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依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措施》,现将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01 认定条件 1.注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运营、自傲盈亏的经济实体; 2.具有自主学问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学问,包含:专利(申请或受权)、规范、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学问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学问取得的产品或效劳;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认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准绳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展开科技创新活动的才干; 5.企业范围契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度统计局、展开变革委、财政部分离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规范规则》(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请求,企业范围包含农业、工业和效劳业等科技型企业; 6.企业上年末未发作严重保险、严重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 02 申请流程 登录浙江省政务效劳网,搜索“企业研发效劳”,点击“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业务入口”-“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companyType),注册或登录企业账户,填写申报资料,并上传相关的附件资料扫描版。 附件资料中需上传的资料: 1.企业停业执照; 2.学问产权证明资料(发明专利、适用新型、外观、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3.加盖公章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表及税务系统导出的上月(或上季)财务报表,未单独建账研发费用科目还需提供盖章的研发费用辅助账证明; 4.上年度公司社保参保障明、上月公司社保参保障明(政务效劳网导出电子章)等其他资料; 5.其他科技方面资质文件等。 03 截止日期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终年受理,分批认定,普通于当年10月份截止。 04 联络方式 05 附件 细致申报流程请参考以下附件(扫码可下载)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日 来源:创新余杭 编辑:丁婷婷 |