以后数节所要触及的问题。 注重“to be”,进步中西方文化交流的水平 我曾经重复强调过了,“to be”这个词是英语中的一切动词的总代表,因而注重“to be”,就是要让大家在学习外语的时分注重动词的学习,而不要过于关注英文中的名词。一句话,你假如能够背出英文里的很多名词,只能证明你记忆力好;但假如你能够活用大量的英文动词与相关的动词词组,则多少能够证明你已控制了英语的思想方式。 另外需求留意的,正由于“to be”这个词在英语里面经常起着判别的作用,以构成“S is P”与“S is not P”这样的分别表白“是”与“非”的判别句结构,所以,“to be”的中心位置也就招致了“非黑即白”的二极化思想方式在西方人思想中的盛行。至于我们中国人呢,由于“是”在我们的言语中表演的位置没有那么基础,因而,我们关于是和非之间的二元化对立就不敏感——所以,我们中国人有时分就喜欢更不置可否的表白方式,“大约是这样的”“差未几了”“快好了”。由此看来,无论是西方人进入我们的文化,还是我们进入他们的文化,双方都需求关注这些由于“to be”或是“是”的位置差别所带来的奇妙文化差别,避免呈现文化误解。 86. 理想的鸡与笼统的鸡,哪一只更真实? 前文曾经提到,“to be”的一个重要功用就是联络主语与谓语,并由此间接地联络殊相与共相。这也就至少间接地引申出“殊相与共相谁才具有主导性”这个严重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用俗语来表白,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